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放生需求的市民可以按圖索驥了。記者昨日了解到,市河長辦會同市農業農村委、市水務局、市城管執法局制定了新版《上海市公共水域放生(增殖放流)活動適宜區域名錄》,列明了31處適宜放生水域。需要注意的是,蘇州河不在所列范圍內,市民不要在蘇州河放生。
這31處包括三處推薦放生水域:黃浦江上游(閔浦大橋以西)、淀山湖、長江口(吳淞口以外沿江)。
其他28處適宜放生水域為分布于浦東新區、寶山區、閔行區等9個區。其中,崇明區最多,有5處,分別為:七滧港(中興鎮,廣福寺段)、直河港(豎新鎮,時橋村村委會段)、鶚鴣港(廟鎮,港廟公路段)、開心農場河(橫沙鄉)、長明泵站河(長興鎮)。青浦區相對較少,只有2處,為:攔路港(攔路港大橋段)、油墩港,這兩條河道在松江區內的其他2處也可以放生,分別為:攔路港(小昆山鎮,斜塘公路段)、油墩港(廣富林街道,辰塔路段)。松江區境內除了上述2處外,還有茹塘(泖港鎮,葉新公路茹塘橋段)適宜放生。
同松江區一樣,其他6個區也各有3處適宜放生,其中,浦東新區有:長界港(川沙鎮,唐黃路以東側北岸)、宣六港(宣橋鎮,北南界溝至北一灶港東岸)、張家浜(合慶鎮,隨塘河以東側南岸);寶山區有:練祁河(羅店鎮,滬太公路至撫遠路段)、蕰藻浜(吳淞街道,吳淞大橋親水平臺段)、潘涇(顧村鎮);閔行區有:三魯河(浦江鎮,沈杜公路段)、周浦塘(浦江鎮,浦曉支路橋段)、北竹港(莘莊工業區,元明路段);嘉定區有:漳浦(安亭鎮,伊寧路橋段)、練祁河(菊園新區,新慶豐橋段)、鹽鐵塘(外岡鎮,恒冠路橋段);金山區有:水庫中心河、掘石港、秀州塘;奉賢區有:浦南運河(奉城鎮,萬佛閣橋段)、巨潮港(莊行鎮,光明中心路段)、三團港(四團鎮,三洪路段)。
據了解,放生活動適宜在水域范圍開闊、水質環境優良、生物餌料充足的區域開展。蘇州河之所以沒有列入名錄范圍內,是因為其以行洪排澇為主,兩岸基本為直立式的防汛墻,近岸沒有淺灘、濕地,不適宜魚類生長,大個體魚很難生存下來。對于已公布的這些放生區域,有關方面將在繼續觀察后,再決定其是否作為長期放生點。而為滿足市民的放生需求,有關部門還將排摸更多適合放生的點位。
根據上海市農業農村委2023年7月3日發布的《上海市公共水域放生活動技術指引》(以下簡稱“《指引》”),上海公共水域(除沿海水域)適宜放生的水生生物物種主要為:鰱、鳙、翹嘴鲌、鯉、鯽、細鱗鲴、黃顙魚、花?等常規魚類。放生活動提倡在每年3-6月,具體為每日上午至中午,其水域含氧量較為充足時段。應避免高溫、暴雨、臺風等極端天氣下實施。
《指引》也明確,每次放生物種合計總量建議不超過500公斤,每種魚類建議不小于一定規格。物種應來自有資質的生產單位,并經依法檢驗檢疫合格。
在寶山、閔行、嘉定、金山、松江、青浦、奉賢、崇明區行政轄區范圍內開展放生活動的,可提前15日向屬地農業農村委咨詢并接受監督,其余區向屬地城管執法局咨詢并接受監督。
《指引》還明確,嚴禁放生外來種、雜交種、選育種及其他不符合生態要求的水生物種。對違反規定的放生行為予以勸阻、制止,對拒不改正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 | 新民晚報
作者 | 羅水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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