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地里木拉提·阿尤甫代表提出的《關于加大對食品飲料配料表真實性監督的建議》(第498號)收悉。感謝您對我區食品安全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將辦理意見答復如下。……(世界食品網-www.shijieshipin.com)
新疆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自治區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第498號建議的答復
地里木拉提·阿尤甫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大對食品飲料配料表真實性監督的建議》(第498號)收悉。感謝您對我區食品安全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將辦理意見答復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近年來,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強化風險管理,加強監督檢查,壓實監管責任,多措并舉強化食品標簽標識監管:一是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督促食品生產企業配備與生產實際相適應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不斷規范“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截至目前,全區在產食品生產企業共設置食品安全總監1338名,食品安全員4433名。為發揮提醒告誡作用,對12315平臺投訴舉報頻次較高和監督抽檢多批次不合格的食品生產企業開展食品安全責任約談,對3401家食品生產企業8532名企業主要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實施線下監督抽考并完成公示。二是常態化開展監督檢查。目前,已督促2095家食品生產企業及1531家食品小作坊開展食品標簽標識自查,自查發現問題142個,整改問題140個,銷毀標簽、包裝2578622個;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共檢查食品生產者標簽標識5694家次,責令整改456家,罰沒款43.15萬元。將全區176家較高風險的食品生產企業納入監管清單管理,對50家高風險食品生產企業完成體系檢查,發現647個風險問題,立案調查18條違法問題線索。三是組織開展蜂蜜風險排查。重點排查蜂產品生產企業是否將農獸殘超標原料蜂蜜投入生產,是否采購含有淀粉糖、糖漿、食糖的原料蜂蜜;是否按照要求在產品標簽主展示面上醒目標示“蜂產品制品”;配料表是否未按照要求如實標明蜂蜜、蜂王漿(含蜂王漿凍干品)、蜂花粉或其混合物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目前,全區共排查企業36家次,發現問題風險17個,責令整改1家,主要問題集中為廠區環境不達標、企業自查報告制度落實不到位、原料貯存管理不規范等,已完成整改。未發現企業存在以果葡糖漿冒充蜂蜜等摻雜使假違法行為。四是開展飲料非法添加專項治理。全區獲證保健食品16家,經查未發現企業生產有保健功能的飲料產品。《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規定,食品標簽、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故“保健飲料”涉及違法生產或非法宣稱功效問題。對此,我局針對部分飲料、壓片糖果食品生產企業隱晦宣稱功能性問題,部署實施風險監測20批次,發現非法添加線索6起;檢查生產經營者121242家次,發現風險隱患671條,責令整改370家,立案查處177起,移送司法機關35人,罰沒款168.9萬元。
二、辦理意見
下一步,我局將繼續堅持問題導向,持續開展食品標簽標識治理,加強食品安全監管:一是強化法規標準宣貫。對食品生產企業加大《食品安全法》《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宣傳培訓力度,重點培訓食品名稱、配料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少數民族文字使用規定等內容,不斷提升企業規范食品標簽的意識。二是發揮投訴舉報作用。依托12315投訴舉報平臺,開展投訴舉報線索信息監測、收集和分析研判,及時安排核查處置。建立完善投訴舉報獎勵機制,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實施細則(試行)》,鼓勵社會公眾積極舉報生產經營“保健飲料”違法行為,推動社會共治。三是嚴查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蜂產品、飲料中違法添加藥品、非食用物質,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品標簽明示或暗示預防、治療疾病、具有保健功能等違法違規行為,針對重大違法線索進行核實并立案查處,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再次感謝您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歡迎您再次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3日
日期: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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