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屏山縣一紡織廠發生了一起“人為”的火災,經過消防人員48個小時的不懈努力,費盡了千辛萬苦,終于把火情控制住,之后才徹底把這場火災撲滅。
然而,紡織廠的這場火雖然是被徹底撲滅了,并且也沒有人員傷亡,但是,這場火災的起因,卻在網絡上不斷地“燃燒”了起來,不知道何時才能夠被“撲滅”?
據悉,造成這場紡織廠火災的犯罪嫌疑人文某才27歲,家庭經濟情況不是很好,所以,性格上比較悲觀自閉,在他輟學之后就一直跟隨他的父親或者自己獨自在外打工維持生計。
或許,是他厭倦了“背井離鄉”的這種生活,在今年回家過春節的時候,他并沒有再到外省去打工,而是在2025年3月1日,經人介紹,選擇在離他老家不遠的隔壁縣屏山縣的一家紡織廠上班,合同約定好三個月的試用期,次月的25起支付上一個月的工資。
可是,沒想到這個決定卻改變了他的后半輩子。由于他在紡織廠從事的是普工崗位,所以,工資待遇也并不是很高,在3月份第一個月他才拿了4158元的工資,工資也在4月25日按時給他發放。
然而,他卻在4月30日向紡織廠提出了辭職申請,在5月15日辦理完離職手續和剩下的5370工資結算。只是,由于紡織廠的財務部門人員,沒有當場同意文某所要求在現場結清剩下的所有工資的要求,只是表示按規定走審批流程之后,文某隨即心生邪念,產生了報復的念頭。
僅僅是這個原因,便把紡織廠財務人員刺傷,還把別人的工廠給燒了,確實有點過了!如今文某也已經被緝拿歸案,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據犯罪嫌疑人文某事后的供述,他辭職的原因,并不是嫌棄工資太低,而是由于他產生了“輕生厭世的情緒”。
剛好他又急于想拿到工資給自己的母親,然后自己去了結了自己,可是紡織廠卻卻沒有達到自己在辦理完辭職手續后,現場給他結清工資的愿望。
所以,就又產生了“破罐子破摔”的想法,遂而才采用這種極端的報復方式來報復紡織廠來了結自己。
以上的這個發生火災的起因,確實令人噓唏!或許,沒有及時拿到自己剩下的工資,才是壓倒文某的"最后一根稻草"。
如果紡織廠能夠在勞動法的規定范圍之內,滿足勞動者文某的合理要求,第一時間給文某結清剩下的所有工資,之后可能就沒有這個這場火災的出現了!
如今文某也為他的魯莽沖動的行為,付出了慘重的代價。然而,紡織廠的這個沒有及時結清文某的剩下工資的行為,是否存在違法了勞動法?如果違反了勞動法,是否也應該受到相應的懲罰?
這起事件,也再去給相關企業敲醒了警鐘,一定要尊重勞動者,遵守勞動法,切勿為了“一己私利”,拖欠勞動者的應有的勞動所得,給自己的企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
同時,作為勞動者,在遇到勞務糾紛的時候,也應該理智的通過相關渠道,或者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相關權益,切勿行沖動過激的行為,給自己帶來“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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