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會工作中,財務管理是一項至關重要的工作。為幫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遵循相關制度法規,現將截至 2025 年的基層工會財務管理相關制度法規進行匯編整理,希望能為大家的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一、綜合管理
1.《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2021):工會開展活動和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據,明確了工會的地位、職責、權利和義務等。
2.《中國工會章程》(2023 年 10 月 12 日起執行):對工會的組織制度、會員、經費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是工會開展工作的重要準則。
3.《企業工會工作條例》(2006 年 12 月 11 日):針對企業工會的組織建設、工作任務、經費保障等提出具體要求。
4.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印發《機關工會工作暫行條例》(總工發〔2015〕27 號):規范機關工會的工作,推動機關工會更好地服務職工。
5.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印發《事業單位工會工作條例》的通知(總工發〔2018〕26 號):明確事業單位工會的各項工作規范和要求。
6.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組織勞務派遣工加入工會的規定(總工發〔2009〕21 號):保障勞務派遣工的工會權益,規范其入會相關事宜。
7.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印發《工會會員會籍管理辦法》的通知(總工發〔2016〕35 號):加強工會會員會籍管理,保障會員權益。
8.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加強鄉鎮(街道)工會建設的若干意見(總工辦發〔2019〕24 號):推動鄉鎮(街道)工會建設,提升其工作水平。
9.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印發《基層工會法人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總工辦發〔2020〕20 號):規范基層工會法人登記管理工作。
10.《基層工會會員代表大會條例》(總工發〔2019〕6 號):明確基層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的組織、職責、議事規則等。
11.關于修改《工會會員登記表》等有關內容的通知(總工辦發〔2023〕41 號):對工會會員登記表等相關內容進行調整和完善。
12.《工會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總工發〔2016〕27 號):規范工會基層組織選舉工作,保障選舉的公平、公正、公開。
13.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各級工會組織印章的規定 (1986 年 12 月 15 日):對工會組織印章的使用、管理等作出規定。
二、預算管理方面
1.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印發《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關于加強結轉結余資金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總工辦發〔2019〕25 號):推動工會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加強結轉結余資金使用管理。
2.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印發《工會預算管理辦法》的通知(總工辦發〔2019〕26 號):規范工會預算編制、審批、執行、調整、決算等流程。
3.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印發《工會決算報告制度》的通知(總工辦發〔2019〕15 號):明確工會決算報告的編制、報送等要求。
4.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印發《基層工會預算管理辦法》的通知(總工辦發〔2020〕29 號):針對基層工會預算管理的具體辦法和要求。
5.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印發《工會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總工辦發〔2020〕28 號):規范工會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的設立、使用和管理。
6.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印發《工會預算支出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總工辦發〔2016〕2 號):開展工會預算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依據。
三、資產管理方面
1.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工會資金存放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總工發〔2019〕21 號):加強工會資金存放管理,保障資金安全。
2.《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印發〈工會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的通知》(總工辦發〔2002〕30 號):規范工會固定資產的購置、使用、處置等管理。
3.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印發《工會經費呆賬處理辦法》的通知(總工發〔2002〕20 號):明確工會經費呆賬的認定和處理辦法。
4.《工會行政性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試行)》(總工辦發〔2011〕55 號):規范工會行政性資產的管理。
5.《關于確定工會行政性固定資產單位價值標準的復函》(工財函〔2016〕12 號):明確工會行政性固定資產單位價值標準。
6.《關于各級總工會及所屬事業單位資產產權界定問題的通知》(財行〔2008〕82 號):解決工會及所屬事業單位資產產權界定問題。
四、收入管理方面
1.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機關和事業單位工會會員交納會費問題的通知(工財字〔1994〕69 號):明確機關和事業單位工會會員交納會費的相關事宜。
2.《轉發國家統計局《勞動統計指標解釋》中有關“職工” 和 “職工工資總額及構成” 的規定的通知》【工財字 (1995) 11 號】:為工會經費收繳等工作提供關于職工及工資總額的統計依據。
3.全總辦公廳關于印發《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總工辦發〔1999〕41 號):規范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的管理。
4.中華全國總工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工會經費稅前扣除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總工發〔2005〕9 號):加強工會經費稅前扣除管理,明確相關要求。
五、經費管理方面
1.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印發《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總工辦發〔2017〕32 號):規范基層工會經費收支行為,明確各項支出范圍和標準。
2.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印發《工會送溫暖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試行)》的通知(總工發〔2018〕39 號):規范工會送溫暖資金的使用和管理。
3.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工會資金存放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總工發〔2019〕21 號):保障工會資金存放安全和合理收益。
4.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民健身等相關工會經費使用管理的通知》(總工辦發〔2022〕12 號):規范全民健身等相關工會經費的使用管理。
5.《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產業工會、基層工會是否具備社團法人資格和工會經費集中戶可否凍結劃撥問題的批復》(1997年5月16日):明確工會法人資格及工會經費集中戶相關法律問題。
6.全國總工會、財政部《關于〈工會法〉中有關工會經費問題的具體規定》(工總財字〔1992〕19 號):對《工會法》中工會經費相關問題作出具體解釋和規定。
7.財政部《關于企業基層工會工作人員離、退休費和退職生活費開支問題的復函》(〔82〕財企字第 98 號):解決企業基層工會工作人員離、退休費和退職生活費開支問題。
8.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解決勞動保護工作經費問題的通知》(工廳生字〔1986〕21 號):保障勞動保護工作經費的落實。
9.國家勞動總局《關于企業勞動保護宣傳教育經費開支問題的函》〔(80)勞護字 18 號〕:明確企業勞動保護宣傳教育經費開支問題。
10.全國總工會財務部《關于職工代表大會的費用由誰擔負的通知》〔工財字(1981)29 號〕:確定職工代表大會費用的擔負主體。
11.《全國總工會、財政部、勞動部關于勞動競賽獎金列支渠道的通知》(總工發〔1994〕12 號):明確勞動競賽獎金的列支渠道。
12.財政部、全國總工會《關于組織少數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短期休養活動經費開支問題的通知》(工發財字〔1982〕100 號):規范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短期休養活動經費開支。
13.財政部《關于企業職工療養費用開支的復函》(〔82〕財企字 100 號):明確企業職工療養費用開支問題。
14.《全國總工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勞模療休養工作的意見》(總工辦發〔2019〕21 號):加強和規范勞模療休養工作。
15.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對〈關于離退休職工會員待遇有關問題的請示〉的復函》(廳函字〔2016〕129 號):對離退休職工會員待遇相關問題作出答復。
16.關于進一步規范職工子女托育、托管服務工會經費使用管理的通知:規范職工子女托育、托管服務工會經費的使用。
17.《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基層工會經費使用管理的通知》(總工辦發〔2023〕26 號):進一步細化基層工會經費使用管理要求。
六、會計管理方面
1.財政部關于印發《工會會計制度》的通知(財會〔2021〕7 號):統一工會會計核算標準,規范會計行為。
2.關于印發《工會新舊會計制度有關銜接問題的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21〕16 號):指導工會做好新舊會計制度銜接工作。
3.關于做好《工會會計制度》貫徹實施準備工作的通知(財辦會〔2021〕29 號):為實施《工會會計制度》做好準備。
4.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工會經費獨立核算工作的通知(總工辦發〔2008〕20 號):加強工會經費獨立核算工作。
5.中華全國總工會財務部關于明確基層工會部分經濟業務相關會計處理的通知(工財發〔2018〕3 號):明確基層工會部分經濟業務的會計處理方法。
6.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印發《工會財務會計管理規范》(總工辦發〔2013〕20 號):提升工會財務會計管理水平。
7.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印發《工會結轉和結余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規范工會結轉和結余資金的使用管理。
七、審計管理方面
1.中華全國總工會印發《關于截留、挪用應上解工會經費處罰的暫行規定》的通知(總工發〔1994〕22 號):對截留、挪用應上解工會經費的行為進行處罰。
2.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加強工會財務管理、資產監督管理和經費審查審計監督的意見(總工發〔2016〕38 號):加強工會財務管理、資產監督和審計監督工作。
3.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印發《工會企業事業單位財務審計辦法》的通知(工審會發〔2016〕6 號):規范工會企業事業單位財務審計工作。
4.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印發《工會財務監督暫行辦法》的通知(總工辦發〔2019〕20 號):加強工會財務監督工作。
5.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加強工會經費審查監督工作意見(總工發〔2002〕23 號):推動工會經費審查監督工作有效開展。
6.關于印發《工會年度經費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暫行辦法》、《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對下一級工會經費審計監督暫行辦法》、《工會基本建設維修改造工程竣工決算審計暫辦法》的通知 (工審會字〔2003〕2 號):明確工會經費預算執行情況等審計監督辦法。
7.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加強專項資金審計監督的通知(工審會字〔2009〕8 號):加強專項資金審計監督。
8.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印發《中國工會審計條例》(總工發〔2011〕27 號):全面規范工會審計工作。
9.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印發《工會建設項目審計辦法》的通知(總工辦發〔2021〕7 號):規范工會建設項目審計工作。
信息來源:本文來源于“審計之家、財會月刊”,由人事工作者編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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