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12 月,在江蘇省淮安市淮安區人民法院的庭審現場,一名中年婦女聲淚俱下,情緒近乎崩潰,她苦苦哀求法官能夠對自己的孩子從輕發落。
這個女人叫蘇娟,誰能想到,她竟是一起涉案金額高達 110 余萬元、作案多達 30 余次的特大騙婚案的主謀之一。而她的親生女兒,當時還不滿 19 歲的劉靜,也在她的誘導下深陷其中。這起案件背后究竟有著怎樣令人唏噓的故事?
故事得從蘇娟染上賭博惡習說起。蘇娟此前就因詐騙坐過三年牢,本應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可她卻又沾染上了賭博,這一惡習如同無底洞,很快將她的生活拖入深淵。賭債像滾雪球般越積越多,壓得她喘不過氣來。
為了償還巨額賭債,蘇娟絞盡腦汁,最終,竟想出了一個喪心病狂的 “生財之道”—— 騙婚。
蘇娟找到了同樣在賭桌上結識的陳立虎,兩人臭味相投,一拍即合。陳立虎負責充當聯系人和媒人,四處尋覓那些急于結婚的農村大齡男青年作為詐騙目標;而蘇娟則假扮女方母親,在相親過程中,以各種借口索要 “見面禮”“彩禮” 等錢財。
一旦錢財到手,他們便會尋找各種理由,誘導男方主動悔婚。要是男方鬧得兇,他們就把彩禮如數退還;要是男方自認倒霉,那這筆錢就進了他們的腰包,隨后蘇娟等人便消失得無影無蹤,換個地方繼續行騙。
為了讓騙婚計劃更加 “順利”,蘇娟竟將自己的親生女兒劉靜也拉下水。劉靜出生于 1997 年,被抓時還未滿 19 歲,正值青春年華,本應在校園里享受美好的時光,或是在社會上追逐自己的夢想,可她卻被母親的貪婪蒙蔽了雙眼。
起初,劉靜對母親的所作所為并不知情,單純地以為只是正常相親。幾次相親下來,她發現事情不對勁,意識到這是一場徹頭徹尾的騙局。但此時的她,在母親的哄騙與操控下,已經難以自拔。
除了劉靜,蘇娟的兒子劉東,以及劉東的女朋友吳慶齡也未能幸免。劉東最初只是被母親要求充當司機,接送她和劉靜去相親地點,可蘇娟一次次欺騙他,承諾這是最后一次,等還清債務就收手。
在母親的軟磨硬泡下,劉東也逐漸陷入了這個罪惡的泥潭。而吳慶齡,作為劉東的女友,在蘇娟的影響下,也參與到了騙婚的隊伍中。
不僅如此,蘇娟和陳立虎還拉攏了劉靜、吳慶齡的朋友袁杜鵑、伍曉羽和徐文華。徐文華甚至已經結婚,她是在舅舅李文軍和舅媽趙雪勤的介紹下參與進來的。這些年輕女孩,或是因為懵懂無知,或是因為經不住金錢的誘惑,最終都踏上了這條違法犯罪的道路。
2015 年初,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陸續接到多起報案,報案人都是當地準備結婚的男方家庭。他們來自不同地方,家庭背景各異,但遭遇卻驚人地相似:與女孩訂婚后,給了彩禮,可女方卻突然消失,連同她們的家人和朋友都不見蹤影。
對于經濟條件本就不寬裕的農村家庭來說,彩禮往往是一筆沉重的負擔,許多家庭為了這筆錢四處借債。如今人財兩空,無異于雪上加霜。
起初,派出所接到兩三個這樣的報案時,并未引起足夠重視,畢竟以往也有因彩禮談不攏而鬧到警局的情況。但隨著報案數量的不斷增加,警方開始察覺到事情的嚴重性。他們拋開慣性思維,將這些看似孤立的案件放在一起比對、研究。
經過深入調查,一些可疑的共同點逐漸浮出水面:男方的介紹人都是陳立虎,女方的家人也總是那幾個人。而且,一旦彩禮到手,男女雙方的感情便迅速降溫,陳立虎就會傳話給男方,暗示女方可能悔婚。
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雖然女孩們提供的身份和住址都是假的,但她們都有一個共同的 “母親”—— 蘇娟。鎖定蘇娟這個關鍵人物后,警方順藤摸瓜,很快便摸清了整個騙婚團伙的人員結構和作案手法。
這個團伙共有 13 人,組織嚴密,分工明確,在短短半年時間里,竟瘋狂作案 38 次。
2016 年 12 月,該案在淮安市淮安區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公訴人指控,2015 年 1 月至 6 月期間,蘇娟、陳立虎二人合謀,以介紹劉靜、吳慶齡、袁杜鵑、伍曉羽、徐文華等人與未婚男青年談對象為幌子,先后在宿遷市泗陽縣、淮安市淮安區、揚州市江都區等地實施詐騙 38 起,共騙得現金人民幣約 110 余萬元。
法庭上,面對法官的詢問,劉靜一度情緒崩潰,她哽咽著說:“我知道騙婚不對,可我沒辦法,我必須聽她(母親)的?!?/p>
劉東起初還試圖否認知曉騙婚內情,堅稱自己只是個接送司機,但在鐵證面前,最終還是承認了自己的罪行,并表示一切都是受母親蘇娟的影響。而蘇娟,在聽到兒女們將責任歸咎于自己時,并沒有否認,她承認是自己利用了子女的孝心,將他們拖下了水。
案件審理過程中,我們不難發現,這些受騙的男方家庭大多經濟困難,為了娶媳婦,不惜舉全家之力湊齊彩禮??僧斔麄儩M心歡喜地期待著新媳婦進門時,卻發現自己掉進了一個精心設計的陷阱。
有一個男孩子被騙后,獨自一人前往杭州,在親戚開的飯店里打工,不要工資,只為能早日還清因彩禮欠下的債務。還有些家庭,至今仍在為償還這筆債務苦苦掙扎。他們不僅承受著經濟上的巨大壓力,還要忍受周圍人的指指點點,精神上備受折磨。
最終,淮安市淮安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后,對蘇娟等 13 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一審判決:主犯蘇娟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 22 萬元;陳立虎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 20 萬元;劉靜、劉東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五年;其他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至拘役兩個月緩刑四個月不等的刑罰。
這起案件令人痛心疾首,蘇娟為了一己私欲,不僅將自己再次送進監獄,還親手毀掉了兒女們的未來,更給數十個家庭帶來了無法彌補的傷痛。它也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在面對婚姻大事時,無論是男方還是女方,都應該保持清醒的頭腦,多一些了解,少一些盲目。
同時,相關部門也應加強對婚姻詐騙類案件的打擊力度,普及法律知識,提高人們的防范意識,避免更多的家庭遭受這樣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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