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深化推進全域“無廢島”建設工作
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深化推進全域“無廢島”建設,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海南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講話和省八次黨代會精神,認真落實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2+N”標志性工程部署,開展全域“無廢島”建設,發展綠色低碳循環經濟,推進降碳減污協同增效,為美麗海南建設守底線、出亮點、作貢獻。
到2027年,全域“無廢島”建設成型起勢,4個地級市和昌江黎族自治縣“無廢城市”建設形成引領示范。全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業固體廢物等資源利用效率向國內先進水平邁進,危險廢物填埋占比穩中有降,形成一批具有海南特色亮點的實踐樣板。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推進提質增效
1.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動旅游、餐飲、會展等服務行業綠色低碳發展,倡導綠色消費、綠色出行、綠色用郵、“光盤行動”,引導消費者踐行綠色生活方式。到2027年,同城電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裝,快遞包裝回收設施覆蓋率達到100%。(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郵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進垃圾分類提質增效。完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體系,分階段更新環衛設施設備,實現行政村生活垃圾分類屋(亭)全面覆蓋,推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提質增效。到2027年,地級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牽頭統籌)
3.提升末端處置保障能力。三亞、文昌、東方等市縣加快生活垃圾焚燒、廚余垃圾處理項目建設。鼓勵各市縣推進大件垃圾、園林垃圾、糞便等處理項目。開展生活垃圾填埋場和存量堆場治理,強化填埋氣和滲漏液合規處理。加強區域統籌和錯峰調配,通過提前調控垃圾倉位等確保旅游旺季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安全規范運行。2025年底前,16座生活垃圾填埋場完成治理。(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牽頭統籌)
(二)強化建筑垃圾全鏈條管理,促進全量利用
4.推進建筑行業源頭減量。大力發展適合熱帶海島氣候的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推廣裝配式裝修。督促工程施工單位編制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并報備。持續開展工程項目建筑垃圾減量行動。到2027年,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85%,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牽頭統籌)
5.強化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各市縣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推行裝修垃圾固定廂房、專用回收箱(車輛)等清運模式,加快補齊建筑垃圾調配場、消納場和資源化利用設施短板,建立常態化執法機制。推廣應用建筑垃圾管理服務信息平臺,健全建筑垃圾全過程信息化監管和規范處置,加大建筑垃圾再生產品推廣應用。到2027年,各市縣基本建成與建筑垃圾產生量相匹配的消納利用能力,全省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率達到82%。(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牽頭統籌)
(三)健全再生資源回收體系,暢通循環利用
6.健全再生資源回收體系。統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與廢舊物資回收“兩網融合”,促進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加快再生資源三級回收體系建設,發展“互聯網+”回收、“以車代庫”流動回收等創新模式。支持海口、三亞、屯昌、文昌等有條件的市縣建設再生資源循環利用產業園。三亞加快推進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示范城市建設。落實以電器電子、汽車等產品為重點的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到2027年,再生資源三級回收網絡初步建立,回收網點城鄉覆蓋率達到95%,回收量較2025年增長10%。(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商務廳牽頭統籌,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按職責配合)
7.暢通二手商品流通渠道。支持海口、屯昌等市縣建設集中規范的“跳蚤市場”。規范二手商品交易,鼓勵商場、社區設立二手商品交易場所,定期舉辦交易活動。發展二手商品第三方評估機構,跟蹤廢舊家電家具流向。加強市場監管,嚴查翻新造假行為。(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商務廳牽頭統籌,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職責配合)
8.規范再生資源回收處理。開展專項整治,加強再生資源回收企業日常管理,堅決防范安全生產和環境污染風險隱患。制定發布并動態調整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及網點名錄和行業發展引導公告,健全公共機構廢舊商品回收承辦企業動態管理機制。(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商務廳牽頭統籌,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配合)
(四)完善農林固體廢物收儲,推升利用水平
9. 加強農林生物質綜合利用。推進種養結合,發展生態循環模式,因地制宜推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等綜合利用。優化農林生物質能源產業布局,發展農林生物質熱電聯產、生物質燃料等多元化利用。到2027年,重點市縣主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加強農業投入品廢棄物回收。持續推進化學農藥化肥減量增效和加厚地膜推廣。規范獸藥漁藥使用,實施獸用抗菌藥物減量行動。優化完善農膜、農藥瓶等廢棄物“農戶零散收集、鄉鎮集中儲運、企業回收處置”回收體系。到2027年,廢棄農用薄膜回收率達到85%,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率達到90%以上。(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統籌)
11.提高糞污資源化利用水平。鼓勵整縣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按標準配備糞污處理設施裝備,推動畜禽散養密集區建設集中處理中心,基本消除畜禽養殖場戶糞污亂堆亂排問題。到2027年,全省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建設配套率穩定在97%以上,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92%以上。(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統籌)
(五)加強工業固體廢物管理,提升治理能力
12.推進工業固體廢物源頭減量。西部市縣著力推進傳統工業綠色低碳轉型。實行清潔生產,推動重點園區完成循環化改造。構建海南特色綠色產品設計與制造體系,大力創建綠色工廠、“零碳”示范工廠、零碳園區等,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到2027年,建成綠色工廠40家,綠色產業比重進一步提升。(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3.加強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重點推進鐵尾礦、白泥等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開展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工業窯爐協同處置工業固體廢物,打造昌江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基地和洋浦經濟開發區工業固體廢物循環利用中心。到2027年,新增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80%。(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統籌,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按職責配合)
14.規范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督促產廢企業按規定取得排污許可證,填報工業固體廢物管理電子臺賬。加強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場所規范化管理,強化防滲漏、防雨淋、防揚塵等措施。完成典型大宗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排查治理。實行尾礦庫分類分級環境監管與動態調整機制,壓緊壓實尾礦庫企業環境風險防控主體責任。到2027年,工業固體廢物年產生量超過1000噸的企業電子臺賬填報率達到100%。(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統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按職責配合)
(六)扎實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實施陸海統籌
15.鞏固擴大禁塑工作成果。常態化開展港口碼頭禁塑聯合執法檢查,加大主要電商平臺巡查力度,有效遏制違禁塑料制品入島。加強重點行業、重點場所禁塑綜合監管,切實提高社會面管控成效,嚴厲打擊生產、運輸、儲存、銷售、使用違禁塑料制品行為。(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6.規范塑料廢物回收利用處置。推進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減量。督促指導商務領域經營者定期上報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信息,執行減量方案。推行會展業綠色辦會,減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推動展臺可循環材料利用率達到60%。重點治理“兩高”沿線、城鄉結合部等地的塑料污染。結合再生資源行業整治,重點提升塑料廢物回收處理項目的規范化、集中化和產業化。(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商務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7.陸海統籌推進海洋垃圾治理。建立海洋垃圾監測、攔截、收集、打撈、運輸、處理體系并組織實施。扎實開展“海上環衛”,沿海市縣建立“海上環衛”常態化管理機制。縱深推進河湖庫“清四亂”常態化督促養殖場、酒店民宿等岸線利用主體做好環境衛生工作,減少垃圾入河入海。加強港口碼頭垃圾收集處置,完善船舶污染物“船-港-城”全過程銜接協作,督促航運、港口企業落實生活垃圾、含油污水等船舶污染物處置主體責任。做好淘汰泡沫浮球、廢舊漁網漁具岸上集中處置。推廣“漁船打撈垃圾”昌化模式。(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統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務廳、海南海事局按職責配合)
(七)防范化解環境風險隱患,筑牢安全底線
18.提升危險廢物收集處置能力。推進危險廢物收集轉運貯存專業化,優化廢礦物油、廢鉛蓄電池、實驗室廢物等小微企業、社會源危險廢物收集服務。加快昌江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和水泥窯協同處置飛灰項目建設,海口、東方、三亞等飛灰填埋場庫容余量不足的市縣率先推動飛灰資源化利用,逐步降低填埋處置占比。推進危險廢物“五即”規范化建設,到2027年,全省危險廢物相關單位基本實現全過程信息化監管全覆蓋。(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統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按職責配合)
19.提升醫療廢物收集處置能力。持續完善醫療廢物分級分類收運體系,偏遠鄉村和島嶼建立符合基層實際的醫療廢物收集轉運機制。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醫塑、玻璃瓶等可回收物回收。率先推動二級及以上醫院實現醫療廢物全過程信息化監管。(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生態環境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0.妥善利用處置市政污泥。健全污水污泥處理設施普查建檔,各市縣對污泥的流向、用途、用量等進行跟蹤、記錄,確保污泥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加快補齊污泥處理設施缺口,提升現有設施效能,杜絕簡易填埋和臨時堆置。到2027年,全省市政污泥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水務廳牽頭統籌)
21.實施“新三樣”固體廢物監管。開展廢動力電池、廢光伏組件及風機葉片等“新三樣”固體廢物產生、回收利用情況摸底統計。有序推進光伏組件、風機葉片、動力電池等退役后回收和梯次利用,建立健全風電和光伏發電企業退役設備處理責任機制,探索建立多渠道回收循環利用路徑。(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2.防控自貿港新興產業生態風險。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境環境安全準入管理若干規定》,禁止洋垃圾入境,健全保稅檢測、保稅維修、保稅再制造業務的環境監管,合規處置邊角料、舊件、壞件中的固體廢物以及非法入境固體廢物。(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海口海關按職責配合)
(八)強化多向監管協同,構建聯防聯控
23.建立完善目標責任制。建立反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再生資源、農林固體廢物、危險廢物以及塑料污染等治理成效的“無廢指數”,納入目標責任考核,壓實各市縣和相關部門責任。組織“無廢城市”建設成效年度評估。(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統籌)
24.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強化跨部門聯動監管和信息共享,拓寬線索發現渠道,提高固體廢物環境污染問題的發現和聯動處置能力。持續加強固體廢物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執法能力建設。(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統籌,省農業農村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按職責配合)
25.加強數字賦能監管應用。聚焦閉環管理、風險識別、產業服務、公眾參與、決策支撐等需求,強化物聯網、大數據、遙感、人工智能等技術應用,建立省市(縣)聯動、部門多跨協同、企業社會融入的“無廢島”智慧化綜合監管平臺,實現各類固體廢物產生、收集、運輸、處置等全過程實時監控,構建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全類別、全鏈條、全閉環智慧化監管體系。依托“無廢島”智慧化綜合監管平臺,創新建立“無廢細胞”多跨應用場景,推動“無廢”建設全民參與。到2027年,智慧化綜合監管平臺基本建成,推動實現全域“無廢島”建設信息一張網。(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統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水務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交通運輸廳、海南海事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建立健全市場體系,發展循環經濟
26.加大財稅扶持力度。積極申報國家中央預算內投資,用足用好省節能和循環經濟、省工業企業擴大投資和技改提質獎補等專項資金,支持環境基礎設施補短板、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等循環經濟項目建設。整合環境治理資金,探索建立“無廢島”建設專項資金。各市縣完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加大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力度,鼓勵通過政府性融資擔保、擔保費用補助、輕資產招商入駐等方式,發展綠色信貸。(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中國人民銀行海南省分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27. 培育循環經濟產業生態。鼓勵各部門出臺固體廢物處理產業引導性公告,發布固體廢物綜合利用企業“白名單”,支持符合行業規范條件或自律公約的骨干企業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固體廢物利用項目進入碳市場交易,將碳足跡較低的固體廢物再生材料納入政府綠色采購范圍。推動落實固體廢物跨省轉移利用備案工作。(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實施“無廢”全民行動,推動共建共享
28.廣泛開展“無廢細胞”建設。制定“無廢細胞”建設評估指南,推進無廢工廠、無廢機關、無廢商超、無廢酒店、無廢景區、無廢鄉村、無廢港口等各具特色的“無廢城市細胞”建設,厚植“無廢文化”。到2027年,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案例。(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商務廳、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農業農村廳、海南海事局、省交通運輸廳、省郵政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9.加強“無廢島”建設宣傳推廣。依托國際環境日、國際無廢日,加大“無廢”理念和典型案例宣傳,發揮宣傳輻射窗口作用。組織開展凈灘、護海、愛島等特色公益活動,發揮志愿服務組織及公眾的擔當作為。(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統籌)
30.深化“無廢城市”建設國際交流合作。主動對接國際規則和國際資源,參加“無廢城市”建設境外培訓訪問,加強與“一帶一路”及重要國際區域在循環經濟、塑料污染治理、減污降碳等國際熱點議題的交流合作。(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統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
依托海南省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推動全域“無廢島”建設。各市縣要完善工作機制、細化目標任務,形成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強要素保障
強化用地保障,各市縣在國土空間規劃時重點統籌保障建筑垃圾消納利用、再生資源分揀中心等固體廢物收運處理設施用地需求。強化信息公開,各部門定期公開本行業本領域固體廢物收運處理設施信息,各市縣制定并動態更新固體廢物清單。強化資金保障,各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的原則統籌安排資金支持“無廢城市”建設。
(三)加強指導落實
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相關部門加強組織指導,開展業務培訓交流,建立完善工作通報機制。組織調配技術力量,開展專題調研和幫扶指導。組織學習借鑒“無廢城市”建設先進案例,深入系統總結成效和經驗,積極在全省推廣應用。
名詞解釋
1.全域“無廢島”:是指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無廢城市”建設,旨在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續推進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最大限度減少填埋量,將固體廢物環境影響降至最低。
2.兩網融合:是指融合城市環衛系統和再生資源系統,可以對生活垃圾進行投放、收集、清運、中轉,在兩網融合終端對垃圾進行統籌規劃、統一管理,實現垃圾處理的減量化和資源化。
3.“互聯網+”回收:是指通過互聯網技術優化傳統廢品回收模式,實現資源循環利用的新型商業模式。
4.以車代庫:是指通過使用運輸車輛替代傳統倉庫進行物資存儲的方式。
5.跳蚤市場:是指舊貨地攤市場的別稱。
6.“兩高”沿線:是指環島高鐵、高速沿線。
7.危險廢物“五即”:是指危險廢物單位當日產生的危險廢物即產生、即包裝、即稱重、即打碼、即入庫,形成包含各類信息的危險廢物全生命周期二維碼。
8.“新三樣”固體廢物:是指廢動力電池、廢光伏組件及風機葉片等新能源產業退役設備產生的廢棄物
9.無廢細胞:是踐行“無廢城市”建設理念,采取有效技術、工程和管理措施,推廣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培育固體廢物源頭減量、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的社會生產生活各類組成單元。
10.無廢指數:是指用于量化評估城市固體廢物管理成效的綜合指標,通過數據形式直觀反映各市縣“無廢城市”建設水平。
來源:海南省生態環境廳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