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記者 魏廣寶 通訊員 焦典范/文圖
“楊法官,社旗某農業公司已將貨款全額打到我公司賬戶了,執行費我承擔,也為雙方繼續合作留一個好的開始!”近日,社旗縣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涉企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從立案到結案僅用一周,不僅讓12余萬元執行款迅速到位,維護了企業的合法權益,更有效化解了矛盾,成功修復了企業間的合作關系,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護航企業發展提供了司法保障。
2023年至2025年1月期間,南陽某食品公司與社旗某農業公司通過微信、電話溝通達成糧油供貨協議。南陽某食品公司依約供貨后,雙方對賬確認,社旗某農業公司向南陽某食品公司出具了欠條。因社旗某農業公司未支付欠款,南陽某食品公司多次催要無果,遂訴至法院。后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調解協議生效后,社旗某農業公司未按期履行欠款,南陽某食品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楊一鶴迅速行動,第一時間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并迅速開展全面的財產查控,初步掌握財產線索。考慮到案件涉及企業經營,執行法官秉持審慎、高效的原則,采取強制威懾與善意引導并重,積極與被執行人溝通,耐心釋法明理,分析拒不履行的失信懲戒后果及可能對企業信譽、后續經營造成的連鎖負面影響,引導其理性權衡利弊。
執行法官深入淺出地法律分析和后果警示觸動了被執行人。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當即表示,執行法官的釋法明理讓其明白了法律的嚴肅性,也意識到逃避不僅解決不了問題,更會傷害寶貴的商業伙伴關系和公司長遠發展,愿意立即籌款履行。
次日,被執行人主動聯系申請執行人,將全部欠款12余萬元轉入申請執行人賬戶。更令人欣慰的是,在感受到對方積極履行的誠意后,申請執行人深受感動,看到了繼續合作的誠信基礎,主動提出自愿承擔本案的執行費用,并表示愿意繼續保持業務往來。至此,一場可能使企業陷入“雙難”困境的糾紛,在社旗法院剛柔并濟的執行下,一周內不僅實現了債權的快速清償,更彌合了企業間的裂痕,為未來的商業合作留下了寶貴空間,實現了企業“共贏”的良好局面。
“釋法”比“強執”更能治本,引導當事人主動履行、修復關系,才是最優的“執行方案”,更是對營商環境最實在的滋養。下一步,社旗法院將繼續秉持公正、高效的司法理念,不斷加強執行力度、創新執行方式,在維護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悉心呵護企業賴以生存的信用紐帶與合作生態,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堅實的司法動能。
【編審:趙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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