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是家庭監控神器!”劉某盯著電腦屏幕上不斷跳動的淘寶訂單提醒,嘴角不自覺地上揚。他沒想到的是,自己淘寶店鋪里那款標榜“家庭監控”的小設備,竟會讓他站上刑事被告人席。近日,劉某因非法銷售竊聽、竊照器材罪獲刑。
劉某經營著一家銷售普通電子產品的網店。一位老顧客私下詢問:“有沒有能隱蔽拍攝的設備?”劉某為了做成這筆生意,通過其兄在廣東省某市找到一批具備錄音錄像功能的設備,這些設備無需網絡,由免插電的4G模塊配合特定手機App就可實現遠程監控。經過簡單的改裝,這些設備可安裝到插座、鐘表、音響、充電寶、車鑰匙等物品中,客戶可以隨時隨地遠程查看錄音錄像視頻。劉某的隱蔽拍攝設備很快吸引了大量買家。
2022年3月,河南省溫縣公安局發現有人安裝了上述遠程錄音錄像設備。通過偵查,鎖定了劉某經營的網店。警方發現這些設備具備錄音錄像功能且可隱藏、可連接手機等設備,有侵犯公民隱私、侵犯公共安全的潛在危險性。2024年5月30日,溫縣公安局受理該案并立案偵查,2024年10月26日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溫縣人民檢察院起訴稱:2021年9月至2022年11月,劉某及其兄通過網絡平臺售出1598套改裝設備,非法獲利7萬余元。經鑒定,這些設備為專業竊聽竊照器材。檢察官在法庭上展示了這些設備的隱患:可以連續工作10個小時、支持云端存儲、在完全黑暗環境下可高清夜視……這些功能已經完全超出了家庭監控的合理范圍。辦案檢察官指出,這些設備部分被用于非法跟蹤、商業竊密,甚至有不法分子用來實施敲詐勒索。我國刑法規定,非法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或者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025年初,經法院判決,劉某獲刑兩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三萬元。(張建忠、黃園園)
來源:農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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