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央視新聞頻道CCTV13《法治在線》欄目播出《陽光下辦案,究竟怎么辦?》聚焦浙江公安在法治化信息化融合發展方面的實踐探索,并對海寧在涉案財物管理上的創新做法進行了詳細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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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全國公安機關“陽光下的守護”法治公安主題宣傳活動正式啟動,法治公安就是要推動公安機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在陽光下辦案。
那么具體該怎么辦?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司法機關會對涉案財物予以查封扣押或者凍結。這些物品,既是證據,也具有財產屬性。可在對涉案財物的管理中,卻曾存在著保管處置不當的問題。那么要如何解決涉案財物管理難題?來看浙江海寧警方辦理的一起案件。
海寧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副大隊長 詹海鋒:這個案件總的涉案金額是5700多萬元,包括了犯罪嫌疑人張某購買的車輛豪車,送給情婦的一些現金首飾、奢侈品,還有他自己購買的一些股票、房產。
在海寧市公安局偵辦的一起職務侵占案件中,當地一家紡織公司財務主管張某利用職務便利,侵占公司財產五千余萬元。事發前,張某穿名牌、開豪車,公司賬面上又出現了巨大的虧空,紡織公司發現問題后,找到張某談話,他也很快承認了自己的犯罪行為。
某紡織公司辦公室主任:我們從張某日常的一些跡象,有人員發現他開豪車,但是他沒有直接開到公司里來。
豪車既是牽出張某犯罪的線索,也是案件的一個重要證據。
海寧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副大隊長 詹海鋒:一共扣押了10輛汽車,其中有6輛保時捷,還有其他各類品牌的豪車。
被扣押的這批車也直接影響著紡織公司能夠挽回多少財產損失。可是,怎么妥善保管涉案財物,尤其是類似車輛這樣的大件物品?也是長期困擾辦案單位的一個問題。
海寧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副大隊長 詹海鋒:以往的大型的財物停放區域,可能客觀的條件不是很好,還有一個情況就是像以往這樣的存放方式和交接方式,在我們公檢法三家單位辦案過程當中,中間會投入大量的溝通成本。
程序流轉煩瑣、沒有專業的場地和保管條件,如何破解涉案財物管理處置的難題? 全國各地政法機關也在積極探索涉案財物管理處置工作現代化建設。
2023年12月,海寧市成立執法辦案管理中心,集執法辦案、監督管理、服務保障等功能于一體。這個中心的一項重要職能就是對涉案財物的管理。
海寧市公安局副局長 陸高峰:我們專門設置了一個公檢法的涉案財物共管區,也叫海寧市涉案財物管理中心。公檢法三家在刑事訴訟階段,按照各自的職責,承擔對涉案財物管理的監督管理,而且還依托了第三方進行管理,使得監管分離。
回到這起職務侵占案件,涉案物品會分類進行保管,車輛停放在專門的地下停車場,工作人員會定期進行維護保養。
海寧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副大隊長 詹海鋒:像這個案件里面的一些奢侈品的包包,還有一些黃金首飾,尤其是這批車輛,這批車輛會進行定期的清洗、定期的保養。
而在涉案財物“先行處置”和“審前返還”的理念上,也逐步發生了轉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以及指導文件的規定,對易損毀滅失變質,或者易貶值的例如汽車、船艇等物品,征得當事人同意且符合一定條件的,可以先行處置。可在司法實踐中,卻往往要等到案件審判結束后,再對涉案財物進行處置。
海寧市公安局法制大隊副大隊長董與迪:以前要等到判決書生效、上訴期過了之后,我們才能對涉案財物進行處置。
這不僅導致涉案物品進得多、出得慢,越積越多,也會造成類似汽車這樣的動產,貶值嚴重。
海寧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副大隊長 詹海鋒:像這個案件它中間有車輛、房產、股票、黃金,眾多涉案財物的情況下處置的時間會拉得比較長。我們還是說這個車的問題,如果把車放到那個時候再進行拍賣,再進行處置,這里面的時間可能要按年算,這樣的話,車輛前一年跟后一年它貶值的豪車不是幾萬塊的問題。
多方協商后,
8輛涉案汽車被提前處置
對涉案財物長期采取強制措施,不僅貶損了物品的使用價值,更限制了交換流通,影響財物相關人的合法權益。如何在打擊犯罪的同時,做好追贓挽損工作?在張某的這起案件中,公安機關決定在偵查階段,先行對容易貶值的汽車進行拍賣。
在案件偵查階段,經與檢察院、法院進行協商,并經犯罪嫌疑人張某同意,公安機關決定對權屬清晰的8輛汽車進行提前處置。
海寧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副大隊長 詹海鋒:在公安辦案環節,聯系了第三方的司法拍賣公司進行了對接,在被害單位、犯罪嫌疑人、辦案單位的多方努力下,最終成功拍賣。
拍賣過程中,一輛保時捷在管理中心停放半年后,拍賣成交價達到127萬元,與購買時的140余萬元相比,貶值率不到10%。8輛汽車拍賣價款共計500余萬元。
海寧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副大隊長 詹海鋒:相關的款項在買方付款之后,第一時間我們就發還給了被害單位,而不是像往常一樣,等到法院判決之后再交給被害單位,可以提前很多的時間。
某紡織公司辦公室主任:這么大的一個資金損失,對企業來講,在整個經營發展過程當中,也造成了非常大的創傷和影響。這部分資金回來以后,確實能夠快速幫助到企業應對現下的危機。
提前返還的款項不僅給紡織公司帶來幫助,也在張某的量刑上起到了作用。2025年3月20日,海寧市人民法院對案件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張某有自首情節,自愿認罪認罰,部分贓款被公安機關追回,可依法酌情從輕處罰。法院以職務侵占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80萬元,并判決張某退賠紡織公司4000余萬元的損失。張某未提起上訴,目前判決已生效。除公安機關先行處置的8輛汽車,其他涉案財物由法院進行處置。
那么,一件涉案財物如何完成在線上的流轉呢?
陸彬是海寧市公安局海州派出所的副所長,他和同事辦理一起收藏品詐騙案件時,扣押了兩件瓷瓶,暫放在派出所的涉案財物室。
海寧市公安局海洲派出所副所長 陸彬:我需要在24小時內在線發起托管,交由辦案中心進行保管。
為了讓辦案民警少跑腿,他們只需要在線上提交申請,涉案財物管理中心會派人上門取件。瓷瓶被運送回管理中心后,會被貼上一個專有的條形碼,放置在專屬區域。
海寧市公安局法制大隊大隊長 莫林凡:我們整個中心配備了三臺智能機器人,盤庫由機器人一鍵完成,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整個中心年均7萬余件涉案物品進出庫,由6名工作人員完成。
整個訴訟階段,兩件瓷瓶集中在中心保管,信息會在涉案財物管理平臺流轉到公檢法等單位,開庭時,也可以實現遠程示證,如果需要鑒定、拍賣、返還或銷毀,也可以在中心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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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路 路通 審核:曉文 監制: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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