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莊志明律師
兒童節的快樂,不屬于這個兒童,只有辛酸:
|2024年3月7日,貴州畢節一7歲男孩放學途中被3只惡犬撕咬,耳外輪廓全部被撕咬下來。到目前為止,男孩一家共收到狗主人的5萬元賠償。男孩媽媽胡女士接受@重慶廣電第1眼 記者采訪時表示孩子休學了1年,6月份即將做再造耳手術。目前腿部神經還是沒反應,肌腱也是缺失的,但是他們會持續尋醫,只要有一絲希望都不會放棄!|
網上若是有人打狗的新聞,那聲音排山倒海,那熱度熱氣騰騰,現在狗咬人的新聞,無人問津,門可羅雀,仿佛就是一個蒼蠅被打了一樣。
“醫者思遠”說得好:“這孩子的一生,被狗給毀了。孩子家庭的人生軌跡,也因為惡狗給打破了。一個個宣傳愛狗的明星們,一個個宣揚愛護小動物的動保組織(比如綠發會),你們看到這種被狗傷害的人,是怎么做到熟視無睹、無動于衷的呢?”
是的呢,此時網上愛狗人士安靜如雞,愛狗明星寂寞如狗,動保組織乖巧如鵝。它們都憋得住呢。
據報道,一年來受傷男孩母親只收到狗主人5萬醫藥費。孩子母親:“事發后孩子已休學一年,醫藥費已花20萬,舉債也要治好他。”
這就是狗主人,無良狗主人,咬傷人醫藥費20多萬,他只掏了5萬。你沒道德,養什么狗?你沒能力,養什么狗?
男童最新傷情鑒定報告顯示,被定為重傷二級,今年3月該無良狗主人被警方帶走,不排除后期被追究刑事責任。罪名我估計是過失致人重傷罪,如往重里定,可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罪追究,不過這個可能性很小,過失致人重傷罪可能性最大。
近年來,狗咬兒童事件時有發生,我梳理了一些狗咬人輿情事件:
1、2023年10月四川崇州女童被羅威納犬咬傷事件;
2、2024年4月河南新野男童被惡犬咬傷致死事件;
3、2024年5月江西景德鎮男童被狗咬傷事件;
4、2024年8月湖北武漢女童被三條未牽繩犬只咬傷事件;
5、2024年9月,貴州黔東南凱里市一名幼童在超市門口被突然沖出的大狗撕咬事件;
6、2025年4月四川攀枝花男孩被未拴繩狗咬傷事件;
7、2025年5月湖南醴陵女童被惡犬撕咬事件……
以上狗咬人事件網上都有報道,請網友自行搜索。狗咬人新聞,不一而足,不勝枚舉。
這些狗咬人事件基本上有一個共性:狗不牽繩、未辦證、存在未接種疫苗現象,犬主逃避責任情況嚴重。對這些共性的狗患問題,我們就一以貫之無動于衷、麻木不仁?
2024年2月5日,最高法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6件飼養動物損害責任典型案例,并呼吁文明養犬、依規養犬,強化養犬有責、養犬負責意識,形成嚴格執法、全民守法的養犬氛圍和環境。在發布會上,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陳宜芳明確,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無論受害人有無過錯,飼養人均應承擔全部責任。
抓狗主人,判刑狗主人,讓狗主人賠償,這些工作是必須做的,問題是這些工作都是亡羊補牢啊,為什么就不能未雨綢繆,防患未然?為什么就不能在狗不牽繩、不辦證的時候對狗主人進行及時的嚴厲處罰?難道非得等狗咬傷人才想起來追究法律責任?
捫心自問,各地的養犬管理條例是不是太溫柔了?今天姑且溫柔不論,養犬管理條例有沒有好好落實,有沒有給力執行?有關部門啊,不要總是在網上借狗賣萌了:
對狗愛心有余,必然會導致對人愛心不足。兒童節,把狗和人放在一個層次上給以愛心,在處理狗患上能做到旗幟鮮明、真刀真槍嗎?我看是要打折扣的。我希望各地將將養犬條例先執行起來,以鐵與血的意志對不牽繩狗和流浪狗堅決予以果斷處理,從維護社會穩定,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從保護兒童健康成長的高度,好好地、扎扎實實做起來。
我們不能再犧牲更多孩子的生命健康去博取什么對狗的“愛心”了,這種“愛心”我們承受不起,這種“愛心“我們不需要。如果狗和人處于同一個位階上,那還能將狗圈養起來訓練狗?那是虐待狗!永遠記住,狗是為人服務的,而不是人為狗服務。對危及人安全的狗,只有消滅,這是唯一的路。
換位思考,冒號們,如果你家的孩子被狗咬傷咬死,您會對狗、對狗患采取什么樣的態度,您會對無良狗主人采取什么樣的措施?不能因為目前禍害還沒有殃及自身,便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敷衍了事,這不是人民公仆應該有的態度。
中國的兒童在狗患面前,是無助的,也是弱小的。不好意思,此時不妨和美國比一回,迄今為止,美國還有36個州允許“童婚”。據統計,2000年到2018年,美國有30萬名美國成年男人合法地娶上了幼女,美國男人好性福,美國女童好悲催。
從這個角度說,中國兒童所面臨的狗患問題比起美國兒童面臨的童婚問題,那是不值一提的,小巫見大巫。說中國狗患,純粹就是小題大做。如果你愿意就此比爛的話。
治理狗患,救救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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