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們每天吃的校園餐,最近動靜不小。
在開展一整年的全國中小學“校園餐”專項整治行動之后,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開展基礎教育“規范管理提升年”行動的通知》進一步提到,要深化整治中小學“校園餐”。
小小一方餐桌,貓膩卻不少:截至2024年12月,國家監委指導各級監察機關依法查處貪占學生餐費、插手招標采購、收受回扣等問題3.8萬件,處分2.3萬人。“鄉鎮初中學生因飯菜太差晚上常常餓醒”“小賣部里一個面包就要收2毛錢回扣”等新聞頻頻引發關注。
即便已經畢業,不少人談起學校食堂,恐怕都有復雜的心情:一方面,打飯搶飯是很多人校園青春回憶里的一環;另一方面,食堂難吃、缺斤少兩等問題,從來不新鮮,甚至讓校園餐成了“打蒼蠅”的重頭戲。
為什么校園餐,要做好那么難?
最直接的原因是個中有利可圖。尤其是對于外包的承包商而言,校園餐往往能得到一定補貼,校內也缺少同類競爭,省心又有得賺,很多時候就變成了向外權力尋租的空間。不少被曝光校園餐有問題的學校,食堂承包商都被查出和校內負責人有關系。
考慮到這點,為了減少外包可能帶來的問題,2019年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等部門曾聯合印發文件,明確“具備條件的中小學、幼兒園食堂原則上采用自營方式供餐”。目前,全國已有多個省份出臺配套文件,宣布實現中小學食堂全部或者高比例自營。
但問題是,校園餐飲涉及到采購、烹飪、倉儲等多個環節,很多學校并沒有專業資源,并無余力去完成全鏈條的校園團餐。因此,很多學校也搞出了“明自營,暗外包”的對策,用拆分式合同等辦法,把外包人員變成學校聘用的自營人員,屬于換湯不換藥,真正的監管問題還是沒有解決。
況且,就算完全由學校自營,也不能完全保證校方不會看上校園餐里的油水。交由專業企業來完成食堂運營,也可以看作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未必就不能做好學校食堂。
因此,要做好校園餐,運營機制并不是問題的核心,關鍵問題,還是要落在監管上。
和社會餐飲最大的區別在于,校園餐缺少市場監督和競爭機制,學生作為真正的顧客,選擇有限,對食堂商家的影響不夠強,沒法“用腳投票”,這意味著校園餐天然缺少了一層經濟效益驅動的有力監督,對校內校外的監管機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就目前來說,校園餐的監管除了校方,在政府層面主要有兩大監管主體:市場監管部門負責食品安全監督執法,教育部門則負責日常管理和考核,兩部門以日常檢查、隨機抽查和飛行檢查的形式監管。但在實際操作中,政府部門很難做到天天巡視,最大的監管壓力,還是落到校方層面。如果校方和食堂運營商沆瀣一氣,顯然又會落入“自查自糾”的窠臼里,難以形成真正行之有效的威懾。像之前通報的一起校園餐貪腐案件中,由于校長就是罪魁禍首,20多封學生手寫的“投訴信”根本無法向上傳遞,直到全國專項行動才得以將“碩鼠”繩之以法。
在我看來,要想破除這個循環,先前缺失的“市場評估”環節,或許可以用更聯動的機制補上。學生才是校園餐真正的顧客,對校園餐的實際效果也最為敏感。如果校園餐能更尊重學生評價,更深入傾聽學生反饋,學生的意見能有暢通機制直達主管部門,某種程度上能夠形成更有效的監管氣候。
當然,在實際落實中,肯定也會存在學生意見不一、甚至與事實有出入的情況,但只要學生能有資格成為報告人,相關監管部門就可以及時跟進、反饋,從而形成更快速、更高效的應對和監管機制。吃飯的事,從來都不是小事。破除校園餐的頑疾,不妨先從聽聽學生說話開始。
原標題:《破除校園餐難題,不妨先從聽學生說話開始》
欄目主編:簡工博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來源:作者:解放日報 林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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