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其實,像城管,包括很多處罰者這種角色,很多人提起來都覺得帶點“壓迫感”,但關鍵是怎么做事。
你是站在老百姓的角度,還是站在自己的利益角度,很多時候,一眼就看出來了。
這句話,是胖胖的一個感慨,感慨的點不在于這個事多大,而在于,這事,說明“做法不同,效果就完全不一樣”。
我們總說城管、執法,很多時候說得就像是在說“洪水猛獸”。但真的是這個崗位本身有原罪嗎?
不是的。
問題的關鍵是:你這個角色,是選擇做一個解決問題的人,還是制造矛盾的人?是選擇和百姓對著干,還是一起把事情做好?
所以胖胖想跟大家聊的,是今天刷到一則來自極目新聞的報道:
5月30號,湖北省恩施州巴東縣城市管理執法局的暖心之舉引發了廣泛關注。
在城區楚天路農貿市場路段,以往商販攤位雜亂無章,看起來像“雜物堆”,行人常常得繞行,既不方便,也存在安全隱患。
面對這個問題,巴東縣城管執法局沒有簡單粗暴地“一刀切”,而是動了腦筋。他們定制了100個環保竹籃,免費發放給攤販。這些竹籃不僅統一了外觀,而且每一個都有編號和標簽,并與攤販的信息登記卡一一對應,方便管理。
更關鍵的是,竹籃的設計非常貼心:寬度和臺階一致,不影響通行,既方便攤販經營,又保障了行人安全。
他們還借“菜籃發放”之機,在百步梯劃定了“潮汐式”經營區域。什么意思?就是早上7點到9點、晚上5點到7點可以擺攤,其它時間就要清場,做到人走場清地凈。
結果呢?投訴量環比下降了42%。
市民說得特別直白:“現在攤位整齊干凈,買菜像逛超市。”不僅如此,城管局還打算繼續搞“星級攤位評選”和“商戶課堂”,讓管理更有溫度、更有專業性。
所以“城管執法”這事,不是非得“剛”才能立威。
很多人對城管的第一印象,是制服、是罰款、是搬攤,是“你別在這兒擺!”這種高高在上的姿態。特別是在城市快速發展的這些年,我們看到太多用“整治”為名,搞一刀切的行為。
什么“不許出攤”、“限時限地”,甚至“沒證就罰”、“沒注冊就趕”。
理由當然都很正當:
為了市容市貌、為了交通順暢、為了安全秩序。但問題是——你要怎么做,老百姓才會信服?
你說擺攤亂,那你能不能想辦法讓人家“有序地擺”?你說占道經營危險,那你能不能創造條件讓他們“安全地賣”?
這就像帶孩子學習。你光喊“別玩手機,去學習”,孩子不聽;但你陪著他一起規劃時間,安排目標,他反而愿意跟你合作。
管理,從來都不是壓得越狠越有效,而是你有沒有能力“解決問題”。
你像為什么這個“竹籃子”辦法好?
因為它是從現實出發的“人性化設計”。
巴東縣的做法,聰明在哪?在于他們不是坐在辦公室拍腦袋說“禁止擺攤”,而是走到問題發生地,看到實際情況,想辦法做出一個“所有人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這個竹籃子,說白了,它就是個工具,但它代表的,其實是一種思路。
它是秩序的外殼,但也是尊重的形式。
你告訴攤販:“我不是要讓你別干活,我是想幫你把這個攤子弄得更整齊一點、更安全一點。”
你告訴市民:“我們也在管,但我們不是亂罰款、抓人,而是在用合適的辦法,把秩序建起來?!?/p>
這樣一來,攤販不會抵觸,市民不會抱怨,管理者也不用像打地鼠一樣天天出動執法隊。
這叫“用管理代替驅趕”,這叫“把治理當成服務”,這叫真正的“城市溫度”。
當然,胖胖還注意到了一點:
這次城管還推了“潮汐式經營區”,什么概念?就是規定出攤時間,像潮水一樣,有來有去,有序運轉。
別小看這個制度,它其實正好踩在了兩個關鍵點上:
一個是攤販的需求,很多小商販本來就是利用早晚高峰出來賣菜、賣早點,他們并不指望全天都能占著攤位。
另一個是市容秩序的需要,中午、下午時段清場,城市干凈了,交通通暢了,行人不被干擾了。
這就是“平衡”。
給出邊界,但這個邊界是彈性的、是照顧多方利益的。不是“禁止”,而是“引導”。不是“堵死”,而是“疏通”。
而這種規則之所以能推出來,其實背后離不開一點:
理解老百姓的生活節奏,信任他們是在努力謀生,而不是來添亂的。
像胖胖看到后面新聞說,巴東縣還打算推“星級攤位評選”和“商戶課堂”,我當時一下子腦海里蹦出一個詞:這不是“執法”,這是“共建”。
你想啊,什么叫“星級攤位”?
就是你不僅僅是來擺個攤的,你還能把攤子做得有模有樣,干凈、整潔、熱情、有服務感。
而商戶課堂呢?就是教你怎么擺得更好、賣得更有競爭力,也教你一些法規常識、溝通技巧、甚至簡單的財務知識。
說到底,這些攤販不是“城市的臟亂源頭”,他們是城市的組成部分,是煙火氣,是經濟的一部分,是生活的色彩。
你給他們尊重,他們就能成為“好攤販”;你給他們機會,他們就能成為“好市民”。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一個問題?
現在很多人對“治理”這個詞的態度是兩極分化的?
一方面大家希望社會有秩序、城市更整潔,但另一方面又對“執法”“治理”這類字眼本能反感。
為什么?因為大家怕“治理”會變成“一刀切”。
怕本來是在努力生活,卻被貼上“違法”、“違規”的標簽,怕一刀切、怕高壓執法,怕規則出來之后沒處講理。
但像巴東縣這樣做,讓我們看到了另一種可能性:管理是可以有溫度的,執法是可以帶笑容的,城市不是非得靠驅趕才干凈。
一邊是統一的菜籃子,一邊是潮汐時間段,再加上鼓勵學習、優化服務,這樣的城市管理,才是我們想要看到的。
這不是“嚴”,這是“善”;這不是“管”,這是“幫”;這不是“管理”,而是“共贏”。
其實當大家能把一個城市的管理邏輯,變成“理解+尊重+合作”,大家自然愿意配合。
這一百個菜籃子,看起來只是城市里的一個小小嘗試,但它帶來的,是關于治理理念的巨大轉變。
愿這樣的“城市溫度”,越來越多,愿我們的城市,不光有高樓大廈,也有小攤小販的一席之地。
我們要的,不是趕盡殺絕的城市,而是人人有處落腳,事事講理通情的生活。
這,才是一個真正宜居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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