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國家網信辦、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健委、國家廣電總局等多部門聯合發布《國家網絡身份認證公共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自2025年7月15日起施行。該辦法旨在推進國家網絡身份認證公共服務建設,強化公民身份信息安全保護,支撐數字經濟健康有序發展。
根據《辦法》,國家將依托統一建設的“網絡身份認證公共服務平臺”,為自然人提供“網號”和“網證”申領服務。其中,“網號”為不含明文身份信息的字母數字組合,“網證”為網絡身份認證憑證,兩者均用于互聯網服務中非明文登記、核驗用戶真實身份信息。此舉將有效減少個人敏感信息暴露風險,為網絡身份認證提供更安全便捷的解決方案。
針對未成年人網絡身份認證,《辦法》規定:
- 不滿14周歲:需由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代為申領網號、網證,且使用前須取得監護人同意。
- 14至18周歲:需在監護人監護下申領。
- 此外,公共服務平臺可向互聯網平臺提供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群體的年齡標識信息,以支持平臺履行法律義務,強化特殊群體權益保護。
《辦法》鼓勵互聯網平臺自愿接入公共服務,支持用戶使用網號、網證核驗身份。平臺需遵守以下規定:
- 用戶通過網號、網證核驗身份后,平臺不得額外要求提供明文身份信息(法律另有規定或用戶同意除外)。
- 保障使用網號、網證的用戶與其他用戶享有同等服務。
- 確需留存用戶法定身份證件信息的,須經用戶單獨授權,并按“最小化原則”獲取。
公共服務平臺被要求嚴格落實網絡安全與數據保護:
- 重要數據和個人信息境內存儲,境外傳輸需通過安全評估。
-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技術防護措施及應急預案,發生安全事件須及時上報并告知用戶。
- 違規處理個人信息或未履行安全義務的,將依據《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等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辦法》鼓勵重點行業和主管部門推廣應用網號、網證,培育網絡身份認證應用生態。通過規范身份核驗流程、強化隱私保護,該政策將為數字經濟發展提供可信基礎,同時平衡公共服務便利性與個人信息安全需求。
《辦法》的出臺標志著我國網絡身份認證體系邁入規范化、法治化新階段。通過統一平臺和標準化服務,既能降低用戶身份信息泄露風險,又能為互聯網平臺提供高效、合規的身份核驗工具。未來,隨著“網號”“網證”的推廣,數字經濟中的交易信任成本有望進一步降低,公民隱私保護與行業發展將實現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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