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廣州5月28日電 (方偉彬 全小晴 孫欣)“六一”國際兒童節來臨之際,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8日發布一批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典型案例,涵蓋了依法保護未成年人受撫養權、名譽權、財產權、反家庭暴力等領域。
此次共發布7個民事案例。在顧小某與顧某撫養費糾紛案中,法院準確查明適用跨境撫養費糾紛準據法。通報稱,顧某(男,中國內地居民)與巴某(女,俄羅斯公民)婚后于2016年4月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生育一子顧小某并取得香港居民身份。2020年,巴某與顧某經法院判決離婚,顧小某由巴某撫養。因顧某未支付撫養費,顧小某訴至法院,要求顧某一次性支付欠付撫養費,并按月支付撫養費至其年滿18周歲。
法院審理認為,本案是涉外涉港糾紛,依法應對離婚后未成年子女撫養給付問題確定法律適用。就本案而言,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更契合被撫養人的實際需要,更有利于保護被撫養人的各項權益,故本案應適用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處理被撫養人的撫養費給付問題。
通報稱,在吳某與喬某同居關系子女撫養糾紛案中,吳某與喬某于2013年同居,同年10月生育一兒一女,兩子女一直隨父母在深圳生活、學習。2023年6月,喬某與吳某因感情不和分居,喬某未經吳某同意即將年滿10周歲的兩子女帶回外省老家生活。吳某遂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兩子女由吳某直接撫養,喬某支付撫養費。
法院審理認為,子女利益不僅包括短期利益,還包括長期利益;不僅包括經濟利益,還包括身心健康和情感利益。本案中,雖兩子女明確表示愿意在外省老家生活和學習,但在該意愿不足以支持其留在外省老家將更有利于其成長的情況下,應根據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對兩子女的撫養權進行綜合判斷。
近年來,廣東法院落實落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積極探索建立專業化家事少年審判機構,深化與民政、公安、婦聯等聯動協同,建立健全訴調對接、家事調查、心理干預、判后幫扶、家庭教育指導、反家暴預防及聯動救助機制,共同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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