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文學出版社古典部”,原載《中華讀書報》2003年9月24日,后收入《王水照文集》第九卷《鱗爪文輯》。旨在閱讀分享,如有侵權,敬請聯系小編刪除。
我是1960年夏天進入文學研究所的。當時的古代文學研究組正在緊張地進行《中國文學史》的編寫,而宋代部分缺少人手;我因在大學時代參加過另一部文學史宋代部分的編寫工作,就很順利地被分配到久已向往的古代組,并具體落實在唐宋段,比起當年一起來所的其他大學同學,自感滿意和幸運。在一次編寫組會議上,所長何其芳先生說:文學所作為國家級的專門研究機構,就應承擔其他單位所不易完成的科研項目。比如大學里的教師因有繁重的教學任務,一些大型的課題或許就難以承擔。所以,集體科研總是我們所的主要研究工作方式;當然這并不排斥或忽視個人的研究課題,尤其是有長期學術積累的年長學者更應關注;但總的說來,集體科研應是第一位的。這也是之所以要成立文學研究所的主要目的。他這番話是為了鼓勵同仁們集中主要精力編好《中國文學史》而說的,但也可以看做當時辦所的一個原則。對這個原則,隨著客觀形勢的變化,現在已不大為人們所認同,在實際執行上也確實存在許多具體困難和問題,但在當年,我卻是深信不疑的,對集體工作就不敢絲毫懈怠。
我在文學所生活十八年,但真正進行科研工作的時間不足五六年,這是我們這一代學人的共同悲劇。因而只參加過兩項集體科研:《中國文學史》的編撰和《唐詩選》的編注。僅就集體科研這種方式本身而言,《唐詩選》編注似提供了更有價值的經驗,但也歷經意外的時代曲折,留下更深刻的教訓。
1962年初《中國文學史》完稿后,就立即展開《唐詩選》的編注工作,參加者為余冠英、錢鍾書、陳友琴、喬象鐘四位先生和我,仍由余先生擔任負責人(他是古代組組長,也是《中國文學史》編寫組的負責人)。比之《中國文學史》來,余先生抓得更具體、更深入。
首先是定選目。先由選注者在《全唐詩》中畫圈,以圈數多者為初選;然后斟酌去取,調整損益,最終確定了六百多首的全書規模;再予剪貼,為避免文字誤植,不惜用掉了一部揚州書局初刻本。初稿本的選目頗有“個性”,余先生當時講得最多的是要選出唐詩的“方方面面”,不求平衡,不講“照顧”,如杜甫入選最多,竟超出全書的1/10,且有不少連專門的杜詩選本也不收的詩篇。錢先生強調的是選“好詩”,而他的“好詩”標準也就是他常說的“個人在詩歌里的衷心嗜好”,卻是需要深入體悟、不易簡單說清的。但部分體現在他執筆評注的小家作品上,約有六十多首。這些小家作品均頗冷僻,但各有藝術上的長處或特點,構成初稿本選目上的一個醒目的特點。還值得提到的是,我們大膽地突破由“政治標準第一”帶來的思想禁錮,入選了一些“違礙”之作,如韋莊的《秦婦吟》。這首反對黃巢軍的罕見長詩,畢竟在我國詩歌敘事藝術上有其突出的貢獻,幾經斟酌,決定收錄。選目上的這些情況,是與1961年至1962年間的政治文化形勢密切相關的。那時是學術文化界的一段相對的寬松的空間,被認為是知識分子的“短暫的春天”,雙百方針的重新提起,從右派摘帽的蔚成浪潮到廣州會議上為廣大知識分子的“脫帽加冕”,籠罩在學術界上的陰霾為之一掃,顯出活力和生氣。這也是余、錢先生等敢于自由發表意見的原因。我后來從傳聞得知,何其芳先生其實對這個選目似有保留,但第一,這純屬他個人藝術愛好上的差異,并不是著眼于詩歌必須反映社會民生等所謂“政治標準”;第二,他又完全尊重余、錢先生的意見,絕不作“行政干涉”。這也是很難得的。除了何其芳先生頗為民主的領導作風外,當也與大環境的適度認可有關。我們知道,同屬文學所編校的“中國古典文學作品”選本——《宋詩選注》,1956年錢先生為其擬定的第一份選目,是未被接受的。
其次是分工、初稿撰寫和討論。選目中較為冷僻的小家,占一定的比例(十分之一),前人大都不很關注,注釋難度較大,我們就推給錢先生承擔。而有前人箋注成果的大家,如李白、杜甫,則由較年輕者負責,但從數量上來說則頗多;陳友琴先生是白居易研究專家,白氏等相關詩家,自然由他執筆;馀下的則由余冠英先生總攬。這一分工尚能發揮各人所長,較為合理。初稿做成后,用流水作業方式,互相傳閱,認真提出意見,常常在初稿上彼此批注、商榷,心態自然,氣氛和諧。我至今只保留我起草的《秦婦吟》注釋初稿,上面有不少陳友琴先生的長篇批語,也有余冠英先生的多處夾注(其中還有與琴老意見不同的),今有時摩挲,心頭總充滿長輩獎掖提攜后輩的溫馨。還應說及的,是差不多兩周一次的“例會”,亦即“疑難雜癥會診會”。會議在王伯祥先生寓所舉行。先由我從傳閱初稿中整理出疑問發給諸位先生,訂期討論。因事前有一定準備,討論相當深入。余、錢、陳三位和王伯祥先生都有舊詩創作的經驗,他們對詩意、詩境、詩風的評賞剖析,都能切中肯綮。錢先生尤其論辯滔滔,犀利明快,大部分時間常在聽他說講;余先生慎于言辭,卻一語破的,點到即止;王伯祥先生對職官、地理這兩方面的博識與熟稔,則令人驚愕。陳友琴先生在資料考訂方面的嚴謹,喬象鐘先生的不少獨具心得的見解,都給我留下深刻的印象。這多次討論會,無拘無束,輕松活潑,笑語不絕,而對我來說,不啻是對中國古代詩學的真正啟蒙,絕非一般課堂教學所能獲得的。平生初聞,刻骨銘心,至今回想起來,猶覺興味盎然。
此稿于1966年最后完成。我覺得它比之已出的唐詩選本似更有“個性”和特色,學術質量也是較高的,既為一般讀者提供了普及性的唐詩讀本,對專業研究者也有一定參考價值。然而,初稿交到人民文學出版社后,即遇“文化大革命”,狂風暴雨,無情地撲滅了出版的希望。但余先生始終惦念這部書稿。還在明港干校時,他曾與我談起,能否借“斗批改”將要返京之機,作適當修訂后出書,囑我做好思想準備。但政治風云瞬息萬變,未能找到機會。到了1975年,我們已終于從干校遷回北京,在評法批儒、大搞“三結合”的大背景中,文學所與北京市維尼綸廠工人同志合作修訂此書,這在當時不失為爭取出版的一種“策略”。我和錢先生這段時間都未參加,另邀請吳庚舜、董乃斌、范之麟諸兄加入。
直到1977年秋,“四人幫”已經垮臺,此書遂正式進入最后出版階段。余先生命我撰寫《前言》外,又要我對照原稿校讀了兩遍清樣(主要是校文字)。這才發現,錢鍾書先生執筆的小家作品部分,刪削十分嚴重。從開卷到杜甫,316頁過去了(全書784頁),錢先生的筆跡只出現在王績、王勃兩處,而且所選王績詩二首及王勃《山中》詩的注釋,也已非錢先生所寫(1966年初稿本,所選某一作家,其小傳及作品注釋,統歸一人所作,無一例外)?,F在想來,入選的小家,原均著眼于藝術上的獨創性,又非常見,雖然有其特色,但在“文化大革命”中“修訂”,被砍被刪,不算意外(我注釋的《秦婦吟》則在1966年交出版社前,早已“自覺”抽出,因而我現能保留底稿)。而偽詩坎曼爾《訴豺狼》、準偽詩黃巢《題菊花》、《菊花》等卻在修訂中羼入,留下了選目上的缺憾。
近閱《錢鍾書與〈唐詩選〉》一文(載《錢鍾書研究集刊》第二輯),作者努力從《唐詩選》中“辨認錢鍾書思想和錢鍾書風格”,認定為錢先生所寫的有“王績、王勃、杜審言”等24家,“咬不準”的有劉長卿至張蠙等6家,共30家,其實大都與事實不符(杜審言為余先生所寫,劉長卿、張蠙乃是本人拙筆)。我還看到其他一些涉及錢先生與《唐詩選》關系的論著,亦多有出入,因在此順便說明。
清樣校正稿交人民文學出版社后,責任編輯林東海兄又提了一批審讀意見。為盡快處理這些“浮簽”,我邀請他當面共同商酌修改。最后一次即在余冠英先生家。從中午忙到傍晚,余先生殷殷留我們二人吃飯,還特意開了一瓶紅葡萄酒。在舉杯開飲時,老先生突然深深地嘆了一口氣??吹贸鰜恚麑@部僅50萬字的書稿,竟窮數人之力,歷十四五春秋,今始蕆事畢功,在欣慰之馀又不免憮然抱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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