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質短視頻制作需要持續投入資源運營,許多個人注冊賬號的運營與專業公司的團隊合作相關,出現了名義注冊主體與實際使用主體相分離的情況,后續易引發賬號權利歸屬的爭議。
鄧某原來是一家鮮果公司的商品企劃主管,在工作期間,用自己的個人身份信息在短視頻平臺上實名注冊了網絡賬號。期間,包括鄧某在內的員工通過企業微信建立了該短視頻賬號的運營群聊,鄧某在群聊中,要求其他員工提交策劃、拍攝題材等。
在鄧某正式離開這家公司之前,賬號發布的視頻內容絕大部分為生鮮美食制作。視頻拍攝是鮮果公司團隊人員協作完成,此類視頻很少有人員形象出現,即使有團隊成員出鏡,也是佩戴動漫面具,有些時候是鄧某,有些時候不是。拍攝地點在公司場地,視頻攝制所需原始材料存放在公司。
經運營,該短視頻賬號粉絲量接近百萬,點贊與轉發數量均有不錯表現,具有極高的經濟價值,公司也將該賬號的發展情況納入項目組工作報告。這個短視頻賬號對鮮果公司的價值,主要在于向公司的官方賬號間接引流。
經調查,實際上,鄧某在注冊該短視頻賬號的同一時期,還在同一平臺另注冊了另一個個人賬號,里面內容以個人生活分享為主,會有個人形象出鏡。
在鄧某離職后,生鮮美食制作短視頻賬號的粉絲量、視頻傳播量、點贊率大幅下降,與此同時,鄧某使用這個賬號在自己的個人賬號下評論——“轉發小號在這里…以后做回自己”。鄧某拒絕向鮮果公司歸還這個生鮮美食賬號,因此,鮮果公司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這個賬號的使用權屬于鮮果公司。
審理中,法院就案涉賬號注冊主體信息變更的條件及具體事項作進一步審理查明。
鮮果公司稱:
鄧某在鮮果公司處任職時,公司安排鄧某組成項目小組運營該網絡平臺賬號,吸引了大量粉絲,具有極高的經濟價值。故請求法院:確認該案涉賬號使用權屬于鮮果公司。
鄧某辯稱:
案涉賬號由鄧某實名注冊原始取得,賬號使用權不同于視頻著作權,即使工作期間發布的視頻著作權屬于鮮果公司,賬號使用權依然屬于其個人。
最后,法院作出如下判決
為什么這么判?
本案中,鮮果公司的主營業務是從事新鮮水果的線上線下銷售,案涉賬號的價值在于隱形“引流”作用,所發布的短視頻內容與鮮果公司的主營業務具有高度關聯,團隊成員佩戴動漫面具出鏡。案涉賬號的關注度是在鄧某所在團隊共同努力下并持續不斷的視頻發布過程中累積的。該賬號在鄧某離職前的價值貢獻完全來自于鮮果公司,鮮果公司具備確認賬號使用權的基礎要件。
本案在鄧某離職前,案涉賬號所發布視頻內容從未直接展現鄧某本人形象或與其相關的內容,關注用戶并不能建立對鄧某個人的關注。案涉賬號在脫離公司運營后,內容風格出現了明顯的變化,“粉絲量”視頻傳播、點贊率均出現大幅下降,已經失去為用戶提供原有高質量內容的能力,價值嚴重貶損。因此,案涉賬號價值與鄧某之間并不構成不可分的人身屬性關聯,認定案涉賬號使用權歸屬于真實的價值創造主體即鮮果公司,最有利于增進關注賬號的廣大網絡用戶的利益。
來源:案件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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