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蜀黍執勤過程中
經??吹杰囕v發生碰撞后
駕駛人和乘客不僅沒有迅速撤離
車輛也未靠邊停放
未擺放三角警示牌
甚至有人竟站在快車道上打電話
全然不顧自身處境的危險
一、為什么要“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因為留在原地極易引發更大事故
很多駕駛人事故發生后
不愿移動車輛
仍逗留在車道上
打電話、查看損失、等待處理。
這種“等一等、看一看”的行為
其實正在將自己和他人推向更大的危險
高速車流車速較快,駕駛員在發現障礙物、做出反應、采取措施之間,往往只有短短幾秒。事故車輛若停在主車道或臨近車道內,極易導致:
追尾事故:后車高速駛來,來不及避讓,直接撞上停留車輛;
側撞事故:避讓不及時導致變道,與相鄰車道車輛發生碰撞;
連環相撞:首輛車剎車不及引發后車連續撞擊,形成多車事故鏈條;
人員傷亡:車外站立的駕駛人、乘客極易被撞擊致傷、致死。
根據以往大量案例分析,高速公路上的二次事故死亡率遠高于初始事故,原因就在于初次事故后未能迅速處置,反而形成新的“移動障礙”或“人身靶標”。
因此,“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是對生命的最大保護。
二、“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
不影響責任認定
在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拋錨時,正確的處置方式可以用九個字概括: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這句“黃金法則”已通過各種渠道反復宣傳,但依然有駕駛人不這么做。許多駕駛人不愿意挪動車輛,擔心破壞事故現場、導致責任劃分不清。這種顧慮其實沒有必要。
交警部門可通過監控錄像、無人機錄像、行車記錄儀資料、現場勘查、目擊者證言、車輛損傷部位等多種證據,準確還原事故經過,依法明確責任。
即便在極少數無法直接認定責任的情況下,交警也會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當事人可據此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請廣大駕駛人放心:移動車輛、撤離現場不會影響事故的處理結果,更不會影響保險理賠。
三、安全至上:命比車值錢
安全大于一切
責任的劃分固然重要,但與生命安全相比,根本不值一提。尤其在高速公路這種高風險環境中,一次二次事故可能就是車毀人亡的代價。
退一萬步講,哪怕真的在責任劃分上存在分歧,也可以后續協商解決,但人命關天的事,不容等待、不能僥幸。
賀州公安交警再次鄭重提醒:
高速上發生事故
第一時間“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
安全不是事后總結
而是當下的抉擇
生命只有一次
請為自己、為家人、為他人負起這份責任
賀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宣傳科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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