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間里,在一聲聲“感謝大哥”的吶喊中,金錢與虛榮交織成一場狂歡。但當這場狂歡落幕,留下的卻是一地雞毛。
2025年5月29日,“榜一大哥”打賞主播衣哥近千萬元后反悔的案件在湖南省株洲市蘆淞區人民法院首次開庭,但因案情復雜,需二次開庭。此前,“榜一大哥”還曾向法院申請凍結衣哥360萬元。
1000萬對于普通人來說,或許是一輩子都難以企及的財富,但對于這位“榜一大哥”而言,可能只是九牛一毛。即便如此,近1000萬的打賞金額,已然成為直播行業有史以來金額最高的打賞糾紛案之一。疊加衣哥在抖音平臺3133萬粉絲的頂級網紅影響力,這起案件注定將成為直播行業發展的一個標志性事件。
豪擲千金換來“抹黑”?
“榜一大哥”(飛哥)曾在抖音發布視頻講述了自己的遭遇。他打了一個生動的比方:“就像你有個朋友,隔三差五找你借100塊錢,你每次都二話不說就借給他。前前后后借了五六十次,累計五六千塊。結果等對方發達了,不僅把你拉黑刪除,還帶著一幫人到處造謠抹黑,甚至想盡辦法要搞垮你、封殺你。”說到激動處,飛哥聲音都有些顫抖。
他的意思是,自己當初是真心實意支持衣哥,沒想到最后卻落得個反目成仇的下場。越想越覺得憋屈,最終決定通過法律途徑討個說法,這才有了凍結衣哥360萬資產一事。
不過,這只是飛哥單方面的說法,衣哥對此并不認同。
衣哥曾在直播中直接開懟:“做人要講道理!你刷這幾百萬禮物,我沒給你帶來200萬粉絲?你沒靠我流量賣貨賺錢?沒通過我搞活動變現?”他連珠炮似的發問,“你給劉德華、劉畊宏刷榜一的時候,怎么不說這些?現在跟我談感情,當初刷禮物不也是為了商業合作?”語氣中透著明顯的憤怒和失望。
衣哥的回應赤裸裸地撕開了直播行業的遮羞布——所謂“家人們”的打賞,本質上都是明碼標價的商業投資。當“榜一大哥”發現投資回報率不及預期,這場以“情義”包裝的利益游戲便瞬間現出原形。
細究這場糾紛,無外乎兩種可能:要么是千萬打賞未能換來預期的流量變現,要么是雙方私下達成的某種利益分配未能兌現。無論是哪種情況,都印證了一個殘酷的現實:在網紅經濟的狂歡背后,每一份“情義”都標好了價格。
打賞是贈與還是交易?
這起糾紛的核心,在于法律如何對“打賞”進行定性。如果將其視為贈與,那么打賞者反悔很難獲得支持;但如果認定是商業交易,主播可能需要返還部分款項。然而,現實情況遠比理論復雜——直播間里,主播的才藝表演、粉絲的虛榮滿足以及平臺的流量分成,早已將單純的“贈與”異化為多方參與的復雜交易。
在司法實踐中,對于直播打賞行為的定性,存在“贈與行為說”和“消費行為說”兩種不同的觀點。
有觀點認為,觀眾的打賞具有任意性和自主性,類似于“小費”,屬于贈與行為。例如,2023年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直播打賞案件中,何某龍與黃某香在某短視頻平臺上相識并建立一對一聯系,聊天記錄中出現大量涉及婚外戀情及性暗示的內容。法院認為,何某龍對黃某香的打賞并非單純基于欣賞其直播表演,而是基于兩人私下的曖昧關系進行的贈與行為,其贈與方式是通過充值人民幣購買虛擬幣在黃某香的直播間進行打賞。
然而,也有法官指出:“觀眾之所以打賞,通常是因為從主播的表演中獲得了精神上的滿足感。主播提供表演服務,觀眾支付服務價金,并希望獲得主播的回應。雙方之間實際上存在對價給付,即時成立網絡服務合同關系,同時亦即時履行。”在這種情況下,打賞應被歸類為消費行為。
在具體案件中,判斷打賞行為是贈與還是消費,關鍵在于主播是否因獲得打賞而需履行相應義務。因此,對打賞行為的法律定性需結合案件具體情況,考察打賞時的場景及打賞目的,其中觀眾的主觀意圖對行為認定起著關鍵作用。
更值得警惕的是,如果法院支持打賞者的“反悔”,可能會引發連鎖反應:那些曾為虛榮一擲千金的“榜一大哥”們,是否會效仿此舉,將直播間變成“合法提款機”?而主播們辛苦經營的流量帝國,又是否會因信任崩塌而轟然倒塌?
是否涉及刷單
在本案中,還有一點值得關注,那就是“榜一大哥”五六十次的打賞行為,是否構成了“刷單”。
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如果打賞行為僅僅是為了數據造假,比如提升直播間的排名、人氣或熱度,而不是基于對主播表演服務的真實認可和對價支付,那么這種行為很可能會被認定為刷單。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銷售狀況、用戶評價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具體到本案,“榜一大哥”的打賞行為是否構成刷單,需要重點考察以下幾個方面:
1、打賞資金是否來源于真實消費意愿,是否存在資金回流等異常情況;
2、打賞行為是否與提升直播間排名等商業目的直接相關;
3、打賞頻率和金額是否符合正常用戶行為特征;
4、是否存在組織化、規模化的打賞行為模式。
如果經調查發現打賞行為存在上述特征,則可能被認定為刷單行為,進而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這不僅可能導致相關交易被認定為無效,相關主體還可能面臨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甚至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清揚君點評:
這場官司的判決,或許將重塑直播經濟的未來。無論結果如何,它都將成為法治化進程的里程碑——標志著野蠻生長時代的落幕,與規范化、透明化新紀元的開啟。看客們,捂緊錢包,別被“家人們”忽悠瘸了;主播們,莫貪“快錢”,別把信任當韭菜割;平臺們,別再甩鍋,否則下一場崩塌,只會更慘烈!
注:圖片來源抖音飛哥及百度。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