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王晨
哪些行為屬于不良行為?5月20日,在新疆沙雅縣某中學開展的“法治進校園”活動中,16歲的小艾(化名)化身“普法宣傳員”,向同學們講解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相關法律知識。
一年前,沙雅縣人民檢察院對涉案未成年人小艾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檢察機關通過精準幫教和分級干預、開展家庭教育、定期回訪,幫助小艾順利通過6個月的考察,重返校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關規定,對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和嚴重不良行為及時進行分級預防、干預和矯治。自2024年探索推進罪錯未成年人分級干預工作以來,沙雅縣檢察院通過科學精準評估涉案未成年人的行為及心理狀態,設置靈活多樣、針對性強的干預方案,幫助涉案未成年人迷途知返。
逃課逃學、小偷小摸、欺凌同學,這些不良行為若不重視,可能釀成大禍。
因為家庭監管缺失,14歲的小文(化名)跟著不良社會青年實施盜竊。因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司法機關沒有追究小文的刑事責任,可“病根”還在,為讓小文深刻認識到其行為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沙雅縣檢察院對小文的父母開展家庭教育訓誡,督促其履行好家庭監護職責;對小文開展警示教育和普法教育,提升其法律意識。
今年3月,在沙雅縣檢察院開展的“爭做法律明白人”法治實踐活動中,小文用親身經歷警醒同齡人要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未成年人罪錯行為通常由輕及重、逐漸演變。”沙雅縣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穆開熱姆·阿拉伍敦介紹,為切實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該院定期到學校了解有長期逃課逃學等不良行為學生的情況,從公安機關調取因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被行政處罰或批評教育的罪錯未成年人信息,有針對性地制定分級預防方案。
沙雅縣檢察院聯合縣教育局、團委等單位,對有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開展素質教育和法治教育;聯合縣人民法院對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開展觀摩庭審活動,與涉案未成年人家長簽署《履行監護職責承諾書》;聯合縣司法局對已作出行政處罰或附條件不起訴的罪錯未成年人,開展“爭做法律明白人”法治實踐活動,進行實地教學、幫扶矯治。
去年以來,沙雅縣有15名罪錯未成年人重返校園,百余名有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接受分級預防,逐步回歸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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