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忠賢的存在,對于延緩明朝滅亡到底有沒有作用?那就得先看一看魏忠賢在的時候,執政有什么特點。
集權是這一時期的主要特點,通過東廠和錦衣衛魏忠賢把權力牢牢攥在了自己的手中,一個人就代表了中央,所以這一時期盡管宦官專權但政令相對統一。
有了權就得有錢,魏忠賢打破了之前明朝的策略,不再向農民征收過重的稅負,轉而對工商業實施重稅。
商稅下來之后,比往常提高了至少10%,趕上某個年頭可以增20%。
1625年,僅江南一個地區征上來的額外賦稅就有200萬兩。
除了征稅,還要補款。以前欠的錢要補交上來,1626年,蘇州府一個地方就被宦官追繳到手50萬兩白銀。
明朝末期,關于遼東士兵的工資問題,朝廷也有明確的規定,那就是各地要分攤東北的軍費。
浙江一個地兒分到了90萬兩,但他們足足欠了60萬兩不交,經魏忠賢的宦官之手立刻追上了40萬兩個虧空。
還有的東林黨家屬竟敢不交稅轉移財產,那肯定得遭到宦官集團的打擊,要不被殺,要不被流放。
江浙集團成了稅收的主要來源,江浙集團在中央的文官代表也受到了魏忠賢的著重打擊,文人文黨受到了壓制,既減輕了財政消耗,也降低了內耗,節約了資源。
經過魏公公的一番雜治,帝國的稅源比重明顯發生了轉變。
原本農民承擔這個國家60%的稅,但到1625年下降到了40%。
工商業原來只有14%的稅,但到此時,賦稅的比重已經上升到了22%。
有權有錢之后,魏忠賢便可以支持邊軍。袁崇煥,孫承宗等人的作用在魏忠賢時期得到了最大的發揮。
同時,遼軍的軍餉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雖然有宦官克扣,但遼軍比任何時候拿到的軍校都要多一些,這足以穩定軍心。
東林黨的內耗受到了魏忠賢強權的壓制,非傳統手段的征稅方式又保證了國庫的充盈,寧遠大捷、寧錦大捷又保證了軍事上的短暫優勢。
這些對于延緩明朝的滅亡的確起到了關鍵的作用,魏忠賢雖然是奸宦,但的確有一定的功勞。
他的財權、強權對于延緩明朝末期危機的發生有著推遲作用,保證了1620年代明朝朝堂的穩定以及邊軍對后金的優勢。
像袁崇煥這種抗擊清朝的主力將領,在魏忠賢時期能夠得到重用甚至信任,對比袁崇煥后期所遭到的懷疑簡直有天差地別的懸殊。
有這么多好處,是不是就沒有壞處,顯然任何事都具有兩面性,魏忠賢的強權統治也不例外。
魏忠賢搞集權、強權、霸權這一套顯然得罪的是文人士大夫集團,特別是嫉惡如仇的東林黨。
雖然暫時被摁住了內耗的苗頭,但東林黨無時無刻不在積蓄力量鏟除魏忠賢,這無疑又是另一種形式的黨政。
魏忠賢轉移征稅的對象,這對于明朝末期的農民的確有好處。
但他采取一刀切的措施,加大對商業、手工業者的征稅力度,無疑又等于殺雞取卵,提前扼殺了經濟發展的勢頭。
特別是他著重打擊東林黨的老家老巢,讓東林黨人對他的恨達到了頂峰,更是對農民的不喜達到了極點。
軍事上雖然穩住了防線,但由于宦官過度涉軍導致腐敗行為被帶進了軍隊,腐蝕了軍隊長遠的戰斗力,這對于明朝持續發展是不利的。
魏忠賢死了才3年,袁崇煥已經在邊疆難以支撐了。除了東林黨人在后面使喚以外,也是由于魏忠賢措施的反噬造成的。
用回光返照來形容魏忠賢時期似乎是一個比較恰當的比喻。短暫的輝煌透支的是明朝的未來。
魏忠賢死了。如果崇禎繼續重復他的政策,可能死亡會來得更快一些。
明朝的滅亡應該歸咎到體制性的困惑上,并不在于一點一滴的改變個人是難以扭轉這種。困局的,魏忠賢不行。崇禎也不行,東林黨導更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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