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孫女士在查看家庭消費記錄時,被一個數字嚇了一跳——近兩萬元!這筆錢竟然是她14歲女兒在化妝品上花掉的。看著這些錢流向了香水、口紅、身體乳等化妝品,孫女士滿心疑惑:女兒明明是在用手機上網課,她究竟是什么時候和化妝品銷售搭上線的?
當孫女士聯系商家要求退貨時,卻遭到了拒絕。難道這筆錢真的就這么打水漂了?
經過調查,孫女士發現了一個令人震驚的事實:女兒在交易過程中從未透露自己的真實年齡,反而熟練地使用“下班后聯系”“4月9日發工資”“給16歲妹妹買生日禮物”等成人化的表達。面對這樣“老練”的顧客,網店銷售人員又怎么能輕易察覺到她的真實身份呢?甚至當女孩消費過于頻繁時,商家還主動提醒她“理智消費”。
孩子模仿大人的腔調,并不意味著她真的有能力掌控大人的錢包。在短短的時間內,一個14歲的孩子先后6次花費19000元購買化妝品,這顯然超出了她的認知和判斷能力,屬于無效民事法律行為。
《民法典》規定:18周歲以上為成年人,不滿18周歲為未成年人,8周歲以上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效民事法律行為發生后,財產應返還或折價補償,有過錯方需賠償損失,各方都有過錯則各自承擔責任。但這并不意味著商家需單方面承擔損失。
最終,在南京市市場監管局的調解下,事情有了結果:未拆封的商品全部退回,已拆封使用的部分由消費者承擔。這一結果既符合法律的規定,也尊重了現實情況——商品的損耗和雙方的責任都需要被考慮在內。商家無法識別“偽裝者”有一定的客觀性,但家長對支付密碼和孩子行為的監管缺失,同樣難辭其咎。
當00后開始用“發工資”這樣的詞匯時,家長的“電子錢包”防線必須升級。這個案例提醒所有父母:把手機交給孩子,并不意味著責任的轉移。支付密碼不是擺設,未成年人的網絡消費行為需要明確的邊界和持續的關注。商家也應該加強對敏感交易場景的警覺,對高頻、大額消費主動設置“緩沖帶”。
在數字時代,未成年人模仿成年人行為的門檻前所未有地降低。但法律的保護并非萬無一失,當“小大人”們熟練地點擊支付按鈕時,責任的天平上,家長監管的分量是不可或缺的。
孩子模仿成人世界的速度,往往比家長更新監管策略的速度更快。當電子錢包成為孩子們觸手可及的“魔法口袋”時,密碼保護和消費教育就成了父母必須筑牢的兩道防線。法律是底線的守護者,但要防止孩子在物欲的洪流中迷失,終究還是要依靠家庭這第一道防線的智慧和警覺。
備注:主要內容和圖片來源《荔枝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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