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吉林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吉林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關于做好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惠民政策落實有關工作的通知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稅務局、社會保險局: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5〕18號)等文件要求,現就做好有關工作通知如下:一、進一步提高站位,精準實施政策突出穩就業、穩企業,充分發揮失業保險穩崗位、促就業功能,精準實施,推動政策落實。(一)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按5.5%掌握。大型企業穩崗返還比例為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中小微企業穩崗返還比例為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在我省參加失業保險的勞務派遣單位申領穩崗返還,按照《關于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吉人社聯〔2024〕43號)規定的程序執行。(二)延續實施技能提升補貼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每人每年享受1次技能提升補貼,對取得急需緊缺職業(工種)證書的,在此基礎上增加2次補貼次數。技能提升補貼標準按初級(五級)1000元、中級(四級)1500元、高級(三級)2000元執行,急需緊缺職業(工種)補貼標準相應上浮30%。(三)對招用畢業年度及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16周歲至24周歲登記失業青年,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足額繳納3個月以上的失業、工傷、職工養老保險費的社會組織,參照企業享受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以上政策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二、進一步提高服務意識,強化風險防控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思想,突出提升經辦服務質效,把服務提供到位,把承諾履行到位。(一)各地要扎實做好為大齡領金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工作,向符合條件的人員精準推送政策信息,做到及時準確告知。針對個別企業“減員不離崗”的苗頭問題,做好風險提示。要與醫保部門進行數據共享,落實好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費政策。(二)要進一步完善省級社保業務系統“一體化”建設,推動失業保險業務接入全險種業務體系,開發失業保險聯網數據自動抽取功能,持續提升數據準確性、及時性、完整性。(三)要將人社部下發的失業保險業務風控規則庫全部嵌入社保業務系統,并結合苗頭性問題動態更新,進一步健全完善風控規則。依托人社部提供的數據開展常態化數據比對,及時開展疑點數據核查,從源頭防止違規現象發生。(四)要嚴格審核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參評人員資格,做好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參評報名、證書取得、補貼發放全流程審核工作。督促評價機構嚴格審核參評人員資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充分利用“互聯網+監管”技術手段,提高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質量督導頻次;加強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上網數據審核,嚴把數據關;對技能人才評價管理服務平臺進行升級改造,增加數據分析、比對、預警功能;強化數據綜合分析,對疑似違規情形及時預警,積極推動證崗相適。(五)要加大對欺詐騙領失業保險金犯罪行為打擊力度,做好涉嫌失業保險欺詐案件的查處和移送工作,加強追責問責,切實維護失業保險基金安全。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稅務、社保經辦部門要主動向黨委政府匯報,爭取支持。同時要密切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動政策盡快落地見效。政策執行中遇到情況和問題要妥善處置、及時報告。附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5〕18號)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吉林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
吉林省稅務局
吉林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2025年5月16日
原文標題:關于做好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惠民政策落實有關工作的通知
來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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