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泰興市公安局交警大隊
查獲多起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
現予以曝光
駕駛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
姓名:游*平
身份證號:321283********0822
違法地點:229省道
姓名:張*婷
身份證號:321322********1420
違法地點:229省道
姓名:丁*保
身份證號:321025********081X
違法地點:229省道
姓名:陳*玉
身份證號:321283********851X
違法地點:國慶路-襟江路
駕駛電動自行車逆向行駛
姓名:趙*
身份證號:321025********7026
違法地點:襟江路段
姓名:季*國
身份證號:321025********7231
違法地點:國慶路-襟江路
姓名:張*紅
身份證號:321283********7211
違法地點:澄江路-濟川路
正確騎行電動車
一
正確佩戴安全頭盔
佩戴頭盔是安全騎行的必要保護措施,騎行或乘坐電動自行車需要正確佩戴安全頭盔,以保護頭部,降低事故傷害程度。佩戴安全頭盔時,最后一步一定要把安全扣扣緊,并調整到適合的角度,才是正確的佩戴方式。
二
在非機動車道行駛
部分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因路線不熟、節省時間,在機動車道行駛甚至逆行,這都是非常危險的行為。電動自行車逆向行駛易與正常行駛的非機動車、機動車發生正面碰撞事故,且一旦發生事故,由于非機動車的保護性差,電動自行車的駕乘人員更易受到傷害。
三
遵守道路信號燈指示
騎行電動自行車橫過道路時,應先進入安全島或等候區,在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要按照信號燈指示通行;在沒有信號燈的路口,要注意觀察,確保安全后再通行。
生命只有一次,人生不會重來
自覺戴好頭盔,遵守交通規則
希望下一期
沒有您“上榜”!
來 源:交警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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