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紅星新聞綜合報道,據馬來西亞媒體最新報道,5月27日,吉隆坡當地法庭以交替控罪(檢察官在起訴時,針對同一犯罪行為提出多個可選擇的罪名,以便法庭根據證據情況選擇其中一個罪名定罪)提起控訴。其中一名涉案人員、23歲的中國籍新加坡國立大學留學生張某當庭認罪,最終被判處罰款17000林吉特(約合人民幣28800元),若無法繳清罰款,則須以6個月監禁替代。
中國留學生被警方帶走 資料圖
根據法庭文書顯示,張某被指控通過撥打電話及傳送預先錄制的視頻片段等方式,蓄意欺騙其好友也即第二被告,18歲的中國籍新加坡留學生葉某的母親程女士,謊稱葉某已遭人綁架。
為求逼真,張某傳送給程女士的視頻片段中,其好友葉某不僅臉部濕透、雙手被反綁、衣衫不整,嘴巴也被膠帶緊緊封住,并營造葉某遭掐喉和踩踏等虐待,企圖營造受害者處境危急的假象。
隨后,被告便威脅程女士將“贖金”匯入一個指定銀行賬戶內。
張某在法官阿茲魯庭審過程中念出交替控狀后,隨即當庭改變其早前的不認罪立場,改為承認控罪。張某因此被裁定為欺騙罪。
與此同時,葉某的代表律師拉美斯西華古馬則極力要求法庭宣判其當事人葉某徹底無罪釋放。他同時向法庭披露,報案人程女士(即葉某的母親)已不再追究此事,并且已經主動撤銷了早前針對其兒子葉某的報案。最終,法官阿茲魯批準了控方的申請,判決葉某獲得釋放但不等于無罪。
新加坡國立大學發言人就本案回復當地媒體稱,校方已知曉一名學生在馬來西亞法院被控,目前正在密切關注法院程序,但校方并未證實學生的身份信息。另一名涉案人員的學?!录悠鹿芾韺W院回應媒體詢問時則說,對相關法律程序表示知情,并透露學院將以校方的紀律程序處理違法學生的行為,將在法院裁決后進行進一步評估,但該校未證實涉事學生為葉某。
另據揚子晚報此前報道,5月13日,兩名中國留學生在馬來西亞偽造綁架,騙取父母500萬元贖金,被警方逮捕。5月14日,曾協助18歲留學生父母報警的黃先生稱,勒索視頻中被綁男生沒有遮住眼睛可說明二人相識,而其身上的傷痕則是用紅色顏料偽造。此前黃先生曾告訴記者,被抓的“綁架者”23歲,同是在新加坡的留學生。5月13日,地方法院法官批準兩人以3萬林吉特保釋,并擇定于5月27日過堂審理此案。
極目新聞綜合紅星新聞、新京報、揚子晚報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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