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分”案件是當前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司法實踐中遇到的一種多發型案件。近年來,隨著反詐技術升級與打擊力度加大,電信網絡犯罪的“跑分洗錢”鏈條正悄然將觸角伸向社會防范意識薄弱地帶。比如,反詐知識匱乏的老年人群體,涉世未深、經濟壓力初顯的剛成年年輕人。
2023年10月,何某與齊某在匿名聊天軟件與上線犯罪分子“萬億鴨”(虛擬身份)商議“跑分”金額后,找到沈某甲購買U幣,沈某甲再幫其將U幣轉給上線,然后上線將同等價值的資金轉到何某提供的銀行卡里,最后齊某、何某安排人取現,現金被二人稱為“投資資金”,用于下一次“跑分洗錢”購買U幣。齊某、何某按“跑分”金額抽取利潤,沈某甲按買賣U幣金額抽取利潤。
經查,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何某、齊某共計幫上游犯罪分子轉移犯罪所得191余萬元,其中涉詐資金28余萬元。
大金額的資金周轉,銀行卡從何而來?
隨著“業務”的增加,銀行卡的需求越來越大。但是,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逐步提高,司法機關的打擊力度逐步加大,這讓何某、齊某犯了難......
“年紀大的一般都不懂,找他們借銀行卡比較容易,剛成年的年輕人又比較缺錢。”于是,何某把目光投向了老年人和剛成年的年輕人。
在他的組織下,徐某、曾某(另案處理)、曹某(另案處理)陸續找來了51張銀行卡,卡主基本為60歲左右的老人和不到20歲的年輕人。起初,曾某只為齊某、何某兩人提供銀行卡,看到有利可圖后,曾某與沈某甲商議合伙投資“生意”,并找沈某乙、曹某對其提供犯罪幫助。
經查,曾某、沈某甲、曹某、沈某乙幫助上游犯罪分子轉移違法犯罪所得4.5976萬元,經查實涉詐資金3萬元。其中,沈某乙在“跑分洗錢”過程中,將2.199萬元轉出銀行卡并占為己有。
轉賬金額受限,他們想到了過橋貸款
“你最近有沒有需要做過橋貸款的,我手上有資金,要不我們合作?”由于剛成年的年輕人只能辦理二類卡,轉賬金額有限,于是齊某找到了做過橋貸款的王某(另案處理)……
王某將需要過橋貸款的戢某、方某、萬某、葉某、張某等5人的銀行卡給齊某,齊某跟上線商議好后,上線將犯罪所得資金打入貸款人銀行卡,王某幫貸款人過橋貸款后,再將錢給齊某。
經查,齊某利用王某提供的5名貸款人銀行卡幫助上線“跑分洗錢”102.6萬元,其中已查實涉詐資金99.1萬元。
精準引導偵查 ,固定關鍵證據
在審查起訴階段,面對已有證據的指認,徐某表示自愿認罪,但卻對指認的部分犯罪事實“喊冤”,辯稱部分銀行卡并非其提供。為進一步打擊犯罪,承辦檢察官詳細審查了徐某與同案犯的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銀行卡流水,發現相關線索,列出繼續補充偵查提綱5條,引導偵查人員進一步偵查補證。最終通過56張涉案銀行卡的卡主信息、交易流水和43頁微信交易流水,進一步固定了徐某的犯罪事實。
2024年6月7日,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后,將該案移送至曾都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同年9月,該院以齊某、沈某甲、何某、徐某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沈某乙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盜竊罪提起公訴。日前,法院依法判處齊某、何某、沈某甲、徐某、沈某乙5人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至九個月不等,各并處罰金。一審判決后,徐某提起上訴,4月21日,隨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來源:曾都檢察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