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商戶們卻要頻繁往返物業充電費——因拖欠物業費,每次只能充值50元。“50元電費根本撐不了幾天,店里幾臺空調一開,轉眼就沒電了。”商戶欒女士無奈地說。該小區商業門面采用物業轉供電模式,近期物業出臺新規:拖欠物業費3個月以上,每次電卡充值限額50元,且最多只能充3次。商戶高先生表示,現在是經營淡季,希望能按季度或半年結算物業費,但物業堅持按月提前預存。多位商戶反映,頻繁往返物業充值,苦不堪言。擁有多間門面的房東周女士稱,她曾多次找物業方面溝通,但對方始終不肯通融。
7月16日,武漢城市留言板《拍“板”》記者陪同商戶前往物業充值。前臺人員明確表示:“欠費3個月以上,每次限充50元,最多3次。”并稱這是公司規定,欠費系統會自動上鎖,要想正常充電,業主必須繳清物業費。“我們不限制、不捆綁,只能說用戶可能要跑得頻繁一點。”7月17日,東西湖區住更局物業科相關負責人稱,將門面電費和物業費捆綁,并變相限制業主用電的做法已涉嫌違法,已責令物業立即改正。(九派新聞)
編輯:劉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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