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岳陽市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禁釣的通告
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長江十年禁漁的重大決策部署,切實保護長江流域重點水域水生生物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鞏固我市禁捕退捕工作成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現就進一步加強岳陽市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禁釣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捕水域和期限
嚴格落實《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湖南省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的通告》(湘政函〔2020〕8號)規定,岳陽市行政區域內長江、洞庭湖、黃蓋湖、湘江、資江、沅江、汨羅江、華容河、藕池河、新墻河水域,自湘政函〔2020〕8號文件實施之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時止,全面禁止生產性捕撈。具體范圍以各縣市區發布的禁捕通告為準。
二、規范休閑垂釣
根據《長江水生生物保護管理規定》(農業農村部令2021年第5號)、《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促進和保障長江流域禁捕工作的決定》,禁捕區域內的水生生物保護區核心區、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水生生物重要棲息地禁止垂釣。
其他禁捕區域可以進行休閑垂釣,但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一人多桿、多線多鉤垂釣;
(二)不得使用視頻、遙控裝備和探魚、誘魚等輔助設備垂釣;
(三)不得在禁捕區域內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進行垂釣;
(四)不得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釣餌、窩料和添加劑以及魚蝦類等活體水生生物(含泥鰍)餌料垂釣。
三、嚴禁非法漁獲物、釣獲物交易
嚴禁采購、銷售和加工來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撈漁獲物;嚴禁為出售、購買、利用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撈工具發布廣告。禁止來自禁捕禁釣水域釣獲物的交易行為。
四、執法監管
全市各級農業農村、公安、市場監管、交通運輸、水利、林業、城管等部門持續開展禁捕禁釣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類捕撈、垂釣、漁獲物交易等行為,各級相關職能部門將依法依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五、行業自律
垂釣協會應加強行業自律,帶頭遵守有關規定,并積極做好宣傳工作。
六、監督舉報
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監督,踴躍舉報違反禁捕禁釣規定的違法犯罪線索。對舉報屬實、協助破獲重大案件的人員,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并嚴格保護舉報人個人信息。
舉報、咨詢電話:岳陽市農業農村局:0730-8288577;岳陽市公安局:110;岳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0730-?12315。
七、本通告自2025年6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止。
岳陽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日
來源:岳陽市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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