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章哥,房地產從業20年,通曉業內門道,我不做所謂的“專家”,只用二十年實戰經驗幫大家答疑解惑。
很多人不理解,民國時期北京警察的工資為什么低?其實就是因為房產稅太少唄,沒錢漲工資。現在香港的房產稅還叫“差餉”,也就是警察工資,在過去就是“差役”的餉銀。
另外既然叫“役”說明什么?說明是勞役,是沒有工資的義務工。所以在古代,差役是沒有編制和財政撥款的,一切都得由地方官自籌。怎么籌啊?苛捐雜稅唄,或者說是各種名義的附加,總不能讓如狼似虎的衙役們餓著吧?
晚清袁世凱建立了警察制度之后,理論上這工資就應該是財政撥款了,按編制拿錢。但那不已經是末世了嗎,一切都亂,連八旗子弟都沒糧餉呢,所謂警察的就先湊合著吧,要什么自行車?
王朝更替的到了民國,城頭變幻大王旗,北洋軍閥輪流坐莊,袁直皖奉等各大派系整整鬧了16年,始終沒把警察系統的經費問題解決了。也確實是沒辦法,連魯迅先生所在的教育部都欠薪,警察這種差役就往后排吧。
所以老舍先生在《我這一輩子》里留下了生動的筆墨,一個巡警的工資才6塊錢,還沒拉洋車的掙的多呢,也不如偉人的圖書管理員。而且這種巡警也沒有編制,幾乎和臨時工是一樣的,一朝天子一朝臣,只要換了長官就都飯碗不保。
到了“北京政變”的之前的兩年,天下太亂了,北京的警察系統也實在撐不住了,于是就打起了房產稅的主意。
其實中國古代都收過“城市房產稅”,但都是臨時征收,從來沒形成長效的制度。就因為這太容易激起民憤了,從漢武帝開始是惹出了“中產之家大抵皆破”,民怨沸騰。到了唐德宗時期甚至直接引發了兵變,叛軍的口號是“不稅汝間架”,間架就是房子,意思是打開門來迎叛軍,我們叛軍不收房產稅。
所以此后歷朝歷代對城市房產稅都非常慎重,康熙平三藩的時候就算是再缺錢,也只是短短收了幾年而已,之后更是不敢輕易啟動。
但到了民國亂世不是“三千年來未有之大變局”嘛?天下大亂,南方軍閥收稅都收到100年后的2018年了,北京警察還有什么不敢干的?
所以,北京警察廳力排眾議,在一片質疑和罵聲中正式推出了房產稅,正式名字叫“警捐”,專門給警察的捐款,后來覺得實在不好意思了才改名“房捐”。但性質一樣,都是自收自支專款專用的,征收和用款單位都是警察廳。
開始房產稅定的挺粗糙,警察到各家各戶去砸門,收錢多少的沒什么明確標準。后來就逐步細化,樓房每個月2毛一間,瓦房1毛,灰頂平房5分。但收的錢太少,對警察工資沒什么幫助,還不夠上司們截留打麻將的呢。
于是到了北伐之后,國民黨定都南京,北京降級成了“北平特別市”。特別的城市就發生了特別的事情,有錢人和大官僚都南下去投靠新政權了,北京就剩下了大學教授和一群窮鬼,警察們的工資更沒著落了。
沒錢怎么辦?《大明朝1566》里說的好,官府缺錢只有兩個辦法,一是找商人要,二是讓百姓出。那既然北京城的商業凋零,商人們沒錢,就只能從百姓身上榨了。
于是房產稅就被迫的開始上漲,翻著跟頭的漲,樓房變4/5毛,瓦房2/3毛,破平房都得1毛多起步。不交錢試試,警察天天在你們家門口兒維護治安,看你交不交?
之后這制度就算是延續下來了,一直到民國法幣被日偽貨幣替代之前,北京城的房產稅每年都能收到100多萬。
從理論上說,這筆錢足夠當時1萬警力的工資和經費了,平均每人100多呢。但這不是在民國亂世嗎,有錢也到不了基層小巡警手中,所以《我這一輩子》里的“我”才窮了一輩子。
另外我看到這段記載的時候覺得賬不太對。因為民國時期北京城有房120萬間,其中私有的民宅95萬間。那就算都是灰頂的破平房,一年也得收個百十萬大洋啊。但其實還是瓦房占多數的,再加上各種樓房和鋪戶,每年至少收個200多300萬才是合理的,怎么少收了這么多呢?
那就只有兩種解釋了,民國時期的警察們要么傻,不會收稅;要么壞,把稅款給貪了,或者是上司給貪了。當然還有第三種可能,就是當局善良,于是故意少收稅減輕了老北京人的負擔。
或者也有第四種可能,民國的房產主們不愿承擔納稅的義務,尤其是房姐房叔房爺爺們,更是有本事偷稅了。您覺得是哪種可能性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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