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救我!”
5月20日,湖南婁底街頭,6歲女童那聲撕心裂肺的哭喊,穿透屏幕,刺痛了無數人的心。監控視頻里,白衣男子劉某某不顧女童反抗,強行將其拖進小巷,整個過程令人揪心。
好在有好心居民及時制止,才沒讓悲劇進一步上演。可這起事件引發的風波,才剛剛開始。
起初,警方以“尋釁滋事”為由,對劉某某處以15天行政拘留。
消息一出,輿論瞬間炸開了鍋。“就關15天?這也太輕了吧!”“光天化日之下拖拽女童,怎么看都不像普通的尋釁滋事,背后指不定有啥更惡劣的企圖呢!”
網友們義憤填膺,紛紛要求徹查此事,必須給孩子和公眾一個交代。
隨著事件持續發酵,警方重新展開深入調查。6月3日,最新通報來了:劉某某涉嫌尋釁滋事,已被刑事拘留,并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雖說“尋釁滋事”這個罪名,乍一看似乎和公眾認知里的“拐賣”“猥褻”等重罪有差距,但這背后,其實有著復雜的法律考量。
從法律角度看,“尋釁滋事罪”要針對那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隨意毆打他人、追逐攔截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
劉某某在大街上強行拖拽女童,這行為不僅對女童人身安全構成嚴重威脅,還在公眾場所引發了極大恐慌,擾亂了社會秩序,從這個層面講,以尋釁滋事罪立案,有其法律依據。
可公眾心里犯嘀咕也正常,畢竟誰看到監控里那一幕,第一反應都是:這男的怕不是想對女童圖謀不軌,怎么能簡單歸為尋釁滋事呢?
要知道,法律講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定罪量刑得有實打實的證據支撐。在這個案子里,雖說大家都懷疑劉某某有拐賣、猥褻甚至性侵的意圖,可從現有的證據來看,很難直接證明這一點。
如果沒有足夠證據就貿然以拐賣兒童罪、強制猥褻兒童罪等罪名起訴,一旦到了法庭上,證據不足,很可能導致犯罪嫌疑人逃脫法律制裁。
相比之下,尋釁滋事罪對證據的要求相對沒那么高,而且目前掌握的情況,也符合該罪名的構成要件。
警方先以尋釁滋事罪立案,也是為了先把犯罪嫌疑人控制住,便于后續深入調查,收集更多證據,要是發現新線索,能證明劉某某有其他更嚴重的犯罪意圖,隨時可以變更罪名。
再看看劉某某這人,被抓后先是稱自己喝醉了,可監控里他那強行拖拽、試圖用紅包賄賂大爺的行為,哪像喝醉了的樣子?后來又改口說女兒和女童是同班同學,出于好心送她回家,可他女兒呢?
人影都不見,這借口簡直漏洞百出,一看就是在狡辯。就他這表現,公眾對他的行為動機愈發懷疑,也更堅定了要求嚴懲他的決心。
值得一提的是,這事兒在當地并非個例。4月份,就有個女孩放學回家時被人跟蹤,好在女孩機靈,躲進小商店才逃過一劫,而跟蹤男子最后只被拘留了10天。
這也難怪大家對這類案件的處理結果格外關注,犯罪成本這么低,怎么能有效震懾犯罪分子,保障孩子們的安全呢?
這次劉某某事件,無疑給當地敲響了警鐘,必須得重視起來,加強社會治安管理,嚴懲這類危害未成年人安全的行為。
如今,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我們期待警方能深挖真相,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讓犯罪分子得到應有的懲罰。
同時,這起事件也給廣大家長提了個醒,一定要加強對孩子的安全教育,教他們學會自我保護,遇到危險該怎么應對;相關部門也得加大對未成年人保護的力度,完善法律法規,提高對這類犯罪行為的懲處標準,別讓孩子成為壞人眼中的“軟柿子”。
畢竟,每個孩子都是家庭的希望,社會的未來,守護他們的安全,是我們所有人共同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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