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句話相信世界上的所有人都知道,在所有人的心目當中,法律是神圣的,是公平公正的。
而法院作為維護憲法和法律尊嚴的審判機關,在所有人的心目當中,也是至高無上的,法院的判決自然是公平,公正,公開的。
2025年5月24日,有網友在社交平臺發文稱,村民癱瘓在床15年被陌生人起訴到法院,追債2萬6,結果對方還勝訴了。
這起離譜的案件發生在江西贛州上猶縣,當事人的妻子胡女士稱,自己的丈夫胡某青已經癱瘓在床15年了。
但是就在前段時間,突然收到了一張法院的傳票,聲稱他15年前借了別人2萬6,如今,借款人已經把丈夫起訴到了法院。
看到這里,相信大家都蒙圈了,因為前面已經說過,當時胡某青已經病重癱瘓在床了,一個癱瘓在床的重病病人,是如何向別人借錢的呢?
這件事情本來就已經非常離譜了,但是更離譜的事情發生了,癱瘓在床已經15年的胡某青一審敗訴,這就意味著,胡某青要履行法院的判決,還給對方2萬6。
但是胡某青的家屬感覺這一起事件真的是太離奇了,首先自己一家人根本都不認識所謂的借債人,連借條上的字據也不是胡某青所寫,怎么就能稀里糊涂的被判決敗訴了呢?
按照借條上的日期,自己的丈夫當時是由于中風已經送進了ICU進行搶救,從那以后就癱瘓到現在,足足15年了。
怎么可能在入駐ICU幾天之后,又跑到上百里之外寫欠條借錢呢,胡某青的家屬以此為由提出了上訴。
上訴還沒有開庭呢,事情又突然出現了跌宕起伏的一幕,出借人朱某表示,這起案件是律師告錯了人,把兩個同名的人弄錯了,如今,自己已經撤訴了。
看到這里,真是讓人啼笑皆非,法律在這些人眼里,真的是等同兒戲一般,說出這樣的謊話,恐怕連三歲的孩子都不會相信。
兩個人可以同名同姓,甚至有可能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甚至是同省同鄉同村人,但是有一點所有人都十分清楚,身份證號碼是不可能出現相同的。
既然身份證號碼都不相同,對方的律師又是如何做到起訴一個癱瘓在床15年的病人,法院的法官在審理的時候又是如何判定對方敗訴的呢?
退一萬步來講,假設律師搞錯了,當然了,大家都知道律師肯定是沒有搞錯,我們這里就假設一下。
如果是律師搞錯了,那么,主審此案的法官呢?難道不用核實雙方當事人的身份嗎?這不就等同于葫蘆僧判葫蘆案嗎?到最后來了一個稀里糊涂。
如果當事人真的拿不出以前的證據的話,是不是就得按法院的判決?乖乖的還給對方2萬6呢。
胡某青的妻子黃女士表示,對于借債人說是律師弄錯的事情不認同,而且法院的一審判決已經生效了,必須要一個清白的結論,說白了,在這起事件當中,法院也必須給出一個合理的說法。
這件事情被曝光到網上后,立刻引起了軒然大波,成為輿論的熱點話題,請網友們的激烈討論。
一位來自江蘇的網友在評論區留言,一審法官是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判案,必須開除,而且還要追究他的刑事責任,所有的損失也應該由法官賠償,追債人也應該以敲詐勒索罪判刑。
一位來自福建的網友在評論區留言,起訴的借債人應該是屬于敲詐勒索罪,只不過事情敗露以后才開始改口的。
一審法官更是嚴重瀆職,大家都不會相信,一個如此神圣的地方,判案竟然如此的兒戲,這中間是否還存在不可告人的勾當。
隨著輿論在網上持續發酵,這件事情也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尤其是法院這樣神圣的單位,是主持法律公正的。
5月23日晚,江蘇省贛州中院發布了通報,一審法院判決錯誤,將對相關的人員依法追責。
短短幾個字,似乎平不息了這件事情,在這起事件中,真的是疑點重重。
首先,借債人所謂弄錯人的事情是站不住腳的,同名同姓,同村同省都沒有問題,但是身份證不同號,僅此1點,就可以證明借債人是在說謊。
那么問題來了,借債人為什么要說謊呢?很顯然,就像網友猜測的那樣,本來是想敲詐勒索的,結果事情卻敗露了。
其次,法官在審理這起案件的時候肯定是存在嚴重瀆職的行為,身為一名法官,在審判案件的時候,本應該實事求是,但是卻做出了這樣荒誕的判決。
一審法官的行為不僅嚴重玷污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性,更是嚴重的損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對于這樣的人,必須依法追責。
就是這樣一個糊里糊涂的人,是怎么能成為法官的呢?對于這樣的事情,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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