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殺了人,就一定要免除刑事責任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精神病患者從來都不是特例!就拿27歲遇害女來說,她跟兇手素未謀面,只因對方在自家門口吐了幾口痰,想著開門理論的短短幾分鐘,她便遭到了兇手連續10刀的致命傷, 母親再次看到女兒的時候,已經不省人事了,可想而知,老人該有多崩潰。
既然是精神病患者,家人為何不好好看管起來,任由其在小區里肆意鬧事呢?根據受害者家屬反應,在兇手行兇之間,經常在小區里敲別人家的門,每天還會拿把刀子在身上,路人見了沒有避之而不及的,也就是說,此人的行為早已經為他人生命安全,帶來一定的影響了,為何家人不約束點,還將其放出來害人呢?
更諷刺的是,受害者家屬為了女兒的案子來回奔波時,兇手家屬反而一副抱怨的態度,稱自己有家也沒法回去,因為當年案件發生之后,他們一家人便逃離了小區,生怕被人指指點點,如今案子已經過去一年,他們依舊無法體面回家,沒有聽到一句抱歉也就罷了,竟還埋怨了起來,全然不顧,別人的家庭是不是已經被自己的女兒所摧毀。
受害者家屬只有一個要求,那便是要求法律嚴懲兇手,必須要死刑,而且她事后還會追究兇手家屬的責任,不能因為兇手是精神病患者,就可以免除刑罰,自己女兒的人生才剛剛開始,憑什么要無緣無故挨別人的刀子?關鍵命都丟了,最終卻換來對方是精神病患者的一句說辭,就好像自家女兒白白丟了命一樣。
該起案件已經在社會上產生了不少的影響,大家都在為受害者家屬感到心疼與不公,就連律師界比較資深的藏律師,都開始為受害者發聲了,他稱每個人的心理都有很長的隱藏性與隱蔽性,在案發過程中,到底能不能準確地測出兇手的精神疾病發作,萬一這個人本身就很會演戲,難保他不會將“精神病”當成自己的“護身符”,本著反正自己是精神病,殺了人也不需要償命的原則,便可以肆意傷害他人。
該律師的硬核發聲,算是戳破了全網都窩火的法律漏洞,他明確建議,關于精神病殺人的法律法規可以整改一下, 不能包庇那些故意殺人的真實兇手,精神病患者也不能成為免責的法器!仔細想想,在現實生活中,自己的身邊如果住著個精神病患者,而且還有暴力傾向,你就算遠離,也難保不會盯上,既然對方意識不到殺人是要償命的道理,便會肆無忌憚地發瘋,反正法律又不能將他們如何。
是不是在精神病犯罪的條款上,稍微嚴謹一些,就不會發生更多的悲劇了呢?在這個資本主義時代,萬一有錢人犯了罪,是不是只需要出一張精神方面的證明,就可以輕松逃脫懲罰了呢?這個漏洞,是會傷人的!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