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4月的榕城福州,春暖花開,氣候宜人,漸入佳境的“95福州國際招商月”活動,正在這個時候展開,為這個古老而又年輕的城市平添了幾分節日的色彩。
光天化日之下,邪惡也在惡性膨脹。
這個月的17日,天朗氣晴。上午10時30分,從福建省工商銀行大樓福州市工商銀行第二營業部取出50萬元巨款的林寶銓(男,35歲,福州市冷凍廠工人)、林麗英(女,33歲)兩兄妹,合騎一輛“鈴木”牌太子摩托車,沿六一路朝臺江方向行駛。
10時40分光景,兄妹倆行至六一路市機床廠幼兒園門前路段時,突然有兩輛摩托車加大油門,一前一后尾隨追來。就在前車與林家兄妹并行的剎那間,后座上一名青年男子突然掏出一支“來福”槍,朝林家兄妹開槍射擊。
“叭、叭、叭”三聲槍響之后,兄妹倆雙雙中彈,林寶銓當場死亡,林麗英身負重傷,仰面摔下車來;摩托車冒著火花,重重地滑出數米開外。
緊接著,從緊隨其后的另一輛摩托車后座上,跳下另一名青年男子,一把奪走林麗英身上裝有50萬元巨款的棕色旅行包及女式挎包,返身跳上摩托車。早已調頭做好逃竄準備的這兩輛摩托車,加足馬力,沿來路朝六一路環島立交橋方向呼嘯而去。
這是建國以來福州市發生的最大一宗飛車闖鬧市惡性殺人搶劫案。
10時45分,一目擊群眾向福州市交警支隊臺江象園崗位值勤民警林瑞吉報告了案情。
林瑞吉交警與吳建生、曾兆勇聞訊跑步奔赴現場。他們攔下兩輛過路軍車,一個抱起林麗英,一個抱起林寶銓,在圍觀群眾協助下,將兩人火速送往市第一醫院搶救;另一個則撥通了“110”報警電話。
接到報案后,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陳由誠、刑警總隊隊長牛紀剛、福州市公安局局長王長淦、副局長林秀光、張東鳴率市局一大隊刑警及技術人員火速趕到現場,立即著手組織偵破行動。
技術人員以現場為中心,呈輻射狀對現場進行了細密的技術勘驗。遺憾的是,由于搶救被害人時的奔跑和圍觀群眾的踐踏,現場相關痕跡已被完全破壞,技術人員僅提取到一枚銅底、塑料管“來福”槍彈殼。
經法醫檢驗認定:死者林寶銓左胸背部檢見一處8×6厘米不規則彈洞,左上肺下部、左下肺上部、心臟左心室破裂;創口處嵌一彈杯,為粉紅色塑料殼,杯底直徑16毫米;死因系左胸背部遭霰彈擊中導致心肺破裂大出血而死。傷者林麗英左手臂肩胛處被霰彈擊中,搶救時取出鐵砂200余粒。
案件驚動了福建省委、福州市委,驚動了榕城百姓。
省、市及有關部門領導,對此案的偵破情況極為關注,要求不惜一切代價,盡快破案。榕城街頭巷尾,關于此案的各種議論、猜測,一時間也鬧得沸沸揚揚。
無疑,偵破“4·17”案件,對榕城公安隊伍的作戰能力,是一次只有百分與零分兩種結果的巨大而嚴峻的考驗。
萬眾,正拭目以待。
案發當日,由王局長任總指揮,張東鳴、陳儀(刑警支隊長)、周其貴(省公安廳刑警總隊重案科科長)任副總指揮的“4·17”案件偵破指揮部,在刑警支隊三樓一間簡陋、狹小的會議室里,擺開了陣容,全面組織、指揮偵破工作。
刑警支隊副支隊長陳伯炯任專案組長,專案組成員由刑警支隊一大隊全體干警、交警支隊、巡警支隊、鼓樓分局刑警大隊、水部派出所有關干警組成,實行24小時值班,負責受理群眾舉報,搜集、匯總每日工作情況。
根據指揮部部署,王小洪副局長檢查落實、強化社會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全市防暴、巡警、交警行動起來,抓現行,發現線索……
指揮部里,主帥王長淦在一番深思熟慮之后,他下達命令:全市各級公安機關立即總動員,打總體戰;落實各級領導責任制,層層抓落實;將“4·17”案件列為當前的重中之重來抓,帶動各項公安工作的開展;不破此案,誓不罷休!
號令一下,偵察機器高速、高效地運轉起來。偵查人員對案發現場附近的攤點、店鋪、停靠車輛及過往群眾進行了認真訪問,先后走訪攤點13家、店鋪113家。由于現場位于交通要道,目擊者多為過往行人,尋找目擊者的工作頗費周折。
偵查員們不畏艱難,多方奔走,終于在全市范圍內尋找到目擊者37人。
據目擊者反映,作案歹徒共4人,年齡均在25歲至28歲之間,分騎兩輛本田125摩托車(俗稱“大炮彈”)。由于犯罪分子作案時間極為短暫,加之兩輛摩托車飛速逃竄,尾部車牌又布滿灰塵,故目擊者大多未能看清兩輛摩托車的車牌號碼。此外,對4名歹徒的衣著打扮、面貌特征,目擊者描述的情況,也是高矮胖瘦,莫衷一是,且有多處互相矛盾。
對死傷兄妹倆家屬的訪問工作也同步進行。據了解,被歹徒劫走的這筆50萬元巨款,系林寶銓妹夫劉寶章(林麗英之夫)的私人存款。兄妹當日取出這筆款項,準備借給死者堂兄做鰻魚批發生意。
此外,偵查人員還對省工商銀行大樓內部工作人員21人及附近攤點3家、店鋪5家、寄車點2處、出租車、人力三輪車駕駛員49人、兩輪摩托車車主17人逐一認真訪問。
綜合收集了大量線索,專案組精心刻劃出了4名重大嫌疑對象,主要嫌疑依據是:
1、近一個月來,這4名對象經常出沒在省工商銀行大樓一樓營業大廳內外;
2、這伙人騎有兩輛本田125摩托車;
3、案發當日上午9時許,有4名青年男子在大樓對面停放兩輛摩托車,鬼鬼祟祟地朝大樓窺探,4人衣著與現場目擊者反映的一致;
4、4名嫌疑對象曾在省工商銀行大樓外攔截儲戶,作案未遂;
5、“4·17”案發后,在省工商銀行大樓外,這伙人再未出現。
由于兇犯作案后迅速逃竄,加之現場又遭嚴重破壞,可供破案的條件甚少,這4名嫌疑對象究竟姓甚名誰?何方人氏?是不是“4·17”案件的真正兇手?
一時尚難判明。
4月18日晚8時許,“4·17”案件偵破指揮部燈火通明。張東鳴、陳儀、陳伯炯召集專案干警,召開了“4·17”案件第一場案情分析會。跡象表明,此案至少有三種作案可能性:熟人作案;流竄犯作案;犯罪分子事先踩點,獵取侵害目標,伺機作案。
案件屬性左右偵破方向、范圍,事關成敗大局。干警們毫無保留地亮出自己的看法、判斷,氣氛十分熱烈。
熟人作案的可能性首先被排除。
經調查,知道死者兄妹將到市工商銀行第二營業部取款情況的,只有死者的父母、兄弟等近親屬7人;得悉案發當日死者將去取款的則更少,只有其父母等3人。再說,此7人都不曾將此情況向外人泄露。
流竄犯作案的可能性也被排除。
理由是:4名嫌疑對象均操福州口音,在省工商銀行大樓外已活動了月余時間,顯然是居有定所的本地人,而非“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流竄犯罪分子。另據部分目擊者反映,這4名嫌疑對象在銀行大樓外出現時,均騎乘本田125摩托車,并持用8900型或9900型移動電話,外來流竄人員一般不可能攜帶這些現代化作案工具。
對犯罪分子是否事先踩點,隨意選擇侵害目標,伺機作案這一可能性,專案組內部意見一致肯定;但對摸排出的4名重大嫌疑對象,卻爭議頗大。
有一種意見認為,在認定這4名兇手的過程中,案發現場目擊者與省工商銀行大樓附近目擊者反映的情況存在差異;而目前排出的4名嫌疑對象,均以省工商銀行大樓附近目擊者為準;假設這4名嫌疑人與本案的4名兇手并非一伙人,案件偵查工作豈不步入了誤區?
時針已指向凌晨3點。綜合方方面面情況和大量線索,張東鳴與陳儀商議一致,并經王長淦同意后決定:主要目擊者反映的嫌疑人情況,經各方面情況印證,具有一定的可信程度。目前應迅速刻畫出4名嫌疑對象的體貌特征,為下一步偵破工作打好基礎。
經陳伯炯與偵察員陳孔壽等暗中測評和了解,專案組從數十名目擊者中,精心挑選出8名具有相當文化程度,記憶力和語言表達能力具備一定水平,且富有正義感的目擊者,對4名嫌疑對象的體貌特征作出如下精心刻畫:
對象甲:年約27歲,身高1.73~1.75米,中等體型較結實,著一身黑色西裝,結領帶,騎本田125摩托車,天冷時著高檔黑色皮衣,有時穿墨綠色燈芯絨西裝,手持一部8900型或9900型移動電話。
對象乙:年約27歲,身高1.68米左右,體型偏胖,穿黑色夾克衫,內著白襯衣,膚色較黑,大頭,有時騎本田125摩托車,天冷時穿西裝和黑色皮衣,有時穿燈芯絨西裝,有時持有移動電話。
對象丙:年約25歲,身高1.69米左右,體型偏瘦,臉形小,眼睛小,左分式小分頭。
對象丁:年約26歲,身高1.72米左右,倒三角臉型,膚色偏黑,中等偏胖體型,穿黑色西裝,留過耳長發,分頭。
據此,專案組連夜制定了“4·17”案件嫌疑對象的摸排條件和緊急協查通報,下發全市各級公安機關,通過召開群眾會議,訪問出租車司機,請目擊者辨認曾被打擊處理過的案犯相片,及排查使用本田125摩托車重點對象等多種手段,充分發動群眾,廣辟線索來源,多方位、大面積展開偵破行動……
4月21日,上海鐵路公安處助理工程師、專家張欣,應專案組之邀,飛抵榕城,根據目擊者口述的罪犯面貌特征,精心繪制出3名罪犯的摹擬畫像。刑警支隊技術處立即趕印出3名嫌疑對象的摹擬像2萬余份,發至各派出所、居委會、內保單位及有關參戰單位。
4偵破指揮部的領導與專案組的干警們一起度過一個又一個不眠之夜。在指揮部“不輕易放過一條線索,不輕易否定一條線索”的要求下,偵查人員克服種種困難,頑強奮戰,大舉出擊——
一面貌與嫌疑對象“甲”酷似的案犯被緝獲,經查,與“4·17”案無關,但卻是警方通緝在逃的搶劫犯;
一長相與嫌疑對象“乙”相似的案犯被抓獲,經查,與“4·17”案無關,但此人攜帶大量假幣,一詐騙、販賣假幣團伙被摧毀;
一行蹤詭秘、面目與嫌疑對象“甲”酷肖的案犯被擒,雖與“4·17”案無關,但卻是公安機關通緝的在逃犯……
案件偵破工作陷入低谷,舉步維艱……
4月24日下午2時許,郊區分局岳峰派出所在岳峰桂兜嶺山上草叢中,發現一輛被焚毀的本田125摩托車。
根據這一情況,王長淦、張東鳴在福州地圖前佇立凝思,對罪犯的逃竄方向、盜車地點、焚車地點等進行綜合分析、判斷,思路漸漸明晰:上述3個地點均位于福州東部,呈南北走向、袋狀分布。一者表明罪犯對這一帶環境十分熟悉;二者可能是犯罪分子的居住之地。于是,指揮部大膽劃定:鼓山、東門、岳峰、新店、五四地區為重點偵察范圍。
偵查視線集中在鼓山等附近地區,偵破工作進入了決戰關頭……
5月3日上午8時,市公安局副局長莫章澄接干警報告后,及時向專案組通報了一條線索:一名綽號“飛仔”的青年男子,其年齡、體貌特征等與嫌疑對象中的“丙”相仿,家住郊區鼓山鎮一帶,有前科,但姓名不詳。
鼓山地區?!正處在圈定的偵查范圍之內,偵破指揮部領導敏銳地意識到:這是一條重大線索!
10分鐘后,陳儀支隊長率3名偵查員和幾名重要目擊證人,驅車趕赴鼓山派出所。
據該所反映,轄區內共有兩名青年男子外號“飛仔”,其中一名叫徐承熙的“飛仔”,當地群眾曾反映與4名基擬畫像嫌疑對象之一頗有相像之處,但因“畫像”局部特征與徐本人存有差異,當地群眾不敢貿然指認,該所正就此深入調查。
偵查人員緊緊圍繞這名“飛仔”展開調查取證工作,發現:他常與同伙出沒在省工商銀行大樓外,持有“來福”槍,并時常騎乘本田125摩托車;“4·17”案件發生后已不知去向……
據此,偵查人員取出兩名“飛仔”及部分同伙的相片,請目擊證人辨認。
目擊證人睜大了眼睛,頃刻,從一堆相片中挑出徐承熙的相片,用十分堅決的口吻說道:“就是他!”
鼓山派出所掌握的情況和有關犯罪情報資料顯示:徐承熙,外號“飛仔”,現年25歲,鼓山鎮遠東村人,1991年曾因盜竊罪被判刑2年,緩刑2年,其體貌特征與4名嫌疑對象之“丙”相符。
偵查人員群情激昂,10多天來的疲勞、困倦一掃而光。陳儀支隊長決定:就地摸排徐承熙同伙,從中發現另外3名嫌疑對象。
在鼓山派出所的緊密配合下,徐承熙的10數名“肝膽朋友”及同伙的相片被挑選出來,目擊證人認真識別、辨認,從中又發現了另外兩名重大嫌疑對象有:
柯焰平,男,現年27歲,鼓山鎮遠中村人,1988年因流氓斗毆被送勞教1年,即對象“乙”。
柯焰強,系柯焰平胞弟,現年25歲,鼓山鎮遠中村人,1983年曾因盜竊罪被判刑8年,即對象“甲”。
至此,“4·17”案偵破工作取得了突破性進展。
王長淦、張東鳴立即決定,對目前已掌握的3名嫌疑對象采取嚴密監控措施,查找3人下落。經調查,除柯焰平尚在福州外,其余嫌疑對象下落不明。經多方偵查,專案組很快發現了柯焰平的行蹤,偵查員們躍躍欲試。
對此,王長淦、張東鳴相視一笑,另有一番玄機:此刻的柯焰平,已是甕中之鱉;施以欲擒故縱之計,意在放長線釣大魚,摸出其余同伙下落,來個一網打盡!
專案組圍繞柯焰平及其同伙,緊鑼密鼓地展開了一場艱苦細致的調查訪問工作,各種線索源源不斷地傳向偵破指揮部。
果然,5月3日上午11時許,偵查員陳榕生、陳銘、吳建平獲悉:“4·17”案發后,柯焰強、徐承熙一伙曾向他人打聽云南邊境情況,自稱要到昆明旅游,似欲越境出逃……
5月3日下午5時45分,班機升空,追捕組揮師昆明!
當晚7時55分,追捕組一行10人抵達昆明。干警們不顧鞍馬勞頓,立即奔赴云南省公安廳、昆明市公安局。在當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追捕組兵分多路,對昆明市區內的賓館、旅社進行查訪。
查訪金茂大廈時獲悉:該大廈404、412、414房,確曾住有三男三女6名福建人。經相片辨認,3名男子中有兩人面貌特征與柯焰強、徐承熙相符;但6人已于當日上午7時退房他往,不知去向。
追捕組心急如焚。偌大的昆明市,要找到這三男三女,就如同大海撈針。
陳儀支隊長分析認為:柯焰強一伙各攜一名青年婦女在昆明金茂大廈逗留,人多嘴雜,不可能不留下一點蛛絲馬跡。現在唯一的辦法是,立即組織干警走訪金茂大廈工作人員,也許能從中探得柯焰強一伙的去向。追捕組一行斗志正旺,連夜大面積訪問該大廈工作人員。
果然,一服務員反映:這三男三女在該大廈吃飯時,其中一人曾向她打聽云南石林風景區的風土人情,自稱欲前往旅游觀光。
這一情況,在大廈門外一出租車司機處,得到了進一步證實。
次日凌晨2時許,行動組一行風塵仆仆抵達石林風景區,干警們征塵未洗,便徑直前往石林公安分局,與當地公安機關配合行動。在當地警方的密切配合下,行動組連夜對風景區內的20余家賓館、旅社進行了清查。但由于這三男三女系利用組團形式來此地旅游,住宿登記本上只有導游的姓名,故未能發現柯焰強一伙的住宿地點。
在頗費了一番周折后,化裝成一對情侶的副科長洪黃忠和石林分局一女民警,在一家小酒家,巧妙地發現了柯焰強一伙的行蹤。
據酒家服務員反映,5月3日傍晚,有三男三女乘坐一輛綠色旅行面包車來本店吃飯,6人均操福建口音。經服務員辨認,3名青年男子中,有柯焰強、徐承熙2人。此外,這名服務員還反映說:三男三女吃喝完畢后,其中一名男子留下了一句話:明天早上,我們還到你店里吃飯。
顯然,柯焰強一伙果真來到了石林,且尚未離去。
此刻,已是5月4日的黎明時分,通往石林風景區的道路上,出現了三三兩兩的行人。時間已不允許行動組一行逐家賓館、旅社查找柯焰強一伙。陳儀支隊長當即決定,追捕組分成幾個戰斗小組,一部分分兵把守風景區出入口,一部分在風景區主要路段上巡視,待發現柯焰強一伙行蹤后,再匯合行動。頂著石林地區刺骨的春寒,干警們分別進入了各自的戰斗崗位……
同一時間,福州本地的偵破工作,也緊鑼密鼓進入了攻堅階段。據群眾反映,居住在馬尾區的一名社會青年,曾一度與柯焰平、柯焰強一伙過從甚密。
專案組及時將案情通報馬尾區公安分局。當晚,馬尾派出所秘密行動,將此人傳喚到所。
經偵察員陳孔壽、劉健審查,此人交代:4月16日即發案前一天,這伙人曾向他借錢。想不到案發當日下午,這伙人即在鼓山鎮遠東村,向他炫耀大把大把的人民幣現鈔。此外,這伙人還經常騎乘本田125摩托車,持有手提電話,并玩過“來福”槍;案發前,曾結伙出現在省工商銀行大樓門前。
這一情況,進一步證實了柯焰強一伙作案的可能性。根據指揮部下達的命令,陳伯炯副支隊長組織大隊人馬,連夜對柯焰平采取了嚴密的監控措施。
5月4日上午7時許,電話聽筒里,終于傳來了陳儀的熟悉的聲音。陳儀在通報了石林地區的追捕情況后,請陳伯炯轉告指揮部:石林風景區已被完全封鎖,3名嫌疑對象插翅難逃!
戰機完全成熟,王局長果斷下令:“動手!”
大決戰,在福州、云南石林兩個地方,同時打響了!
福州,柯焰平做夢也沒有想到:就在他用電話告訴胞弟柯焰強“福州很平靜”之后,他自己的末日隨之到來。在柯焰平和一名“肝膽朋友”各攜一名暗娼,逛商場,玩卡拉OK,洗桑拿浴,度過了一個花天酒地、逍遙快活的最后的瘋狂之夜后,正義之劍已高懸在他的頭頂。
5月4日上午8時許,根據指揮部下達的命令,偵察員李寧、陳孔壽等5人在兩名擅長擒拿格斗的防暴警察的配合下,暗中包圍了瓦爾特桑拿浴室。陳孔壽叫來一名女服務員,指著呼呼大睡的柯焰平及其同伙:“叫這兩位出來一下,門口有人找。”
柯焰平不知是計,睜著一雙惺忪睡眼,與同伙裹著桑拿浴衣,走出門外,剛剛問了一句“什么事?”6名干警便一擁而上,用鐵鉗般的大手擰住了柯焰平與同伙的雙手,干凈利落地押上警車,迅速解赴刑警支隊。
云南石林,根據陳儀支隊長的指示,副科長洪黃忠在一名女服務員的配合下,緩緩行走在通往石林風景區的道路上。突然,女服務員眼睛一亮:在石林賓館的正門前,正停放著柯焰強一伙乘坐的綠色旅行車;幾乎在同一時間,洪黃忠又發現從賓館大門中,嘻嘻哈哈走出3個男人,各摟著1名濃妝艷抹、妖冶風騷的青年女子,走在最后的,正是柯焰強。
1:6,敵強我弱,洪黃忠按捺著內心的激動,待柯焰強一伙擦肩而過,并走出一段距離后,火速將這一情況向陳儀作了報告。陳儀得悉后,立即組織洪黃忠、陳武成、毛建忠、黃錦光等干警分乘兩輛出租車,沿柯焰強一伙的行走方向追來。同一時間,配合行動的云南省公安廳的另一輛警車,也從前方正面駛來。
靠一種職業的默契,前后三路干警,幾乎在同一時間,紛紛打開車門,從仍在行駛的車輛上一躍而下,朝柯焰強一伙猛撲而去。這一側,陳武成盯準了柯焰強,憑著自己的高大身材,餓虎撲食般撲向柯焰強。柯焰強剛跑出幾步,就被陳武成一個飛身扼喉,緊緊按壓在路旁的水泥花格上,反剪雙手擒獲。
另一側,陳儀、黃錦光、毛建忠等干警也捉對擒拿徐承熙和另一名同伙。經過一番驚心動魄的肉搏戰,徐承熙及同伙黃國新(男,現年27歲,住福州市臺江區后洲迎暉三弄,1985年因盜竊罪被判處拘役半年,1987年又因盜竊罪被判刑6年,即重大嫌疑對象之“丁”)雙雙落網。
至此,4名案犯無一漏網,悉數歸案,繳獲來福槍1支、摩托車1輛及部分贓款。
偵破指揮部連夜組織陳武成、黃錦光、李寧等12名精兵強將,組成強有力的審訊隊伍,形成大兵壓境之勢,利用有力證據,分頭對柯焰平、柯焰強、徐承熙、黃國新展開預審攻堅。在大量事實證據面前,柯焰平一伙在玩弄了一番反審訊手段之后,紛紛敗下陣來……
原來,早在1993年間,柯焰平一伙就已臭氣相投,狼狽為奸,一起實施犯罪活動。自1993年9月至1994年7月,他們合伙在福州地區盜銷摩托車30輛(已查證落實25輛,追回8輛);1995年2月間,又竄入馬尾經濟開發區,撬盜某單位保險柜,盜得現金5萬余元;同年3月間,4人在市工商銀行第二營業部尾隨儲戶,伺機搶奪作案2起,非法得款9.3萬元,吃喝嫖賭,大肆揮霍。
就在這個月,4人精心策劃,預謀在市工商銀行第二營業部再干一筆“大買賣”。自3月起,4人幾乎天天竄入該營業部大廳,尋找大戶“獵物”。
4月17日上午8時許,4人分乘兩輛偷來的本田125摩托車又竄入該大廳尋找目標。等到10點,沒有發現“大戶”目標,打算離開,忽見死者林寶銓與其妹妹林麗英攜一碩大挎包進入營業廳,大廳內的柯焰強忙用手提電話向同伙發出傳呼“18”的作案信號。
待兩兄妹取出50萬元巨款后,4人即啟動摩托車由二柯開車尾隨跟蹤。至發案地,徐承熙持“來福槍”將兩兄妹打死打傷后,黃國新下車搶走50萬元巨款及另一女包,隨后乘車逃離現場,駛往郊區新店鎮湖前村黃國新租住處,坐地分贓。
4月19日,4人分帶各自的老婆、情婦前往廬山、重慶、昆明等地游玩,一路吃喝嫖賭,游山玩水,揮霍不義之財。途中,柯焰平先行回榕,察探警方動靜,打聽偵破情況,并隨時與其余案犯保持聯系。
至此,我公安干警不費一槍一彈,無一人傷亡,終于成功破獲此案。
5月17日,罪犯柯焰平、柯焰強、徐承熙、黃國新被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死刑,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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