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某醫院被曝在中藥液里加安眠藥,會被怎么處罰?中藥液應該怎么管?對此,北京律師葛樹春進行了詳細解讀!
葛樹春說,先說這醫院得遭哪些處罰。按《藥品管理法》規定,我認為這屬于生產假藥。地西泮是第二類精神藥品,醫院沒經過批準就加到中藥里,就是典型的假藥。
咋罰呢?沒收所有假藥和賣藥賺的錢,罰款是賣藥錢的15到30倍。要是賣藥錢不到10萬,就按10萬算,情節嚴重的,直接吊銷醫院的執業許可證,讓它關門。
葛樹春認為,如果患者喝了這藥后上癮、肝腎損傷,甚至更嚴重的后果,醫院和醫生就涉嫌《刑法》第141條的生產、銷售假藥罪”。判多重呢?輕的判3年以下,重的比如導致患者重傷,能判3到10年,要是人死了,最高能判無期徒刑,還得交一大筆罰金。
就算沒到坐牢的地步,患者也能拿《民法典》第1218條維權,告醫院侵權。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只要能證明是喝這藥喝出來的,醫院都得賠。
再說說中藥液以后該咋管。我認為,以后醫院配中藥液,必須有中藥師和臨床醫生兩個人簽字審核。尤其是治失眠、疼痛這些容易動歪心思的方子,得額外提交安全性報告,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批了才能配。就像炒菜放鹽,放多少料得按規矩來,不能想加啥加啥,更不能偷偷加西藥。
還有就是,配藥、煎藥、封裝每個環節都得裝攝像頭,溫度、時間、藥材用量這些數據,實時上傳到監管部門的系統里。以后出事兒了,一查記錄就知道哪一步出問題了。比如煎藥時間,該煎40分鐘就不能少,少一秒都能查出來,杜絕偷工減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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