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朱敏駿 實習生 竇璐
河北省廊坊市的顏女士此前向澎湃新聞反映,因其身份信息被錯列為一起經濟糾紛案件被執行人(姓名同音)的信息,兩年內多次被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核查、傳喚,甚至在其多次澄清后,執行局工作人員仍攜民事判決書到其工作單位調查。
6月3日,澎湃新聞從顏女士處獲悉,在澎湃新聞的報道發出后,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負責人來到其工作單位,向其送去道歉函。因顏女士不在單位,雙方同時也通了電話,院方負責人在電話中誠摯地表達歉意。顏女士對此表示接受。
其后澎湃新聞從相關部門證實了顏女士的說法。
澎湃新聞5月31日報道,顏女士認為廣陽區法院工作人員執行程序違法,并對其身心、名譽造成損害,其通過多種方式投訴,并要求執行局就該事致書面道歉函,對方也未作出回應。此外顏女士表示,她均不認識該案的原告張某麗和被告閆某,也無法與該二人取得聯系。
本期資深編輯 周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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