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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友用性關系視頻威脅男愛豆?
據(jù)韓國媒體報道,首爾東部地方法院第12刑事部于近日以違反《性暴力犯罪處罰特別法》(利用拍攝物威脅)及毀壞財物罪判處女性A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判決書顯示,女性A某從2020年11月開始到2022年3月為止與現(xiàn)年26歲的男愛豆B某維持了近一年半的戀愛關系。在此期間,女性A某數(shù)次利用戀愛期間拍攝下的性關系視頻對男愛豆B某展開威脅。
首次威脅發(fā)生于2021年12月10日,女性A某盜用男愛豆B某的照片注冊了推特賬號,然后將賬號鏈接和性關系視頻一起通過短信發(fā)送給了男愛豆B某,并附言:“你不要再當愛豆了,剩下的只有入伍這條道路?!稹鸢?,有能耐就去起訴我”。
第二次威脅發(fā)生在約一個月后的2022年1月4日,女性A某給男愛豆B某發(fā)送短信稱:“我會上傳所有的照片,并帶上tag,這樣可以嗎?不回復的話我就直接發(fā)出去”、“我會注冊賬號上傳所有照片和視頻,會帶上tag,說話啊你這個XX崽子,電話不接KakaoTalk也不回”。
女性A某的罪行不止于此,2021年12月31日她在與男愛豆B某發(fā)生爭執(zhí)時還故意摔壞B某手機,導致B某不得不自己出錢維修手機。
首爾東部地方法院在審理此案件時特別關注了此案件的特殊性。法院指出:“被告(A某)以公開戀愛期間拍攝的性關系視頻為手段,意圖阻斷受害人職業(yè)發(fā)展,罪責重大?!?/p>
法院認定男愛豆B某遭受了顯著的精神創(chuàng)傷:“受害人當時體驗到背叛感、不安感、羞恥感等強烈精神痛苦。考慮到藝人職業(yè)的特殊性,其心理沖擊遠超普通人群?!?/p>
當然法院也綜合考量了從輕情節(jié),比如女性A某當庭認罪悔過、與愛豆B某達成和解并獲撤訴、未實際傳播視頻且主動刪除內容、無前科等。
量刑基準建議刑期為1年至1年9個月,法院最終判處1年有期徒刑、緩刑2年。為預防再犯,法院命令A某必須完成40小時性暴力治療課程,并禁止其在4年內任職于兒童青少年相關機構及殘疾人福利機構。
法院未對女性A某下達個人信息公開令和告知令,原因是其作為初犯且無明確性犯罪傾向,現(xiàn)有處罰措施已能有效預防再犯。
看到相關新聞,韓國網友紛紛表示震驚:“竟然有女人利用性關系視頻進行威脅嗎”、“第一次看到女人這樣”、“那女人的語氣太低級了”、“真是個瘋女人”、“好神奇,現(xiàn)在的社會認知難道不是女性更吃虧嗎?如果視頻真的公開的話,受到更多性騷擾的也是女性吧!她為什么會那樣”、“藝人等公眾人物應該很容易被威脅吧”……
還有韓國網友呼吁量刑太輕:“法律太弱了,既要增加量刑又要進行實刑”、“這種色情報復絕對要重判,一年有期徒刑、兩年緩刑,這算什么”、“加害者應該進監(jiān)獄而不是什么緩刑”……
大家覺得A某的受到的刑罰是不是太輕了呢?
鄭重聲明,以上內容均為奮韓原創(chuàng)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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