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上的交通隔離護欄,有利于維護交通秩序,保障車輛和行人安全,部分行人因貪圖一時便利,過馬路時直接翻過護欄,不僅擾亂正常交通秩序,更埋下嚴重安全隱患。為進一步提升行人交通安全意識,巴州公安交警圍繞“拒絕翻越、安全過街”主題,在轄區多個重點路段、路口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活動,以實際行動守護市民出行安全。
活動中,巴州公安交警在人流量較大的路口、商場周邊、學校附近設立宣傳點,通過發放宣傳資料、面對面講解等方式,向過往行人講解隨意翻越護欄等違法行為的危害,以及安全過馬路的正確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二條規定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后通過。
第六十三條規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第八十九條規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行人如何正確過馬路
1、行人要走人行道。一定要走人行道,如果沒有人行道,要靠馬路右側靠邊行走。幾個人一起走路時,要盡量排成一到兩路縱隊,靠路邊走。
2、走路時要集中注意力。要隨時觀察路面情況,注意過往車輛,不要戴耳機聽音樂、看手機、玩游戲機。
3、過馬路要遵守信號燈。過馬路要遵守紅燈停,綠燈行的規則,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4、不要翻越欄桿。過馬路時一定要走斑馬線,不能為了少走幾步路而翻越欄桿,在貪圖一時便利的同時,這些行為往往會帶來致命的后果。
5、不要隨意橫過馬路。突然橫過馬路非常危險,應當觀察來往車輛的情況,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不得在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巴州公安交警提醒
人生沒有“捷徑”
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珍愛生命
過馬路時切勿隨意翻越護欄
來源丨各縣市公安局交警大隊
編輯丨王 婷
審核丨吳建軍
簽發丨李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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