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初春的一天早上,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法院和平人民法庭法官石蕊正獨自坐在辦公室內,審閱著剛剛收到的一件追償權糾紛案件材料,起訴狀中載明某商務公司起訴李某要求其償還代償款3746.41元及利息。
圖為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法院和平人民法庭法官石蕊向當事人李某贈送關于民法典的科普圖書。黃松濤 攝
“李某1987年出生,年齡不大,應該有一定的償還能力,為什么這3000多塊卻遲遲還不上?是不是背后有什么隱情?”
想到此,石蕊撥打了李某的電話,撥通后電話那端傳來一段電子提示音:“您的語音留言將轉為文本發送給對方——”
留言后不久,石蕊就收到了一條短信:“法官,我們微信聯系吧,這樣好溝通,我聽力不大好。”
添加李某為好友后,石蕊才得知他是一位聽障人士,因此與他的通話內容會自動轉為文字形式發送。隨后,石蕊通過微信向李某發送了相關應訴材料,提醒他一定要按傳票時間到庭,有什么問題可以及時聯系她。
開庭當天,石蕊和書記員來到審判庭,只見一名男子在門口四處張望,神情焦慮。一見到身著法袍的石蕊,他立即拿出手機遞給對方,上面顯示著一段話:“法官,我現在生活很困難,一下子拿不出錢來,您幫我和對方說說可以嗎?”
“好的,別著急。”石蕊點點頭并在手機上打字回復了一句,看著溫和耐心的石蕊,李某的神情也放松了許多。
案情比較清楚,李某在2022年1月通過某擔保公司向銀行貸款7300元,期限一年,到期后因未能全部償還,某擔保公司根據合同約定為李某代償了3746.41元后將該債權轉讓給某商務公司,現某商務公司起訴李某要求其償還代償款3746.41元及截至起訴時利息1091.93元,并按13.8%的年利率持續計算至實際清償之日止。
“法官,這筆追償款金額不高,事實清楚,能不能快點審理。”法庭上,某商務公司代理人的律師說道。
“不急,我們先對對賬。”石蕊一方面讓書記員幫李某用文字轉述其心中想法,另一方面將借款、利息等關鍵數字和合同條款寫在白板上,讓李某確認。
當律師拿出電子轉賬記錄時,石蕊建議他通過微信將轉賬記錄截圖發給李某,并畫出還款情況表和利息計算圖,幫助李某更直觀地理解責任范圍。
李某認真看著這些數據和記錄時,石蕊將律師拉到一旁,悄悄勸道:“李某自身經濟條件不好,不然也不會只差欠3000多元不還。關于利息,原告能否放棄,讓他好籌措本金盡快償還。”
“法官,我愿意調解,但對方要有誠意,不然調解了兌現不了,我不好向公司交代。”律師有些猶豫。
“李某是殘疾人,今天準時按照傳票要求到庭參與庭審,一起來協商解決問題,這就是最有誠意的表現。”
看著坐在被告席上神情局促的李某,律師心中也有了幾分觸動,他向李蕊點點頭,在審判庭外與公司負責人電話聯系。掛斷電話,律師向石蕊說道:“公司同意減免利息,但希望被告能在一個月內償還全部本金,不然公司會認為李某沒有償還能力,不同意調解。”
石蕊又與李某溝通了一會后,拿起了李某的手機,向律師展示了李某的近期收入情況:“對方想問能不能再寬限一部分時間?他現在從事外賣騎手工作,有接單記錄和收入證明,他雖不能直接用語言表達,但一直在用行動表示愿意承擔責任,況且,關懷殘障人士也是企業的社會責任。”
“您說得有道理,我再和老板說說他的情況。”這一次律師爽快地回應了。
經過一番協商,雙方終于達成了如下協議:李某在2025年內分八期向某商務公司償還全部款項和訴訟費共計3771.41元,某商務公司自愿放棄其他訴訟請求。
“謝謝法官幫我調解,錢我會及時還的。”庭審結束后,如釋重負的李某在調解協議上簽字并打字向石蕊表示。
“我相信你,送外賣一定要注意安全,有空我們再聯系。”石蕊叮囑道。
春意盎然的四月,李某再一次來到和平法庭,這一次,他精神抖擻,鄭重地接過石蕊贈送的一本關于民法典的科普圖書,用手機播出了一段文字轉成的語音:“石法官,我一定會兌現我的承諾,謝謝您。”
來源:人民法院報·2版
作者: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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