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后
是選擇報警原地等待?
還是心存僥幸一走了之?
若是選擇了后者
簡單的交通事故
很有可能就會變成交通肇事逃逸!
2025年5月7日11時48分許,趙某某駕駛電動三輪車,沿黃河路北側非機動車道由西向東,逆行至黃河路與西二路路口東側20米處時,與同向行駛至此處的畢某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相撞,致畢某某受傷,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趙某某駕車逃逸。
執勤民警接警后及時到場勘查處置。根據當事人提供的信息及車輛行駛的大致方向,執勤民警仔細摸排肇事車輛的行駛蹤跡。最終將肇事嫌疑人鎖定在黃河路陶然財富港區域。
后經傳喚詢問,當事人趙某某對其肇事逃逸的事實供認不諱,至此案件成功破獲,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以下8種情況會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事故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強行離開現場的。
交通肇事逃逸的后果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為規定了不同的處罰,分別適用于以下不同的情形:
1、對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的規定,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2、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發生交通事故正確的處理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員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交警提醒
發生交通事故后
應該第一時間下車查看傷者情況
并撥打報警電話和急救電話
等待交警到來的同時
保護案發現場不被破壞
交通肇事逃逸不僅是對生命的漠視
更是對法律的踐踏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肇事逃逸終將難逃法網
來源丨二大隊
編輯丨劉東旭
審核丨范曉輝 陳艷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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