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高考成績復核程序,保障考生合法權益,近日,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印發《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對成績復核的申請條件、流程及時間節點作出明確規定。
根據規定,考生如對成績有異議,須在6月27日17時前,持本人填寫的《成績復核申請表》及準考證,到報考所在地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辦理申請(應屆畢業生也可在高考報名點辦理)。申請僅限考生本人、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提交,不得代辦。復核結果將于6月30日19時前通過“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綜合信息平臺”()和“瀟湘高考”APP公布,考生可自行打印《成績復核通知單》。
若考生對復核結果仍有質疑,須在7月2日17時前,持《成績復核通知單》及準考證向報考地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申請復審,且僅限已申請首次復核的考生提出。
此次成績復核內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核驗、答卷歸屬及掃描質量、漏評漏閱情況、分數統計準確性、選擇性考試等級賦分轉換等。需注意的是,復核不涉及重新評閱試卷,評分標準寬嚴問題亦不在復核范圍內,考生不得查看原始答卷。
來源: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
編輯:殷沁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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