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據上海浦東法院消息:沈先生和母親從法國巴黎搭乘某航空公司航班回國,兩人分別在各自名下為隨行的兩只寵物犬辦理了活體運輸手續。運輸前,兩只寵物犬經確認健康狀況良好,符合運輸條件,沈先生一行遂按要求在機場現場購買了托運箱,并支付了托運費用。沒想到,當航班抵達后,沈先生卻被告知兩只寵物犬已死亡。因與航空公司協商賠償未果,兩人分別將航空公司起訴至法院。
沈先生認為,自己一直將寵物犬視為“伴侶型動物”,它不僅是家人,也是生活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存在,寵物犬的死亡對自己造成了重大精神打擊,要求航空公司退還托運費人民幣3000余元,支付寵物相關檢疫費用、精神撫慰金等共計人民幣16萬余元,并賠禮道歉。航空公司辯稱,該案系國際航空運輸糾紛,應優先適用《蒙特利爾公約》。工作人員曾建議就寵物犬的死亡做尸檢,但原告放棄選擇。庭審最后,在合議庭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被告一次性向原告支付歐元3500元,實現案結事了。當天,沈先生母親起訴航空公司航空貨物運輸合同糾紛案也在法院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由航空公司向沈先生母親支付歐元3500元。(九派新聞)
編輯:王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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