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固安縣星河灣小區業主張先生遭遇房產辦證“梗阻”,其向媒體及廊坊市長熱線反映,在辦理不動產權證過程中,固安住建部門與開發商涉嫌聯合違規收費,引發公眾對房地產辦證領域亂象的強烈關注。
2018 年底,張先生順利接收星河灣小區房屋。收房時,他依開發商要求繳納了契稅、代辦費。經核算,因房屋實際面積小于收費面積,張先生本應獲近兩千元退費,卻在開發商財務溝通下,這筆退款被抵作了物業費。
2024 年 11 月,張先生接到開發商通知可辦理不動產權證。11 月 14 日,他前往開發商辦公室換取發票,竟被要求補繳 1399 元房屋面積差價。張先生當即指出 2018 年交房時已處理過面積差異問題,工作人員卻稱當時計算有誤,此次為重新核算結果,堅持要求補繳。經張先生據理力爭,工作人員才表示可進入法院環節。
12 月 7 日,張先生完成法院環節后,前往固安市民中心住建窗口辦理后續手續,卻因未繳納“補面積費”,被開發商扣留發票,致使房產證辦理受阻。因事務繁忙,張先生暫時擱置此事。近期,他再次與開發商溝通,工作人員仍堅稱 1399 元是辦證必須繳納的面積增加費用,否則不予提供發票。張先生查看發票發現金額較原購房收據增加 1399 元,且質疑自交房后房屋從未進行實際測量,面積增加毫無依據。而工作人員回應稱不清楚是否測量,但補繳費用是開發商與住建局協商的結果。
此外,張先生決定自行辦理房產證,要求退還 2018 年繳納的 1000 元代辦費,遭開發商拒絕。對于 1.67 萬元契稅,開發商以賬戶被凍結為由,要求業主先行墊付。
張先生認為,固安住建部門與開發商協同亂收費,嚴重侵害業主合法權益,迫切希望相關部門介入調查,叫停不合理收費,盡快為業主辦理房產證。截至記者發稿,多次嘗試聯系固安住建部門及星河灣小區開發商,均未獲任何回應,事件后續進展本報將持續關注。
而對于張先生的遭遇,法律專家分析指出:
1. 對于面積差價補繳爭議: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按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計價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載明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誤差的處理方式。若合同無約定,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 3%以內(含 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開發商在無實際測量依據且無法證明符合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的情況下,要求業主補繳面積差價,涉嫌違反上述規定,侵害業主財產權。
2. 代辦費退還問題:業主自行辦理房產證,意味著不再需要開發商提供代辦服務,雙方關于代辦服務的委托合同已無繼續履行的必要。根據《民法典》關于合同履行和解除的相關規定,開發商無正當理由拒絕退還代辦費,屬于不當得利,業主有權要求返還。
3. 契稅墊付要求:契稅繳納主體為房屋產權人,但繳納時間及方式應依據相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執行。開發商以自身賬戶被凍結為由,要求業主墊付契稅,缺乏法律依據,且存在將自身經營風險轉嫁給業主的嫌疑。
4. 住建部門責任:若住建部門與開發商協同實施上述不合理收費行為,不僅違反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原則,也違反了其對房地產市場監管的法定職責,可能面臨行政問責。若被證實存在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情形,相關責任人員還可能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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