文|李宇琛
2025年5月20號下午,北京市朝陽區(qū)司法局的會議室里坐著三個人。
李國蓓律師是北京必奕律師事務所的主任,來這兒是為了律所年檢的事。
對面坐著邸靜副局長和董寧科長。
李律師被告知,要她處理所里的方縣桂律師。
她問:
這是否會給境外勢力遞刀子,甚至釀成公共事件。
畢竟方律師現在人在境外,取得身份很難,你們這樣做是在給人家增加政治資本。
話音剛落,就見邸靜副局長一邊示意董寧科長去把窗戶關嚴實了,一邊開了腔:
你要這樣想,看來和我們是一頭的。
我們都是愛國的。
邸副局長看著李國蓓,話鋒一轉,又帶著幾分不容置疑的敲山震虎:
但既然我們想處理,就不怕受影響。
她接著說:
一立案,你們所全體都不能執(zhí)業(yè)。
今天的話不要外傳,這里有監(jiān)控有錄音。
好家伙,愛國、境外勢力、立案、全體不能執(zhí)業(yè)……:
這大帽子扣的,一頂接一頂啊。
窗戶關上了,有些話,說起來就更驚心動魄了,也更肆無忌憚了。
邸副局長提示說,方縣桂律師這事是現在發(fā)生的,就得現在處理,讓李國蓓:
用你的智慧處理!
智慧這個詞,很玄妙,當有人告訴你用智慧處理時,往往是:
不講道理、不依法處理。
李國蓓說,應當先過了律所的年檢,所里其他律師都是等米下鍋,指著年檢章吃飯呢,5月31號就是最后期限。
邸副局長寬慰道:
年檢這事,不急。到9月份,也檢不完的。
借用魯迅的話翻譯一下,也就是說:
時間就像海綿里的水,只要愿擠,總還是有的,尤其是在不想讓你過年審的時候。
這話里的弦外之音,李國蓓聽明白了:
你們要立案趕緊立案,該怎么處理就怎么處理,光明正大的處理。
你們這是挖坑,讓我跳!
這一個鐘頭的談話筆錄,李律師拒絕簽字。
在這場約談之前,是年檢系統后臺的一系列令人眼花繚亂的操作。
2025年4月23號,必奕所老老實實,把律師和律所的考核文件,從律協后臺和市司法局律師管理平臺提交了上去。
5月7號,李律師上網一瞧,嘿,倆平臺都慈眉善目地顯示著:
初審通過。
轉過天,5月9號,再一瞧,得,又給打回了:
待審核。
這系統好像《九品芝麻官》里的方唐鏡:
我進來了,誒,我又出去了,誒,打我啊笨蛋。
李律師納悶啊,趕緊給律協負責考核復核的史小磊同志打電話。史同志倒是爽快人,直接給指了條明路:
你們所里那個方縣桂律師,有個投訴,把他改成“暫緩考核”就OK了,其他人,放行!
李律師一頭霧水,投訴?我這兒連張投訴的紙片子都沒收到啊。
再說,就算有,那也是下一年度的事兒了。
這“暫緩考核”,聽著就像給學生檔案里塞小紙條。
她又找到了朝陽區(qū)司法局律師工作科董寧科長。
前幾天董科長還打聽過方縣桂律師在不在國內呢。李律師當時就交代了:
方律師去年10月就去泰國陪讀了。
這會兒再問方律師有啥投訴,董科長也說:
到目前為止沒有收到任何投訴。
這就有意思了,兩邊都說沒投訴,史小磊同志那“投訴”,是哪兒來的?難道是:
莫須有的?
李律師把這情況跟僑居海外的方律師一通氣,方律師也積極,主動聯系了史小磊。
結果你猜怎么著?
史同志對方律師的說法,那叫一個春風化雨,沒啥暫緩考核的事兒,就是關心一下您在境外,登錄考核系統順不順暢:
看樣子使壞的不是律協呀。
李律師再給史小磊打電話求證,史同志又換了個頻道,哎呀,李主任,是這么回事,你們所4月27號不是調進來一個新律師嘛,把新律師的考核表也一塊兒交上來就行,周日給你們處理!
得,律協的通知說啥就是啥,誰讓咱的年檢,攥在人家手里呢。
好不容易熬到5月12號,周一。李律師一查,律協后臺倒是通過了。可市司法局那個律管平臺愣是給打回了初始狀態(tài)。
行吧,從頭再來。又是“待審核”。
這感覺,就像打游戲:
眼看在朝陽區(qū)通關了,市局大Boss一個大招,你又回到了新手村。
這一等,又是一禮拜。
到了5月19號周一,李律師再次撥通律協考核辦史小磊同志的電話。史同志這次倒是挺坦誠:
還有280多家沒點通過呢,今天一定點!
這話聽著,耳熟不?像不像你催更的網文作者說:
今天一定更。
好在,老天開眼。
周二早上,也就是5月20號,李律師再查,律師管理平臺終于顯示“初審通過”。李律師心想,這回總算能踏實了吧?
還是圖樣圖森破,大的要來了。
周二下午兩點,即本文的開頭場景,朝陽區(qū)司法局邸靜副局長和董寧科長,就年檢這事兒,把李律師給請去談話了。這陣仗,一看就是要:
深入交流思想,提高政治站位。
約談前,董科長周六就用微信吹過風了,說是就方縣桂律師和年檢的事兒。李律師不死心,又問了遍有沒有投訴,董科長依舊是那句擲地有聲的,到目前沒收到:
那你擱這兒擱這兒呢?
這“沒收到”,此時此刻,就像一把懸在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告訴你問題不在投訴,在別處。
李律師也是個明白人,年檢前就跟方律師合計過,說你老在國外晃悠,也不執(zhí)業(yè),要不干脆先注銷了得了?方律師當時沒同意。
李律師這會兒也想息事寧人:
你們先讓我們所年檢通過,我說我這個人自私,別人愛說什么說什么,但是不能影響到我,我去和他說注銷的事。
這話,夠實在了吧?
邸靜副局長一開口,就帶著不容置疑的權威:
“這事是現在發(fā)生的,就得現在處理,你用你的智慧處理!”
這“智慧”二字,可太有嚼頭了。
翻譯一下就是:
你自己想辦法把這事兒平了,平不了,后果自負。
這哪是讓你用智慧,這是讓你表演一個無中生有啊。
李律師一聽,血往上涌,也顧不上那么多了:
“你們這時候處理是在給境外勢力遞刀子,會釀成公共事件,在境外的人取得身份很難,你們這樣做是在給人家增加政治資本。”
這話,也算是掏心窩子了。
邸副局長一邊示意董科長關窗戶,怕隔墻有耳,一邊語重心長地說:
“你要這樣想看來和我們是一頭的,我們都是愛國的,但既然我們想處理,就不怕受影響,現在律師還不知道年檢情況,我是為你們所考慮,不想牽連律師,一立案全體都不能執(zhí)業(yè)!”
好家伙,這愛國的大旗一扯,瞬間就占據了道德高地。
關窗戶這動作,更是把氣氛烘托到了極致,不知道的還以為在接頭呢。
一邊說著“為你們所考慮”,一邊又是“不怕受影響”,又是“一立案全體不能執(zhí)業(yè)”的威脅:
這胡蘿卜加大棒,玩得溜啊。
我們對你的壞,都是為了你好啊。
邸副局長還不忘補一句:“今天的話不要外傳,這里有監(jiān)控有錄音。”這是怕留下不愛國的證據嗎?
李律師也是硬氣:
“我們有微信群,全體律師都知道通過、撤回、通過的年檢進度。方律師不在國內,你不能讓我在5月31號前處理完啊,其他律師都是做刑事業(yè)務的,5月31號后律師證不蓋章影響執(zhí)業(yè)。”
邸副局長云淡風輕地來了一句:
“你不要想年檢就這幾天,有到9月份也檢不完的!”
這話的潛臺詞就是:
時間在我們這邊耗得起,你們律師耗不起。
這下,李律師徹底炸了:
“你們要立案趕緊立案,該怎么處理就怎么處理,光明正大的處理,你們這是給我挖坑,讓我往里跳!”
一個小時的親切交談,不歡而散。談話筆錄?李律師拒簽。
約談黃了,李律師在律所群里通報了戰(zhàn)況。方縣桂律師倒也磊落,當即表態(tài):
同意注銷。
本以為能破財消災,結果當晚八點多,董寧科長的電話又來了,通知了一個壞消息,系統里又退回到“待審核”狀態(tài):
這系統怕不是誰養(yǎng)的電子寵物,指哪打哪,讓咬誰咬誰。
李律師也是給氣樂了:
你們甭給來我這套,你們一次次通過、退回、通過、退回,玩這陰的。
董科長也懶得兜圈子了,咱說這沒意思了,就說你同意不同意給方縣桂暫緩吧?
李律師說,剛和他溝通了,他同意注銷。
董科長回復,她去和市局溝通,看這幾天注銷行不行,完后再說年檢。
李律師馬上戳破對方的畫餅:
你別給我完后再說,我們就正常年檢,你們非要讓我去網上唧唧歪歪,撕破臉咱們就干!
第二天,也就是5月21號上午,方縣桂律師遞交了注銷申請,理由寫得那叫一個耿直:
因受司法局pohai。
李律師把申請往系統里一交,嘿,律所狀態(tài)果然又退回“待審核”了。這精準打擊,實在是遙遙領先。
李律師忍無可忍,直接電話懟到律協的史小磊那里。史同志也是一肚子委屈,他也沒有辦法,這工作挺難的,他真不知道怎么回事兒,也正一頭霧水,說:
市局正在給他傳材料。
得,史同志這是坐實了工具人的身份:
兩頭受氣,中間傳話,突出一個身不由己。
中午十二點,董寧科長的電話又追來了,核心訴求就一個,方縣桂那個注銷理由,這么寫不行,能不能正常寫注銷原因:
注銷是他個人自己主動的。
這是要殺人誅心啊。
不僅要你自廢武功,還得讓你說:
我自愿自廢武功。
李律師據理力爭,他說的沒錯,就是你們pohai的。昨天已經和你們說了,先給我們年檢,年檢之后讓方縣桂律師申請注銷,你們不同意,非要這幾天搞:
還拿年檢拖到9月份威脅我,現在大家情緒都很高。
董科長終于不再繞彎子,亮出了底牌:
方縣桂律師在境外言論,你們律所有管理責任。
原來癥結在這兒!這境外言論到底是啥反動言論,讓有關部門如此緊張,它們也不說,咱也不敢問。
但這管理責任的大帽子一扣,太可怕了。
李律師立馬反駁,他不是執(zhí)業(yè)行為,他就他個人的事發(fā)表言論:
和我們律所有屁嘛關系?!
李律師進一步指出事實,我們4月23日提交的年檢申請,現在發(fā)生的事,也應該下一年度處理。
這話說得在理,但有時候,理是說給懂理的人聽的:
人家現在就要溯及既往,就要刻舟求劍,就要拿今天的劍斬昨天的人。
董科長:“方縣桂能不能正常提交注銷申請?”
李律師:“年檢之后可以。”
董科長:
行,就談到這兒,我們就立案處理!
圖窮匕見,最后通牒。
這下,是徹底沒得談了。
北京必奕律師事務所當天就發(fā)了個聲明,指名道姓:
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師協會和朝陽區(qū)司法局
以年檢之名聯手迫害我所律師,以境外未查證的言論,躲在幕后硬要給我所律師搞連坐,拿年檢逼迫律所給大半年沒有任何執(zhí)業(yè)活動的方縣桂律師暫緩考核,律所不接受,就以立案調查為由公然威脅,聲稱拖到9月份也不能年檢,這是典型的濫用職權。
這聲明,堪稱當代《出師表》,字字泣血,句句帶風。
聲明里還強調了:
律師個人去了境外,他就是殺人放火道德敗壞,也自有國家法律管轄,刑事責任只能自負。
直白點翻譯一下,這意思是:
你們管天管地,管不了人在國外拉屎放屁。
最后,必奕所也給了最后通牒:
本律師事務所律師到5月31日如不能正常獲得年檢蓋章,必將展開對相關人員濫用職權的投訴控告。
這是要正面硬剛了。
這就是目前的事態(tài)進展,咱就是問問:
律師的年檢,檢的到底是律師的業(yè)務水平,還是愛國覺悟?
這愛國的標準又是什么?誰來定義?誰有資格審判?
這出年檢風波,被動的主角方縣桂律師,自始至終遠在海外,他在網上到底說了什么不夠愛國的金句,讓京城的年檢系統、有關部門為之輾轉反側,夜不能寐,領導們沒細說,咱也不好瞎猜,只是,那扇被一邊談話一邊特意關上的會議室窗戶,那句擲地有聲的“我們都是愛國的”,還有那個指哪打哪、令行禁止的系統狀態(tài),共同譜寫了這曲五月的愁緒。
方律師在海外的言論,怎么就成了必奕所年檢不過的緊箍咒?
當愛國成了一種可以隨意解釋和使用的工具時,那它離礙國也就不遠了。
至于本該是律師娘家的律協,在這出戲里,史小磊同志那句“他也沒有辦法,這工作挺難的,也正一頭霧水,說市局正在給他傳材料”,大概就是全部的戲份了。
傳達、解釋、表示為難,一套流程下來,也算是恪盡了工具人的職守。
畢竟,維護律師權益這事兒,律協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還得是看市局怎么說。
寫于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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