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吃素的我,為了今天的庭審,早餐吃了兩片肉。
有人說:食肉動物暴躁喜攻擊,草食動物溫順易被攻擊。
開庭前,作為原告律師盡管做了充分準備,卻還是要吃肉的。
庭審,按部就班進行,雖然各方分歧明顯,但卻有序有節地表達中,展現法庭禮儀。
但是,被告率先打破了局面,在舉證質證環節搞證據偷襲:
被告沒有提前進行證據交換,當庭舉證4張建筑圖紙及說明。
我簡單看了看,提出4張圖紙中有2張圖紙是D幢廠房的,但是2張設計說明卻是C幢廠房的,請被告解釋。
被告代理律師很詫異,查看過后,回到座位抽出2張D幢廠房的圖紙說明遞給我。
我反問道:你向法庭舉證4張圖紙,現在多拿出這2張,要不要作為新證據增加?
被告代理律師忙說:增加。
我轉過身對法官說:被告代理律師新增加的2份書證,序號分別是圖紙說明二、三,似乎應當還有圖紙說明一,請法官責令其提交。
法官也很意外,問:被告,這是怎么回事?
被告代理律師從對面跑過來,核對后回到座位,倒騰了一會兒后,拿出了圖紙說明一,交到我面前說:曹律師,您看看是不是這一張?
我掃了一眼,沒有理他。再次轉身對法官說:被告持調查令調取證據,只向法庭提供4張圖紙,但經本律師質證后又拿出了3張。請法庭責令其出示調查令回執,以查證被告調取證據的真實性以及是否涉嫌隱匿證據。
被告代理律師慌了,鼓搗了好久,拿出了一張空白的調查令回執,再次對我說:這不是嗎!只不過沒有簽章。
我回答道:這既沒有簽名也沒有蓋章,更沒有手寫筆跡,就是一張白紙,如何能證明你的證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完整?!
旁聽群眾禁不住哄堂大笑!
我第三次轉身對法官說:被告涉嫌隱匿部分有利我方的證據,……
此刻,坐在旁聽席的被告臉色鐵青……。
走出法院的時候,有人對我講:休庭后,被告代理律師從樓梯上滾下來,頭上的假發差點掉在地上,是一瘸一拐走出來的。
不禁感喟:做律師,無論如何也不要踩了尊重事實敬畏法律的底線!
轉念一想,對方也有不合適的地方,打不過曹律師就不能服輸嗎?畢竟法律是鼓勵通過調解方式解決民事爭議,化干戈為玉帛,干嘛硬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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