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張皓
河北保定的晉先生花6萬元購買的純正花生油準備做公益,試吃后發現味道不對,送檢后發現所謂的純正花生油竟然摻了假,雖是免費但也不敢往外送,目前他已向山東汶上縣公安局報案。4日上午,晉先生告訴極目新聞記者,他報案前逛了汶上縣一家聯華大超市,發現也有同樣的花生油銷售。值得注意的是,3個多月前,涉事公司因摻假被罰沒5萬元。
汶上縣的大超市也有“禧祿花”出售(來源:受訪者提供)
涉嫌摻假花生油當地大超市也有售
據晉先生介紹,今年4月初,他在網上聯系內蒙古的批發商李老板,花6萬元左右購買了270件花生油,每箱4件5升裝,商標為禧祿花,桶身上有“壓榨一級花生油”大字,但未見配料表。他是準備做公益免費送給困難人群,并拍攝短視頻做自媒體賬號。送前試吃時,他發現不是純正花生油的味,放在冰箱里也沒有凝固,他便花2000多元將樣品送到北京有資質的機構檢測。4月25日檢測結果出來,花生油只占35%-61%,其他摻雜了玉米油、大豆油、橄欖油、亞麻籽油等,以次充好。
檢測結果顯示花生油摻假(來源:當事人提供)
晉先生說,檢測結果出來后,他向銷售商李老板反映了此事,對方稱他和廠家都知道是調和油,因為價格便宜,不想要可退貨退款,他沒有同意,認為如此銷售假冒偽劣產品,起碼要給3倍以上的經濟賠償,同時也要讓銷售和生產假冒偽劣產品的商家和廠家受到應有的處罰。
“去山東汶上縣公安局報警的前一天,我還專門在當地逛了幾家超市。”4日上午,晉先生告訴極目新聞記者,5月29日,他發現汶上縣城一家聯華超市也有同樣的花生油在銷售,第二天在公安局做筆錄時和民警說了,民警當場電話通知市場監管部門去超市調查,民警讓他將油先保管著,查扣的油還需要再做檢測。
晉先生的購物小票(來源:受訪者提供)
晉先生提供的購物小票顯示:5月29日晚他在汶上縣聯華超市如意二店花59.9元購買了一桶“禧祿花壓榨一級花生油”。4日上午,極目新聞記者撥打小票上的座機,接線人員稱她這里是大店不是二店,不知道執法人員是否前來調查花生油的事,將向上匯報此事,記者留下手機號,截至發稿暫未獲回復。
涉事公司剛因摻假被罰沒5萬元
天眼查顯示,涉嫌摻假的花生油生產商為山東喜之豐貿易有限公司,地址為濟寧市汶上縣苑莊鎮馬堂村路南。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注冊資本3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胡某。
風險提醒顯示:今年2月,該公司曾被汶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沒5萬元。事由為“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行為”。處罰內容:1、沒收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禧祿花”壓榨一級花生油6箱、“壽花笙”花生油4箱;2、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陸仟元整(¥6000.00元);3、罰款人民幣肆萬肆仟元整(¥44000.00元),上繳國庫。
來源:天眼查
4日上午,極目新聞記者再次聯系了網上公布的該公司電話,接聽者沒有透露姓名,稱他們只是一家小公司,合伙人只有他和法定代表人胡某兩個,公司今年2月被處罰后就沒有生產了,公司并沒有向內蒙古和上述超市供貨,不知道晉先生和上述超市的貨是哪里來的。
汶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人員回復極目新聞記者,上述公司負責人今年4月29日來申請了停業,他們5月初接到政府熱線轉辦晉先生的投訴后第二天就去了現場,目前涉事公司已停產,聯系不上公司負責人,晉先生已報案,該局將協助公安部門調查處理。
汶上縣警方立案調查(來源:當事人提供)
今年全國集中整治食用植物油摻假等突出問題
今年4月,市場監管總局部署各地市場監管部門于4月至12月在全國集中開展食用植物油突出問題排查整治工作。聚焦食用植物油摻雜摻假、以次充好問題,重點排查整治低價食用植物油冒充高價食用植物油銷售,以及將過期食用植物油精煉后冒充新油等違法違規行為。全面排查問題線索,以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農村地區經營者為重點,通過穿透核查產品生產銷售記錄、現場檢查生產加工過程,循線深挖摻雜摻假等違法行為。開展專項抽檢監測。以問題為導向,采取線上網購平臺和線下實體經營環節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專項抽檢監測。
來源:市場監管總局
為進一步凈化食用植物油市場環境,嚴厲打擊食用植物油違法犯罪行為,推動食用植物油產業高質量發展,今年4月,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山東省公安廳還發布了《關于公開征集食用植物油違法犯罪線索的通告》,面向社會公開征集食用植物油違法犯罪線索,線索征集范圍:(一)將低價食用植物油摻入高價食用植物油中,并冒充高價食用植物油進行生產銷售的違法犯罪線索;(二)在低價食用植物油中添加香精香料、色素制造“假香油“”“假花生油”的違法犯罪線索;(三)以“地溝油”為原料生產加工食用植物油的違法犯罪線索;(四)將過期食用植物油精煉后冒充新油的違法犯罪線索。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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