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皇崗海關在福田口岸旅檢渠道查獲一名旅客違規攜帶未申報的美元現金230萬進境案。
皇崗海關關員在福田口岸旅檢進境大廳對旅客及行李物品進行監管時,發現一名經“無申報通道”通關的旅客攜帶的行李機檢圖像異常,遂引導其到查驗區作進一步檢查。
經查驗,海關關員分別在該旅客的行李箱、背包內查獲成捆的100面額美元現金20捆、3捆,每捆均為10萬美元,共計230萬美元,折合人民幣超1600萬元。
根據《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入境時攜帶外幣現鈔超過等值5000美元的,應當向海關書面申報。
需注意以下規定:
出境限額:
一般情況下,等值5000美元以內(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無需申領《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簡稱《攜帶證》),海關憑最近一次入境時的外幣現鈔申報數額記錄驗放。
超過等值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需申領加蓋相關部門印章的《攜帶證》后,海關予以放行(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內多次往返者除外)。
不申報的后果:
如果未申報或超過申報限額,超額部分可能被扣留,并可能面臨罰款。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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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輯:鐵扇公主
責任編輯:林美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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