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照規定取得證明,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夜間進行產生噪聲的建筑施工作業……日前,萬泰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被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辦事處罰款5萬元。
5月27日,信用中國(廣東中山)公布了該行政處罰決定書。
詳情如下——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粵中南朗綜執罰字〔2025〕005號
違法行為類型:未按照規定取得證明,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夜間進行產生噪聲的建筑施工作業
違法事實: 2025年3月19日22時28分,我單位執法人員接到群眾投訴,對當事人承接位于中山市翠亨新區東片東五圍的萬濱前灣花園十、十一期及地下車庫三區一、二期建設項目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現場檢查時,上述建設項目正在進行混凝土澆筑樓面施工作業。現場負責人無法提供中山市城市噪聲敏感建筑集中區域內夜間施工連續作業相關許可。建議立案調查。
處罰依據:《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違反本法規定,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責令暫停施工:(二)未按照規定取得證明,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夜間進行產生噪聲的建筑施工作業的”
處罰類別: 罰款
行政相對人名稱:萬泰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行政相對人類別: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行政相對人代碼: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112784219544A
法定代表人: 高強
處罰內容: 罰款人民幣伍萬圓整(¥50000.00)
罰款金額(萬元): 5.0
處罰決定日期: 2025-05-27
公示截止期: 2028-05-27
處罰機關: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辦事處
處罰機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114420000073575045
數據來源單位: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辦事處
數據來源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114420000073575045
數據上傳時間: 2025-05-27
信息來源:信用中國(廣東中山)
標題:噪聲敏感建筑集中區域夜間施工作業,萬泰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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