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同一臺事故車,這家店只能賠8千,另一家可以賠1.2萬
原創作者:勇說車險/yongchezhizhu2019
和保險公司打過交道的人,基本都有這樣的經歷,即,事故稍微有些問題,或者他們認為有問題,理賠員嘴巴上開始明里暗里的說你這是騙保。但是,現實中,保險公司自己也干著和騙保性質或結果一樣的事,侵害了所有被保險人的利益,它們是拿著我們每個人交的保費,給他們自己謀取私利。他們說一些人騙保違法,為什么保險公司自己卻可以胡作非為,干著同樣侵害保戶權益的事?下面,編者就把這類問題,簡要和大家介紹下,你們認為的不經意的事,其實保險公司像吸血鬼一樣在慢慢啃食你們的骨髓。 第一種情況,定損標準不同?,F在,很多保險公司,把修理廠分為三六九等,和自己關系好的,就給他們便利,甚至明著送錢。比如,和保險公司關系好的,表面說是合作的或有協議的,本質上就是利益輸送,同樣一臺事故車,保險公司所謂的合作修理廠,大燈可以定5000,但其他修理廠就只能定2000,最終的結果就是,這家店只能賠8千,另一家可以賠1.2萬。一樣的車一樣的維修為什么價格不一樣,你說沒有利益關系,鬼才信,這里涉及業務交換,手續費,個人利益關系等等內容,但是,賠的錢,都是我們交的保費,卻被保險公司拿去做利益交換或中飽私囊了。還有就是,這個過程中,車輛的維修質量基本無法保障,我們遇到數不清的案例,給汽車換的基本全是品牌的,拆車的,甚至是偽劣產品。 第二種情況,管控標準不同。那些保險公司所謂合作的修理廠,保險公司基本是“不管控”狀態。這里編者解釋下,正常的理賠流程,保險公司有義務和責任維護車主的權益,比如確認車輛維修質量和更換配件的品質,同時,確認每一分理賠款都用在實處,因為這些錢,本身就是我們每個保戶交的,或者說這些本身就是我們每個保戶的。但是,現實中,保險公司對他們合作的修理廠是聽之任之,不會管控,默許這些合作修理廠以修代換,以次充好,包括上篇文章的默許擴損。同時,對不是合作的修理廠,就嚴格按要求“規范”操作,比如驗貨、復勘、標簽,貼標,打磨,回收等等一系列操作,說白了就是卡人家,但對合作的修理廠,就是一個放水式利益輸送,但輸送的是我們每個人交的保費呀,如果沒有這些利益輸送,你下面的保險費可能就可以便宜不少。不過,這樣的結果卻非常諷刺,去保險公司合作的修理廠,維修質量大概率不會太好,但是,不是保險公司合作的修理廠,質量好的概率就相對高些,當然,這不是絕對的。 無論哪種情況,保險公司的做法,都是明里暗里,直接間接的侵害了所有保戶的權益,從結果導向講,和騙保無異,或者說是變相騙保,套取理賠款,故意虛構(增加)賠款,同時,對那些不是合作的修理廠,存在惜賠情況,破壞了整個市場的環境和合理的商業氛圍,再說直接點,就是逼修理廠逼良為娼,不得不做一些不該做的事?。?!所以,罪魁禍首是誰,大家自行分辨?。。? 其實,國內基本所有修理廠都被保險公司拿捏了,只是他們不知道怎么對付或維護合法權益已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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