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
原黨組書記、院長李勇
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5月25日消息:日前,經河北省委批準,河北省紀委監委對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李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
李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伙同他人串供,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
廉潔失守,律己不嚴,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
執法犯法,干預插手司法活動;
以案謀私,枉法裁判,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辦理、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徇私枉法和民事枉法裁判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河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河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李勇開除黨籍處分;由河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這是官方首次披露,李勇已被查。
李勇(資料圖)
公開資料顯示,李勇,男,漢族,1966年11月生,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
曾任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等職。
2023年8月任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代院長,后當選院長。2024年12月27日,李勇辭去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
重慶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岳
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重慶市紀委監委網站5月24日消息:經重慶市委批準,重慶市紀委監委對重慶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
王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背離“兩個維護”,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打折扣;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
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工錄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利并收受財物;
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權為特定關系人攬儲謀利,搞權色、錢色交易;
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承發包;
腐化墮落,熱衷于權力變現,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規劃調整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王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重慶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重慶市委批準,決定給予王岳開除黨籍處分;由重慶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重慶市第六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王岳(資料圖)
公開資料顯示,王岳,男,漢族,1973年6月出生,工學博士,正高級工程師、高級經濟師、注冊城市規劃師。
曾任重慶市九龍坡區建設委員會主任,重慶市規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重慶廣陽島綠色發展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執行董事、總經理等職。
2023年10月任重慶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24年11月,王岳任上被查,至此番被“雙開”。
河北省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
原黨組書記、院長李建立
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5月24日消息:日前,經河北省委批準,河北省紀委監委對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李建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
李建立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安排;
無視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
廉潔底線失守,違規通過民間借貸和從事營利性活動等方式獲取大額回報;
違反工作要求,接受案件當事人請托,安排下屬過問案情;
私欲膨脹,甘于被“圍獵”,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辦理、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建立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河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河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李建立開除黨籍處分;由河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保定市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李建立(資料圖)
公開資料顯示,李建立,男,漢族,1969年10月生,任縣人,中央黨校在職大學學歷。
曾任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黨組成員,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正處級干部,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三庭庭長等職。
2020年任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代院長,2021年2月當選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2024年12月31日,李建立辭去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
2025年4月,河北省紀委監委公開通報八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首次披露,李建立已被查,其曾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活動安排。
具體來說,2013年至2024年,李建立借年節之機,先后16次收受7名私營企業主所送禮金共計13萬元;2015年至2019年,先后6次接受某公司客戶經理安排的宴請;2016年11月,接受某公司河北區域負責人安排到上海、蘇州旅游,相關費用由該名負責人支付。
來源:白鷺洲知政、各省紀委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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