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17歲女生章某雯
在湖北黃石失蹤一事,引發廣泛關注
5月27日晚
黃石市公安局黃石港區分局
發布警情通報
4月10日,一安徽籍學生在黃石失聯,黃石市公安局黃石港區分局迅速開展調查搜尋等工作,現將情況通報如下:
一、接處警情況
2025年4月10日20時37分,黃石港區分局接市民李女士報警,稱有人站在黃石長江公路大橋護欄外,有可能輕生。民警迅速出警趕到現場,目擊者反映人已跳江,分局立即會同相關部門采取多種措施搜尋,未果。當日20時49分,市民馬女士報警,稱其侄女章某雯在黃石港區天虹社區走失。接警后,分局迅速對章某雯行蹤展開調查。
經視頻分析,并與目擊者提供信息比對,跳江者與章某雯衣著、步態等特征一致,分局認定為同一警情。
二、調查情況
章某雯,女,17歲,安徽太湖縣人。2024年11月9日在太湖縣某醫院就診,診斷為“焦慮抑郁狀態”。2025年4月8日,章某雯由其叔叔章某坤從安徽接至黃石。
4月10日19時32分(小區監控設備時間較北京時間延時11分鐘),章某雯隨其嬸嬸馬女士在天虹社區廣場跳舞。
19時55分,章某雯獨自離開廣場一路步行,從花湖大道左轉進入彩虹路。
20時17分,章某雯在黃石長江公路大橋人行道上行走。
20時32分,章某雯翻越黃石長江公路大橋護欄。
20時43分,章某雯跳橋墜江,江面濺起水花。
經視頻追蹤、走訪目擊證人,章某雯步行期間全程無人尾隨、無人脅迫,排除刑事案件。
三、后續情況
4月11日,分局向章某雯父母通報跳江輕生調查結果,當時章某雯父母未提出異議。
4月14日,章某雯父母提出不認可調查結果,要求立案查找。
5月9日,為進一步調查章某雯跳江原因,分局立案偵查。
5月18日19時許,章某雯家屬在黃石港區鬧市區采取過激行為表達訴求,引發圍觀,擾亂公共場所正常秩序,并咬傷踢傷3名現場勸阻的民警輔警。公安機關依法對章某雯父親章某昆、叔叔章某坤作出行政拘留處罰。
公安機關對章某雯的跳橋深表惋惜,將會同相關部門繼續全力開展搜尋等工作。
通報全文——
17歲女孩章某雯在湖北黃石一廣場跳操時失蹤一事,經多家媒體報道后引發關注。
5月26日,媒體從章某雯哥哥處了解到,章某雯今年17歲,事發前在安徽安慶讀高中。事發前兩天,她跟叔叔一起到湖北黃石,家里人打算讓她在這里學門手藝。4月10日晚,章某雯在黃石市黃石港區天虹社區廣場跳操時消失。
家屬表示,章某雯失蹤過程離奇,其身無分文,他們十分擔心其安危;家屬查詢到的視頻畫面顯示,4月10日19時41分許,章某雯從廣場離開時,未見有人脅迫。事發后,也有熱心人聯系到章先生一家,聲稱看到女孩出現在黃石街頭。
▲監控視頻顯示章某雯在跳操
▲家屬發布尋人啟事
家屬發布的尋人啟事稱,章某雯身高155厘米,體重約36公斤,體形瘦弱。失蹤時留短發,上身穿白色連帽衛衣,下身穿藍色牛仔褲,腳穿白色運動鞋。沒有手機,沒有身份證,身無分文。
發現異常后,家人隨即打電話報警。5月9日,湖北黃石當地警方立案。親屬提供的立案告知書顯示,黃石市公安局黃石港區分局以“拐賣兒童案”為由立案。
▲立案告知書
紅星新聞
編輯:豆芽
審核:INN LU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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