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政治思想史:城邦和城邦制度
編者 |徐大同、高建
整理 | 經典摘讀
正文 | 3527字
閱讀時長 | 約15-20分鐘
城邦和城邦制度
古希臘的城邦是一種特殊的國家形式。
從外部特征上看,,城邦最顯善的特征是小國寡民。一般城邦往往以一個城市或城堡為中心,包括附近數公里以內的若干村落組成,與其他城邦之間往往有山河海洋為自然邊界。少量的城邦規模大些,如雅典在伯羅奔尼撒戰爭前,有公民15萬~17萬,外邦人3.5萬~4萬,奴隸8萬~12萬。總計約30 萬人口。有的不過是一些很小的居民點。典型的城邦領土在 50~100 平方公里之間,公民人數在 625 -1250 人之間。總人口一般在數千人達到數萬人的并不多。D這樣一個小規模的政治實體就是一個獨立國家所謂希臘世界就是由數以百計的城邦構成的。
僅就外部特征而言小國寡民的國家并非古希臘所獨有,但希臘城邦的本質特征在于它們的社會政治結構,即它們是公民的自治團體。所有城邦都由三個身份集團構成:奴隸無公民權的自由人和自由公民。他們在城邦權力體系中的地位截然不同。
1.奴隸。奴隸與自由人的區分是城邦制度的基礎。奴隸沒有自己的獨立人格,他們依附和從屬于主人,是奴隸主的有生命的財產。他們為主人從事生產勞動和充當家庭仆役。主人可任意支配他們,出賣他們,處罰甚至處死他們。在法律上,奴隸沒有政治身份沒有任何政治權利。他們不屬于城邦的成員,不能進入公共生活領域。
由于奴隸被排除在政治生活之外,所以希臘政治思想也不涉及奴隸問題。對奴隸的管理和處理,主人與奴隸的關系是家庭事務,屬于“家政學”(相當于近代的經濟學)的范疇。政治學研究的是對自由人的管理,是自由公民的自治問題。
2.公民權的自由人。包括婦女和自由的外邦人。外邦人是不具有本邦血統因而沒有公民身份的自由人。他們雖定居于城邦中但城邦視他們為外人。他們沒有政治權利,不能參加城邦的公共生活和宗教祭典,也不能占有城邦的土地。他們與奴隸一樣沒有政治權利,但他們有獨立的人格有自由的身份。占人口半數的婦女,即公民的配偶和女性后代,也是自由人,但和外邦人一樣沒有政治權利,不能參與城邦的政治生活。
3.自由公民。公民的本質特征在于享有政治權利,他們屬于一種特殊的身份團體。一般來說,只有父母雙方都是希臘自由人的男子才能獲得公民身份。公民被視為一個封閉的血緣團體、宗教團體和政治團體。外邦人婦女和奴隸被排斥在外。在希臘,城邦在法理上屬于全體公民所有。城邦就是公民團體,全體公民就是城邦。一個人的公民身份就意味著他是城邦的主人,享有參加城邦政治生活的權利。
從本質上說,城邦就是自由公民的自治團體,是公民在法律之下分享權利和義務的政治體系。亞里士多德曾把人定義為天生的政治動物,實際上只有公民才是天生的政治動物。公民是一種獨特的身份,其政治權利是與他們的身份聯系在一起的。城邦政治是極其多元化的。這里所謂的多元化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城邦主權實體的多元化,即城邦林立的政治格局;二是城邦政治制度的多樣化。
人們通常說希臘世界存在著數以百計的城邦。當代一些學者估計,城邦大約在600~700或750個之間這種許多主權實體并立的局面維持了數百年。它是古代希臘獨有的政治現象,對希臘政治學產生了重要影響。更為重要的是,數百個城邦的政治制度并非千篇一律而是每個城邦都顯示出鮮明的個性。每個城邦都是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它對外獨立,對內享有完全的自主權。各個城邦按自己的方式和自己的道路建立了各種各樣的政治制度。古希臘人通常把他們的政治制度劃分為若干類型,如君主制、偕主制、貴族制頭制、民主制等,其中每個類型又包含千差萬別的政治形式。亞里士多德就曾經把君主制、貴族制等又分為若干種。
大多數城邦的政治制度都是變動不居的。亞里士多德曾指出,雅典的政治制度從城邦建成的提秀斯時代起到他的時代,經歷了11次憲法變革。各城邦政治制度演進的途徑多種多樣,但大體都經歷了王政時代、貴族政治、僭主政治、民主政治等階段。由于各城邦政治制度的演變在時間上并不是同步的,所以從橫向上看,更增加了城邦政治制度的多樣性。
希臘城邦制度是一系列政治改革的產物。城邦的改革一般都是平民地位上升的結果,所以,改革也促進民主制度的建立。到公元前5 世紀,希臘民主制度已經在希臘世界普遍發展起來。公元前509 年雅典的克里斯提尼改革,標志著雅典民主政治制度的正式確立。希波戰爭后,民主制的雅典成為希臘世界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整個希臘世界民主制空前繁榮。在雅典,特別是在伯里克利執政時期(公元前 443~前 429 年)民主制全盛。
希臘城邦的民主僅限于公民范圍內,是非常狹隘的民主。由于公民團體的規模狹小,城邦普遍實行直接民主制度,公民通過公民大會或陪審法庭等機構直接參與城邦重大事務的討論和決策。在民主制繁盛的時代,一些委員會類型的機構采取輪值的方法,多數官員包括執政官都由公民抽簽選舉產生。為了保證下層公民參與政治生活,雅典自伯里克利時代起又實行公職津貼制度,使參加公民大會和陪審法庭以及擔任城邦其他公職的人能夠得到相當于普通工匠一天工資的津貼,以鼓勵下層平民參政。這些制度使公民實現了極高的政治參與。
城邦民主制的繁榮,帶來公民對政治生活的廣泛參與和發達的公共生活。由于城邦非常狹小,城邦的政治權威與公民的關系是直接可見的。而且大多數城邦都是移民城邦,在這樣的城邦里,血緣關系在一定程度上萎縮了。政治法律制度具有“契約”的性質,表現出是一種人為的建構。在這里公民的生活和福利主要依靠他們自己制定出良好的法律并按照法律規定而從事協調一致的活動。由于民主制度的建立,他們的社會管理取決于公民自己,而不是將命運交給任性的君主。法律不僅約束公民,使其合乎規范,對統治者也同樣進行抑制和監督,使其不能為所欲為。總之,城邦的命運掌握在公民手中,甚至戰爭的成敗也取決于民兵的訓練和紀律。這一切都激發了人們對政治的關心和思考,帶來政治思想的發展和繁榮。
著名歷史學家修昔底德在他的《伯羅奔尼撒戰爭史》中,記載了民主派政治家伯里克利《在陣亡將士葬禮上的演說》中對雅典民主政治理想的精彩概括。
伯里克利解釋了雅典民主的真正含義。他說,雅典的政治制度之所以是民主的,是因為“政權是在全體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數人手中”。城邦的政策由公民們自己決定。民主制度的基礎是平等。在雅典,當解決私人訟爭時,所有的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在公共事務中,每個人也有平等的機會。“讓一個人負擔公職優先于他人的時候,所考的不是某一個特殊階級的成員,而是他們有的真正才能。任何人,只要他能夠對國家有所貢獻絕對不會因為貧窮而在政治上湮沒無聞”。
民主制度使雅典人都有機會參與城邦的政治生活。在伯里克利看來雅典能夠使人們將對自己私人事務的關心和參與公共生活結合起來。參與城邦公共生活是每個人生活中本質性的一部分。“在我們這里,每一個人所關心的,不僅是他自己的事務,而且也關心國家事務:就是那些最忙于他們自己的事務的人,對于一般政治也是很熟悉的——這是我們的特點:一個不關心政治的人,我們不說他是一個注意自己事務的人,而說他根本沒有事務。”
雅典民主還使公民們將個人自由與服從法律結合起來。伯里克利自豪地聲稱:雅典人在公共事務中遵守法律,因為這些法律“深使我們心服”包括那些未寫成文字的法律,特別是那些保護被壓迫者的法律。如果違犯了法律,就是公認的恥辱。雅典人也服從由他們推選的政治統治者。但雅典人的政治生活是自由而公開的,他們的私人生活是自由而寬容的。他們一方面在許多生活方面能夠獨立自主,另一方面能夠寬容他人的所做所為無疑,伯里克利把雅典民主理想化了。處在他的時代和他的地位上,還看不到雅典民主的局限性。雅典的民主是非常狹隘的民主,政治權利僅限于公民享有,占人口大多數的奴隸、外邦人和婦女都被排除在外,民主權利只是公民集團的特權,但是他關于雅典民主理想的闡述,比較準確地表達了一般雅典公民的政治追求,對后世西方的民主觀念產生過積極的影響。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